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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I:火之晨曦(出书版)(54)

“看什么?”

“我在想……”路明非说了实话,“你是不是要我转过身去才能把袜子脱下来。”

诺诺对他比了个鬼脸,从包里摸出一把精巧的剪刀,沿着脚踝把丝袜剪开,露出赤裸的双脚。

“很凉的,要有种!”诺诺说。

“作为一个曾经冬泳过长江的人,区区冷水泡脚又有何难?”路明非也选了块岩石坐下,脱掉袜子。

两个人对视一眼,一起慢慢地把脚放进泉水。那股寒冷从每个毛孔钻进皮肤里,又沿着脊背往身上蹿,两人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寒噤。在做这件事的时候,他们都死死地盯着对方的脸,要看看对方的脸上有什么好玩的表情变化。最终他们两个竭力忍住,但同一侧的嘴角还是抽动了一下。

“你硬撑!”他们同时指着对方大笑起来,笑得肆无忌惮。

“泡一会儿就会暖起来,不过再泡又会冷,冷下去之前得走。”诺诺说,“你真的冬泳?”

“才怪,我最怕冷了。”路明非抱着胳膊哼,“寒风冻死我,明天做个窝。”

果然如诺诺说的,开始的冷过去之后,脚上渐渐暖和起来,所有的血集中供暖给双脚,路明非有点惬意的感觉。

“说起来恺撒到底什么意思?”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和诺诺聊天,“请我们去舞会,又给我们脸色看,阵仗摆得那么大,找那么多陪客,龙虾随便吃。就为了看看我们出丑?在门口看见那玫瑰吓坏我了,芬格尔还说是送给我的呢。”

“玫瑰?”诺诺抬头看了路明非一眼,哈哈地笑了起来。

“那些玫瑰不是买给你的,是买给我的。”诺诺说,“那个酒会也不是专门为你办的,是给我的庆祝酒会。其实邀请你来参加酒会的是我,只是恺撒说他也想跟你面对面谈一谈。”

“原来不是项羽请客,是虞姬做东!”路明非鸡啄米似的点头,美人恩重,他非常高兴,“我还以为是鸿门宴呢,特意带了芬格尔那个樊哙!”

“我请你也没安什么好心,你那么欢欣鼓舞干什么?”诺诺白了他一眼。

“我哪有?”路明非有点脸红,好在夜很黑。

“你脸红什么?”诺诺说。

“精神焕发!”路明非大声说,作势杨子荣打虎上山。

“我逗你的啦,天那么黑,我又看不见。”诺诺说。

路明非这才意识到自己心虚,车灯又是从他背后照来,刚才诺诺甚至没有用余光瞟他一眼。

“我请你是因为我不习惯和恺撒那群小弟待在一起。”诺诺说,“我知道恺撒很花心思,不过让人感觉很奇怪,所有的人被请来就是要看我们两个多么拉风。我得接受他的好意,而且在他小弟祝我快乐把我看作恺撒理所当然的未婚妻的时候保持微笑。整个晚会上没有一个好玩的人。”

“未婚妻?”路明非愣了一下,婚约这事情听起来真是超沉重,重得心跳都慢下去了。

“今天是我生日。”沉默了一会儿,诺诺随口说了一句。但是她的声音轻得像是一缕风,不注意就被忽略掉了。

“生日快乐!”路明非脱口而出。

然后他愣住了,没准备,完全没准备。

他曾经排过一个上午的队,给陈雯雯买过一张签名版的CD巴巴地送过去,回报是陈雯雯礼貌的一句“谢谢”,他倒也很心满意足,并不在乎当时陈雯雯桌上还摆着不知谁送的施华洛世奇的水晶挂坠和其他内容不明的礼物盒子。在他看来为这个重要的日子排一上午队不算什么,更没指望自己送的礼物最好,反正只要及格就行了,他对自己要求比较低。

他没有想过要问问诺诺的生日,就算问了,他为什么要送礼物给诺诺?大家还不熟,没什么理由。而那时候要和他的礼物对比的,就不是施华洛世奇的水晶坠子,而是什么大溪地珍珠,或者梵克雅宝的限量版首饰,还是一头金发的恺撒开着超级跑车送的。

现在没有任何理由地,诺诺直接告诉他了,在他光着脚连袜子都没穿的时候。

除了这句干巴巴的话,他大概只能把礼服口袋里的白手帕抽出来折一个手帕船飘过去。

他急忙摸礼服口袋……发现手帕在他和芬格尔大嚼龙虾的时候已经被用来擦嘴了。

“收到。”诺诺淡淡地说。

“恺撒为你摆那么大的场子啊?”路明非不得不服气,“太气派了点吧?难怪我说像选妃会呢。”

“可我不喜欢,又不好不领他的情。”诺诺说,“他很固执,花了心思就希望你说他好。”

她的口气很淡,像是在说一个完全无关的陌生人。

路明非心里动了动,忽然问,“你喜欢恺撒么?”

“喜欢啊,不喜欢我为什么要跟他在一起?你以为我傻啊?”诺诺撇撇嘴。

路明非抓抓头,把那句话在肚里转了好几个弯才说出来:“可有时候觉得……你对他总是不理不睬的啊……他好像也不太管你的样子。”

诺诺想了想:“在学院里追恺撒的女生很多,你猜他为什么选中我?”

路明非上下打量诺诺,非常有把握,“腰细腿长,脸蛋好看!”

“今天请你跳舞的女孩也腰细腿长,脸蛋也很好看,你有没有趁着跳舞的时候问人要个电话号码什么的?”

“我又不是恺撒!我喜欢的类型是……”路明非觉得自己舌头打结了,好像他喜欢的类型和恺撒倒是一样。

“恺撒觉得自己生来就该成为领袖,一切都要最好,最强的能力、最佳的团队、最出色的女朋友,除了成绩不必最好,他觉得那东西没意义。恺撒喜欢我,因为我是学院里很少见的‘A’级血统女生,他认为在‘A’级中只有我能配他,所以选中我。”

路明非有点吃惊:“血统阶级还有这个用?那我是‘S’级,要我是女生,恺撒一定踹掉你选我咯?”

“以你的才貌,如果是女生,想来我是得失恋了。”诺诺也上下打量路明非,重点观察了他的胸腰腿。

“嗨!眼神好猥琐……”路明非把礼服裹紧了一点,抵御冷风。

“不过这样的恺撒最合适我。一个男生觉得我很好,所以喜欢我,而我又觉得自己确实很好,配得上他喜欢我,我觉得他也不错,不会让我不舒服,这样岂不是蛮好的?”诺诺淡淡地说。

“不让你不舒服……就可以了?”路明非不能理解。

“嗯,我要求不算高,不过也可以说很高,我跟很多人相处都会不舒服。不过师弟,跟你相处也蛮舒服的……因为每次看到你,有想抓来欺负一把的感觉,”诺诺吐了吐舌头,“要是我找你这种男朋友一定会一边大笑一边从早欺负到晚的。”

“嗨!嗨!你又来了……”

“你是不是觉得我不可理喻?”诺诺挑了挑漂亮的眉毛,“明明恺撒都摆出了‘只有你才是配得上我的女生,我们这种拉风的男生最好的装饰品就是最好的女生’,可我对于当装饰品没有一点反感。”

“不干我事。”路明非把目光移开。

“我不反感啊,因为这样很简单。如果我不够好,我也不必拿什么勉强恺撒跟我在一起,反过来也一样,我们两个很般配咯。”

“很般配?”路明非觉得这个词有点刺耳,像是“门当户对”。

不过门当户对确实很重要吧?搁在中国古代,在书里写大家闺秀爱上穷书生的必然是另外一个穷书生了。

“因为不太明白怎么喜欢一个人,所以就找个能配自己的人。”诺诺踢着冰凉的水,晶莹的水花在她的脚尖上跳动,“我以前看言情小说,总看不懂那些女主角哭得死去活来的,追问什么到底你爱不爱我啊,你是不是变心了啊。其实这些都可以想得很简单的啊,要是那个人喜欢你,他自然就会过来抱着你告诉你;不喜欢你了,你对他哭也没用,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