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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同人)这届妖怪超凶的[七五](68)+番外

作者: 山海十八 阅读记录

公孙策又岂会不忙。在工作成堆之际,他动身亲往三县验尸,只因剥皮案残忍程度使其窜至赵祯登基以来恶性连环杀人案的前三甲。

“前两起案子发生在正月十六、正月二十,等我们去勘探案发现场,还那里已经经过一场大雨冲刷,没能留下更多有价值的线索。

杨慈是昨天正午在此被害,中牟县封锁了这条暗巷。展护卫,眼下你站于此处有什么感觉?”

“冷静。凶手很冷静。”

展昭见过不少江湖打斗断胳膊飙血的情况,当走进这条杨慈被杀的暗巷,现场一点都不杂乱。

那些血痕还原出凶手是如何的干脆利落,没让杨慈多留一滴血地将头皮剥下了。凶手更是不忘抹去两人进入暗香的足迹,土石路上有过打扫痕迹。

“现场遗留的证物不多,昨天中牟县的捕快在现场发现了一些药物残汁。公孙先生,可有分辨出你那些是什么用处?”

公孙策点了点头,“不是复杂的药物,就是加了一些香料的净手液。净手液市面上很常见,买些普通药材兑水也能自制,加入香料是凶手的偏好。可惜这种香水也是大众款的平价花露,照此去寻线索,要再费一番功夫。”

宋人喜香,哪怕贩夫走卒不时也会想要享受其中乐趣。香道门类繁杂,线香、香丸、香水等不同用香料法,其各自的香调五花八门。而且还有五天就是二月二花朝节,惊蛰一过,春天来得更猛烈了,百花绽放时香味更难辨析。

如此情况下,从香料定凶手的身份很困难,总不能期待在偌大的汴京城及其周边州县,狗//屎运地直接撞上凶手。

展昭看着暗巷里的血迹微微凝眉,三起案子的相隔时间并不长,一次为四天,一次为六天,说不好下一次会是几天后。“我观察了前面集市的午间人流疏密,如果不想被看见行凶,勒死人、剥皮、净手、清理现场,必须在一炷香之内要完成这一切。”

一炷香很短,短到让人为凶手的冷酷而寒毛直竖。

在一个平平无奇的午后,县城里的人们按部就班地过着生活,却在一巷之遥有这样残酷的凶杀案发生。

杨慈、顾夏、孙萍,三人长相勉强算是清秀,在人群中通常不会引谁多瞧几眼。

展昭复查三个案发地,走访寻找其周边的可能存在的目击证人,确实没有谁特别留意到三位被害人曾出现在集市附近。

只能先将寻找人证的悬赏榜贴好,拉上杨慈的尸体返回开封府。

公孙策要将三具尸体进行更进一步的比对,希望能在复检中出此前忽略的部分。

好在两人也不是一无所获,起码有了一个凶手的粗略形象。更加值得注意的是行凶者并非为了求财,被害人头上的发饰也被弃置一旁,唯有一张头皮连着头发被带走了。

在返回开封府之前,展昭重新归整了一遍案发现场的证物,顾夏与孙萍头戴的两只花冠已经枯萎。

鲜花花期难长久,但比起不断买新的金银珠宝,这花冠花饰价格适宜地可以不断换新的,更能按照自己的想法设计造型。也难怪大宋花卉市场会如火如荼。

稍有不同的是杨慈的那顶花冠,和前两位受害者被弃置于地的花冠不一样,这一顶被人用脚踩烂了,而非任其自然枯萎。

中牟县的捕快确定不是他们工作失误破坏了现场证物,那么以凶手冷静行事的情况来看,这一脚碾碎花冠八成不是一步踏错。

为什么会有不同?这不免让人怀疑杨慈所戴地花冠有特别之处,从而引得了凶手的厌恶,但从外表看仅是普通鲜花。

栗泉说此花冠是在杨慈常去的悦目花饰铺所购。悦目花饰铺在中牟县开了四五年的店铺,花饰价格适中,多为常见花卉编制成,杨慈每隔两三个月就会去一趟,可惜走访悦目花饰铺并未得到有用的线索。

花饰铺子的店家承认这顶花冠由他家卖出,同样的花冠还售出了二十多顶,没人来反应有何问题,但店家但不记得杨慈曾经上门买花。

‘每天来买头饰的客人不少,我哪能全都记住,除了长相特别为难人的,也就记住特别好看的。如果是大人来买,我一定是记得清楚。’

一月二十八,汴京城风和日丽。

展昭想着悦目花饰铺子老板的那句话,也不能责怪对方记性不好。

说起记性,展昭记得有一只月半在等他,包拯听了一句就同意了在开封府养小年兽,唯独要年绯别伤人或去前衙乱跑就行。奈何三起凶杀案接连发生,展昭根本不得空准备年绯的狗舍,还要让年绯再等等才能搬家。

不过,年绯却真的有些望眼欲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