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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牌悍妃,萌夫养成(262)

‘咕噜咕噜’车轮子滚动在青石板路上,发出富有节奏性的响声。

……※…分章线…※……

宽敞的道路,两旁树荫遮阳,星星点点的破碎光斑普照在道路上,让人莫名的心情明朗。

这条宽敞得足以三辆马车并行的道路上,却只是一条普通的山林小路罢了。这时候,却见一辆辆宝马香车行驶在其中,让这条山林小路更多了份热闹和生气。

这些马车和骑马的人像是通往同一个地方,一路上都相伴在一起。他们似乎对各自的去向都有所了解,言谈中时常能够听到‘南云城’这个名字。

事实上这条道路走到尽头,就可以看到一座高耸的城墙,在城墙的城门之上的高墙,就深刻着‘南云城’这三个字。

城墙的城门站着四排足有十六人的守门人,他们衣着整齐,站姿笔挺,认真的检查每一位进城的人,态度不卑不亢,眉宇之间透露着一股自然的自信。

一辆主调深蓝色的马车被守门人拦在城门外,一人温和说:“南云城内不得骑马坐马车,请车上的人下来吧。”

一道女子脆亮的声音响起,“白水珑可以在城内骑马坐车,为什么我们不行,这南云城能有今天也有我家公子……”

“娅娅。”男子清润的声音响起,让那女子的声音停下。

守门人脸色在听到女子说出的话后就不怎么好看了,他冷声说:“这是南云城的规矩。”

一只手撩开了车帘子,从里面走出一对男女。

守门人一见到两人,脸色又是一变,恢复了几分温和,朝男子恭敬的笑道:“原来是董公子,刚刚语气严重还望董公子勿怪。”

董弼在南云城常有行走,所以南云城里不少人都认识他。

站在董弼身边的女子正是娅娅。

董弼摇头微笑说:“无碍。”

守门人见他态度温良,笑容也更自然了,“这个,董公子也知道南云城的规矩,这马车真不能坐着进去。”

董弼点头,毫无动怒的意思,温和的对他说:“还请小哥帮忙安置了。”

“董公子客气了。”守门人连忙说道。

赶车的人跳下来,将马车交到专门负责安置马车的人手里。

“进去吧。”董弼拍了一下娅娅的头,让她安分一点,然后走进南云城内。

一入南云城的城门,一眼看进南云城的风景,就会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娅娅闻着空气中漂浮着的清香,早就将刚刚的不愉快忘却了,兴奋的对董弼说:“公子,公子,我们去花街那边吧,那边最是好看好玩了!”

如果没有来到南云城的人,一定以为所谓的花街是风尘之地,然而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花街街如其名,是名副其实的花街。

董弼挨不过娅娅的撒娇纠缠,便陪着来到了这处。

只见一排的街道,四处树立的阁楼房屋,墙壁阳台乃至是道路都长满了花草藤蔓,空气中漂浮着迷人的花香,让人有一瞬间入梦之感。

饶是已经见过一次,再次见到这独具一格的风景布置,董弼依旧忍不住惊叹,惊叹于设计这一切的那个女人。

这却并非南云城最难得之处,像花街这样别具匠心的各色街道地域还有其他。

只是像娅娅这样的女子,自然对花街情有独钟,来过一次就流连忘返,急忙又催着他再来。

正文 157 宠物秃子

南云城的变化要从三国共度年会后,水珑和长孙荣极再次回到南云城后说起。

从两人回到南云城已有一年的时间,倘若说当初两人花费两年的时间让南云城死而复生,只是让众人感到讶异且些许的嫉妒外,那么如今这一年天翻地覆的变化,则让人整个西陵,乃至是整个天下都为之震撼。

没有真正参与过南云城变化的人,根本就不会明白南云城这天翻地覆的变化是因为什么。一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对于将一座普通的大城变成一座家喻户晓的第一繁华大城,那么未免太过独短暂了些。

南云城这一年的变化可谓无声无息又迅猛无比,宛若前两年不过是它的积累潜伏期,这一年才完全的爆发出它的无尽潜力。

一开始是从南云城流动出去的特色玩意,然后就是南云城内各处的变化。

如今的南云城不仅仅拥有天下闻所未闻的各色玩意,还聚集了天下各国的特色商品。

这些还只是次要,按照水珑的话来说,南云城就是一座商业娱乐大城,整座大城都用于四面八方来往的客人玩乐,以及商人的行走。

南云城的繁华是外人无法想象的,它一日真正的进账除了水珑没有人清楚。饶是如此,前些年那些被长孙荣极带来的张云鹤等商人们,每日在南云城的收入,以及因为南云城内商品带来的收入,已经足够他们眉开眼笑,恨不得将南云城当做祖宗一样的供起来。

今时今日,他们只后悔当初没有再多抛出些银子,占有更多的利益。

董弼看娅娅玩得正开心,招手身边的男子,吩咐他去城主府传一声,就说自己已经到了城主府,明日就去城主府拜访,另外商量这次的商事。

男子领命快速的朝城主府赶去。

南云城城主府不愧为地位最高的建筑,从外面看就能感受它的磅礴,再也没有当年的破旧和落魄。

下人将男子的话带来的时候,水珑正在接受着长孙荣极的献宝。

一个半人高大盖着红布的物体,被长孙荣极提着送到水珑的面前。

“看看可喜欢?”

水珑将红布扯开,一瞬对上的是一双漆黑透着一丝淡金色的寒质瞳孔。这不是人的眼睛,这生物自然也不是人。

水珑眸光一闪,视线从生物的眼睛挪开,然后就看到了生物的全状。

这是一头鹰,漆黑得几乎可以生出光晕的羽毛,一根根看起来都那么的神骏。它的头顶有一顶天然长成的金色羽冠,冰冷凶狠的禽眼,暗红的尖嘴。

只需要一眼,任何人都可以看出这头鹰的英武厉害。

“哪里得来的?”水珑面上好不掩饰喜欢,嘴角一勾,伸手摸向这头黑鹰。

黑鹰竟然好不怕生,冰冷的目光盯着水珑,一会儿眼神的凶狠就淡去不少,类似于臣服般的主动低头,往她的手掌蹭着。

“咦?”黑鹰的态度让水珑难得再次想起了前世的白牙,摸着黑鹰的手也不太规矩,带着点蹂躏的味道,笑眯眯的说:“还通人性?”

长孙荣极原本是想让水珑高兴,只是看到水珑这般喜欢这头黑鹰,他忽然觉得自己送这件礼物未必是件好事。

这他沉默的这点时间里,水珑已经将黑鹰非礼个遍,黑鹰低低的叫着,一副不敢反抗又有几丝亲近讨好的味道。

“哈哈哈。”水珑大笑。

她本来就是个绒毛控,虽然黑鹰的羽毛很坚硬,不过却很光滑,摸着别有一番的味道。何况黑鹰凶狠厉害的气质很对她的胃口,伸出手让黑鹰站到自己的手臂上来,临时朝长孙荣极看去,“我喜欢。”

意外的,长孙荣极听到这句喜欢,却没有露出高兴的神情,反而有几分说不清的冷漠之气。

他眼眸暗了暗,闪过诡异的光斑,朝水珑手臂上的黑鹰看去。在看到黑鹰尖嘴轻啄着水珑的手,一双凶狠的眼睛还‘水蒙蒙’‘故意讨好准装乖’(在长孙荣极的眼里的感觉)的看着水珑的时候,他袖子的手忽然觉得有些痒。

禽兽总是对危险特别的敏感,黑鹰也不例外。

它神骏的身躯一颤,猛的朝长孙荣极看去,眼神透着满满的戒备和疑惑。

不是这个男人将它送给这个女人吗,不就是为了讨这个女人的欢心高兴吗,现在它让这个女人笑了高兴了,这男人怎么一副要宰了它吃了的感觉——黑鹰悲催的思想。

水珑也发现了长孙荣极的表情有异,“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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