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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总的大哥[穿书](339)

作者: 景萝 阅读记录

说完便叫人把他赶走,任由路以南怎么怒吼都没有心软。

接下来几天路以南都会过来,可是无论他怎么做似乎都无法引起路席的情绪波动。

在一次又一次的消磨中, 路以南终于低下他高傲的头颅。

由俭入奢易, 由奢入俭难。

经过这么多年, 他早就无法再适应没有钱的生活。贵重物品已经卖无可卖,和柏元青的生活也被柴米油盐淹没。

他不得不放下自尊,来祈求自己的儿子。

昔日小小的身躯早已长成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此刻路以南才发现,自己对儿子的认知似乎还停留在小时候。

他早就摆脱自己这个父亲的桎梏,哪怕外界新闻疯了一样传他冷血弑父。

面对媒体的采访,路以南拒绝了。

不是不能疯,而是他不想。

正如路席所说,当爸爸的从来没有替他做过什么,那这次,就当是放过彼此。

尽管他知道,即便自己说得再严重,路席也能处理好。

路以南从路席那里得到一笔钱离开了兰渝市,从今往后,如非紧急情况,他不会再回到兰渝。

老爷子虽然舍不得这个儿子,可他也明白这是最好的处理方法。路席其实也没有对路以南赶尽杀绝,要是老爷子想看他,用「紧急情况」召唤他,还是可以的。

对于路席而言,这也算是最好的处理方法。

从今以后,他不会为这个所谓的亲生父亲起任何波澜了。

他要重新出发。

秋去冬来,兰渝市的秋天短到出奇,还没好好感受秋日的清爽,冬天就来了。

在此期间路席的记忆一直没能恢复。

虽然记忆没有恢复,但不妨碍路席跟边序涩涩。

其他时间就是在听边序讲一些他以前的故事,那些他未曾跟别人倾诉过的过往。

原来他以前那么厉害。

雪山冰川,崇山峻岭,不管是路席去过的还是没有去过的地方,他都曾经到达过。然而这样的一个男人却心甘情愿每天为路席洗手作羹汤,照顾他饮食起居。以至于路席时常在想自己到底何德何能能让他这样对自己好?

其实边序也有同样的疑问,自己到底有什么东西能让他愿意跟自己在一起的呢?

做饭?路席可从来不缺保姆。

如果非要让路席正经一点回答,可能就是:不知道到底是哪一点更吸引我,但就是少不了。

如果要用涩涩的语言回答:那就是……谁叫你器大活好呢?

谁能拒绝得了一个又会做饭,又把你捧在手心里的男人呢?更何况边序的颜值还都长在路席的审美点上,就更加没有理由不爱他了。

春天来临,路席参加了段星豫的婚礼。

路席忍了又忍,最后还是红着眼眶祝福他们。狗蛋和封木纠缠这么多年,因为自己而耽误的婚礼,终于在今天画上圆满句号。

但这显然也不是结束,而是全新开始。

出席段星豫婚礼的人不乏和他们的共同朋友,有人细心地发现,路席无名指上不知何时也戴了一枚戒指,看来也是好事将近。

如同他们所预料那样,蝉鸣时分,他们收到了来自路席的结婚请帖。

路席和边序的婚礼定在夏日,这个季节,对于两人而言都有特殊意义。

他们在夏日相识,在夏日重逢,在夏日相爱。

“还有在夏日doi。”拿着两人的请柬,某只小鹿这样总结。

正在跟段星豫校对婚礼流程的边序闻言抬头,欣喜若狂地抱住路席,“所以,你恢复记忆了?”

“嘿嘿。”路席笑嘻嘻和他贴贴,顺势坐到他大腿上,大方在他脸上吧唧一口,桃花眼弯弯笑道:“我爱你,边序。”

不是没有说过我爱你,在过去的很多时间我都说过我爱你。

但这是恢复记忆以后,第一次对你说。

边序,我爱你,感谢你一直陪伴着我。

我们于夏日相爱,我也终于在夏日恢复记忆。抱歉,可能有点晚,但我相信,应该不算迟到?

一米九的大男人听完竟然红了眼眶,哽咽着回复他:“我爱你,我也爱你。”

无论是涩涩的小鹿还是纯情的小鹿,又或者是两者都兼具的小鹿,都是我爱的小鹿。

而那个最初的小鹿,在这一刻,回到了他的世界。

桃子的幽香萦绕在鼻尖,边序顾不得段星豫在电话那头撕心裂肺的嘶吼,挂断了电话。

他轻轻拥住路席,倒向身后的沙发。

边序日记;

我终于捕获到那只桃子味的小鹿,做合格的养鹿人,不会再让它受伤,迷途。

永远爱你,路席。

作者有话说:

正文完结啦,算是个一个收尾吧,剩下都会在番外交代。非常抱歉因为各种原因,从上个月到这个月多没能好好更新,番外还是会好好写的,大概在中秋假期会完结_(: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