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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总的大哥[穿书](287)

作者: 景萝 阅读记录

于是边序从善如流地转变姿势,让路席坐在自己身上。

“行,你自己骑。”自己骑马才能找到乐趣。

然而边序忘记了,这个小鹿现在是霸总小鹿,他还没完全恢复记忆。

这次他扭都不扭两下,直接摆烂,“我不想骑了。”

眉心突突直跳,边序无奈地捏了捏。

他竟然在妄想让路席自己来?是被鬼迷心窍了吧?

行啊,他不骑,马难道不会自己跑吗?

这匹马可谓是马场最勇猛的汗血宝马,不仅骁勇善战,在速度和耐力方面也是无人能及,不,无马能及。

好马配勇士。征服这匹马的勇士终于出现,不仅愿意被他骑,还主动带着他在马场上驰骋。

只是哪怕是勇士,也有些受不了马儿的速度。

可能马儿也有点兴奋吧,毕竟这是他第一次遇到可以驯服他的。

边序就是一匹桀骜不驯的马,只有遇到那个属于他的骑士时,才会愿意让他骑。但同时,他也保留有自己的骄傲,无论骑士怎么喊停,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一阵颠簸中,路席只能搂紧大马的脖子,才能勉勉强强维持平衡。

太快太猛了,原来骑马是这样舒爽的事情。

即便汗水淋漓,他也不想喊停。

只有最猛的勇士,才能配最烈的马。

地动山摇过后,重归平静。

路席靠在边序身上,瞳孔有些涣散。

嗯,骑马后遗症就是,屁屁有点疼。

接二连三的运动实在是让路席实在乏力,脑海里不知为何冒出一句话来:这种运动容易消耗卡路里。

他想问边序我说过这样的话吗?可是又被男人堵住唇,再次被他拉入深渊。

反正今天晚上没有别人打扰,连个打电话的都没有,可能大家都成双成对出去过七夕了吧。

边序终于可以尽兴,至于到底要多久嘛,就要看计生用品还剩几个了。

嗯,反正阿德买的,大概够今天晚上使用。或许明天,也够呢?

在持续的折腾下,路席酒醒了一大半,但是没有用。

边序三十年来没能消耗的精力,这一刻,全部用在路席身上了。

嘤,总裁有点想哭。

“不要了……”这样的求饶没有用。

他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就,当一晚上的小娇妻算了。

作者有话说:

后半段差不多是重写啦,可以重看哦。

彩蛋已发,可以看啦,去哪里看你们懂得啊啊啊不知道能不能看到。ps:昨天又不小心睡着了qwq月初就开始摆烂_(:з」∠)_;

——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江秋 10瓶;谢谢小可爱,吧唧一口——

第65章

脑袋疼, 身上也疼,哪里都疼。

这是路席第一个感受。

第二个感受是,今天的枕头怎么这么有弹性?

当他睁开时,人都傻了。

枕头有弹性是因为, 他就枕在别人胸前睡觉, 而这个别人正是……

“边序?”

大声喊出这个名字的时候, 路席一度以为自己还在做梦。

酸痛的挠了挠乱糟糟的头发, 路席有些怀疑人生, 不, 似乎是梦中梦?

然而男人连眼皮都不带掀开一下,直接勾住他的腰把他往怀里拉, “醒了?陪我再睡会。”

路席想喊他起来询问他这是怎么回事?可是身体哪里都酸,加上昨晚实在是折腾狠了,不过多时眼皮仿佛有千斤重一般,沉沉睡去。

再次醒来时身体倒是没有之前那么酸, 但是也没好到哪里去。

路席眼睛无神地望着天花板, 脑海里怎么也想不起,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只依稀记得他性感的喘息声, 还有他在耳朵旁边一声又一声的呼唤。

身体的保障,刚才告诉他很显然昨天晚上该做的不该做的事情别人都做过了, 不仅如此, 还做了不止一次。

他抬起酸痛的胳膊,不敢相信昨天晚上到底有多激烈。连胳膊上都有几个小小的草莓印,那家伙是属狗的吗?谁能告诉他为什么连这种地方都要咬。

还有自己堂堂一个总裁, 竟然是在下面的那一个?

路总觉得很没面子, 路总表示很不爽, 路总……

「嘶」一声,路席又躺了回去。

算了,他愿意在上面就在上面吧,这在下面都这么累了,更何况在上面说着,脑海里竟浮现了一些。奇怪的画面,为什么自己拉着他的领带?

唔……这么一说在下面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吧,看来自己才是征服他的那一个!

路席很阿Q精神的,安慰了自己一番。

事实上他的想法也没错,要论征服嘛,的确是他征服了边序,而不是边序征服了他。

在这段爱情里面,边序可以永远都为他做出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