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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同人)[综]名震江湖(254)+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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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蜀中沱江。

宫九在江底闭气游了七天七夜,终是肚子饿了浮上水面。

他记得此行的目标——小老头说了,楼砚能治花满楼的眼睛,说不定也能治好他喜欢被鞭打的怪病。

不过,宫九游上了岸有些茫然地看向四周,发现他又一次成功地迷失了方向。进入蜀中后,自从他不幸与牛肉汤走散,他就一路狂奔在迷路的路上停不下来。

“木娄石见,你为什么要往山里走啊!这又是什么鬼地方,兔子怎么有一个人那么大。”

一只巨兔似乎闻到了猎物的味道,这就向宫九冲刺而来,它的一双眼睛确实不似人间的兔子,红得仿佛随时会渗血。

宫九对着嗜血的兔子露出一个笑容,“长耳朵,你长这得这么肥大,就是专程来给我骑的吧。快,带路,我们去找大夫给你看病病。”

第103章 迷路的最高境界

天外飞仙,一剑西来。

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在金陵城外的比剑已经过去了一年,但是江湖上仍是争议不休着这一场胜负难解的问剑之争。

一派主张西门吹雪赢了,其显而易见的证据是西门吹雪完好无损地活着回到了万梅山庄,而白云城换了城主再也没人活的叶孤城。

另一派则主张叶孤城赢了,据说是有人当场亲眼见证了问剑的全过程。两柄剑争锋相对,快到能杀死对方是胜,但更高的境界是不仅能操控死能更掌握生。

叶孤城在最后一霎,剑锋一转,他给了西门吹雪生的机会,也是在那一瞬间他跨过了一道坎,走向剑道的另一种境界。

“老刘,我不同意你这话。活着才能谈境界,死了还谈什么。是诈尸还阳用剑,还是鬼魂作祟练武?”

“嘿,老马,你能不能好好说话。你亲眼见着叶城主死了?叶城主只是放下世俗才不回白云城了,压根不是死了。”

“我只知道活要见人。”

“那么,我也要说死要见尸。”

……

楼京墨俯视着一楼酒楼大堂,两位中年人开始各种摆事实讲道理,不多时参与到这场争论的人越发增多,她这一路从江南入蜀中是不知围观了多少场如此争执起。

不论男女老少谈到金陵之战都瞬间变脸,也不顾原来的身份立场就化作粉丝,立马就为自己的偶像吵起来。

偶尔也有第三派站出来,猜测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其实是好朋友,不论输赢生死,他们都是心甘情愿去承担结果。但是,往往没必要再吵几个字尚未出口,前头两拨人就完全陷入了不听不听的新一轮争论中。

王怜花斜了一眼两耳不闻身边事的叶孤城,这人换下了经年不改的白衣后,反倒是更加像是要羽化而登仙了。

叶孤城倒也不亏心,一年前他与西门吹雪比剑时,正是花满楼眼睛治疗的关键时期。当时,叶孤城帮不上什么忙倒也罢了,他居然还来添乱。在那一战的最后关头,叶孤城剑锋一转给了西门吹雪生机,他悟道悟得洒脱,却是苦了把他从阎王手里拉回来的大夫。

正因如此,楼京墨与王怜花前往蜀中的行程比预计晚了整整半年,等到叶孤城心口的伤势痊愈,三人才一起坐船从长江入蜀。

三人按图索骥来到沱江中游附近,由于两张地图都没标注具体如何抵达那座风水有异的山头,他们只能耐着性子一座座山一条条河地搜寻。九九八十一难,前八十关都过了,又岂能因最后一关而放弃。

“下午,我从当地猎户手里买来了这个。”

叶孤城将一颗兽牙放到桌上,而神色如常地迎上王怜花的目光,这厮为何又眼藏谴责?

叶孤城自问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不至于连问路与买东西都不会做,也会顺着楼京墨的意思不招惹更多麻地换下了白衣。

“你们看这牙齿,猎户说似是兔牙,但从未见过如此大的兔牙,而是小孩在河中捞到的。以此来看,我们已经非常靠近目标地了。”

酒楼中争论声愈演愈烈,怕是怎么也想不到此刻,二楼一角就坐着争论中心人物,他还会从怀中取出一颗小半只手掌大的兔牙。

此物一出,楼京墨与王怜花都是眼神一凝。

这确实是兔子的牙齿,而两人不由想起了白沙古城的死亡沙漠巨虫。沙漠里诡异巨血虫成群结队地出现,如果仅是一个人入古城与之相斗,确实是有些勉强难为。

难怪云晔最后希望入山探险者能众志成城,一颗大到诡异的兔牙表明异山的危险,单打独斗地入内绝非明智之举。

“既然小孩是从河里捡来了兔牙,它就与绢布上所述——异山四周有异水环绕,河水隔绝那些异兽出山对上了。我们还是按照原计划买一条小船,就从牙齿的发现地出发,顺水搜查各条支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