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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Ⅲ:黑月之潮(三卷完结出书版)(26)

大家都死里逃生本来是好事,但根本来不及寒暄拥抱……他们听见了短管猎枪纷纷上膛的声音。

枪声震耳欲聋,弹幕铺天盖地地袭来。鹿弹的爆震中还夹杂着巴拉贝鲁姆弹的呼啸声,暴走族中居然有人用美国陆军配备的伯莱塔,这在武器黑市里可算是高级品。

“MP7!卧倒!”恺撒大吼。

密集的连射声压过了伯莱塔9,那是三支MP7冲锋枪在吼叫。鹿弹近战威力巨大但是穿透力却非常差,只是把大理石打得碎片飞溅。但MP7所用的4.6mm口径的铜壳钢芯硬化弹简直是为洞穿防弹衣而设计的,恺撒太了解这种枪弹的威力了,在他拉着楚子航和路明非俯身后的两秒钟,密密麻麻的弹孔出现他们对面的墙壁上。MP7贯穿了大理石柜台。

“不能把他们看成一般的混混,他们是来杀我们的!”楚子航趴在地上不敢抬头,“准备得很充分!”

“见鬼!我居然被一群老鼠围杀!”恺撒咬牙切齿。

MP7的枪声暂时停止了,暴走族们一边换弹匣一边纵声欢呼,其他人鼓噪着为端着MP7的“英雄枪手”欢呼。MP7枪手用潇洒的手法上膛,持伯莱塔的少年负责保护他们,二十多个大男孩肩并肩地缓步逼近。

他们的心跳声在恺撒的耳朵里被放大为暴烈的鼓点。这些男孩的心跳频率超过了每分钟180次,肾上腺素快速分泌,大幅度地唤醒人体的潜能,但也给男孩们的心脏带来巨大的负担,他们的血液流速极快,血压飙升到常态的两倍以上,如果换作中年人,身体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但男孩们靠着年轻的优势扛住了,换回了大幅提升的体能。难怪恺撒在走廊里击倒的那个男孩在下颌骨开裂的情况下仍不昏迷,肾上腺素还能大幅度地降低痛感和强化神经反射。

处在亢奋状态下的暴徒会做出比平时更冲动更肆无忌惮的事来,比如说乱枪杀了他们。男孩们确实准备这么做,但他们想走近了再开枪,从而把枪械的威力放到最大。

“校规中规定不能对普通人类使用言灵。”楚子航低声说。

“你负责揍人,我负责写报告。”恺撒冷冷地说。

“赤備え万歳!”有人嘶声大吼。

男孩们一齐扣动扳机,各式枪支喷吐出明亮的枪口焰,伯莱塔和MP7的大威力子弹将大理石柜台彻底打塌了,比这两种军用武器更“华丽”的是十几支短管猎枪喷出的数百枚铅弹,它们组成亚音速的蜂群,完全覆盖了大理石柜台的上下四方。男孩们兴奋地尖叫着,但尖叫声很快就被痛苦的号叫取代,密集的铅弹在大理石台面上反弹,再经过地面和天花板的反弹,从前方上方左方右方覆盖了这些男孩。

“新手还是从弹弓玩起比较好。”恺撒冷笑。

人家小时候的生日礼物是游戏机,他十四岁的生日礼物是一对沙漠之鹰。他对枪械和弹药太熟悉了,鹿弹他在十六岁之前就玩腻了,这种子弹最忌讳在近距离上对坚硬的大型目标发射,譬如大理石墙壁。火药爆炸的动能分配到每枚铅弹上,铅弹的速度并不高,比起有贯穿力的4.6mm硬质弹差远了,铅弹会在坚硬的表面反弹,最后遭殃的是射手自己。可这帮蠢货逼近到距离柜台三米的地方才开枪,立刻吃到了贪婪的苦头。

每个男孩都中了几枚铅弹,但这种动能较低的子弹经过反弹并不致命,在肾上腺素的激励下,他们一边后退一边给猎枪装填子弹,想要再组织一轮齐射。

古老的吟诵声回荡在黑暗里,仿佛古钟轰鸣。

空气瞬间升温,光明简直像是日出。赤红之墙平推过去覆盖了这些男孩,身边的温度在一瞬间上升到五六百度,男孩们觉得自己好像呆在日冕里,高温空气进入他们的身体,甚至能烫伤气管!

黑影站在那堵赤红之墙诞生的地方,黑红色的光弧在他身边圆形的透明界面上流动。

言灵·君焰,最保守的爆发方式,瞬间高温,但还不到会杀人的地步。暴走族以为他们手无寸铁,他们也确实手无寸铁,但楚子航自己就是一门火神炮!

温度迅速回落,恺撒踏着炽热的地面捡拾暴走族丢下的短管猎枪和子弹带,当然MP7和伯莱塔也没有放过。男孩们身体表面严重灼伤,这下子肾上腺素也没用了,他们疼得在地上打滚。路明非冲过去猛踩这些小王八蛋,这些家伙最小的可能只有十六七岁,最大的也不过二十出头,可是人命在他们眼里根本不是需要重视的东西。问题是他们委实选错了对手。

高跟鞋真是好东西,路明非踩得相当爽。

“还挺合身的……”楚子航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个旗袍裹身妖娆袅娜的师弟,只好干巴巴地赞美了一句。

高亢的引擎声迅速地逼近,一辆黑色的重型太子摩托冲进了大厅。这个骑摩托的暴走族便如一个冲阵的骑兵,在头顶旋舞着长刀,发出野兽般的嚎叫。

他的背后,无数车灯组成雪亮的光幕,刚才的枪声把所有暴走族都吸引到货运通道外了。密密麻麻的车灯就像是怪兽的眼睛。

车手猛地提把,摩托车带着疾风腾空而起。这名暴走族显然接受过足够分量的刀术训练,在空中俯身劈斩,是骑兵刀术中的“跳马刀”。他刀斩楚子航的同时用摩托车撞向恺撒,摩托车和人加起来有几百公斤重,被他撞上必然骨折。黑色长刀自下而上挑起,楚子航稍微侧身,随手挥出日本刀中的“逆袈裟”。暴走族的刀连同前轮一切裂开,摩托车像是失蹄的马那样轰然坠地,楚子航凌空一记膝击撞在那名暴走族的小腹上,把他踢飞到四五米外。他的杀胚性格开始发作,下手不加控制了。恺撒连动都没动,低头整理鹿弹的子弹带,这种小角色如果楚子航都没法解决那他别在卡塞尔学院混了。

更多的摩托车冲了进来。男孩们使劲地拧着摩托车的油门,让引擎放肆地吼叫,像是一大群红眼的斗牛。

恺撒从腰间抽出两支短管猎枪。这种老式猎枪每次只能装填两发子弹,威力虽然很大,但是枪管截短之后弹道很飘,远不如MP7和伯莱塔顺手。但恺撒不太敢用军用武器,对于他和楚子航这样的人来说,握住了军用武器就等于握住了死神的镰刀,这些不要命的男孩只是往刀口上撞。

“别跟疯子冲突!原路退回去!”恺撒双枪齐发,打炸了一辆摩托车的前轮。

大厅里枪声暴作之前,走廊里的男孩们正围着身材最火辣的那个女服务生动手动脚,真坐在角落里双手抱头捂着耳朵,她无能为力,只能不去听那个女孩的哭声。她的手脚冰凉嘴唇发紫,心脏不规则地剧烈跳动。

她从小到大都是特别胆小的那种女孩,白长了高挑的身材。每当打雷下雨的天气她就会蜷缩在被子里抱紧大个的毛绒玩具,去玩具店上班之前她几乎从不深夜出门,因为她总觉得寂静的长街上有脚步声尾随自己,来这间网吧打工的第一天她就做了囧事,擦鞋的时候客人随手在她胳膊上摸了两把,她以为客人要做什么非礼的事,吓得喊都喊不出来,心律紊乱的老毛病发作了,直接晕厥过去。倒是那位客人是从医学院毕业的,让经理拿来急救箱喂她吃了硝酸甘油胶囊,舒缓地帮她按摩心脏,花了一刻钟才把她救醒过来。

只有恺撒和他的同伴们在的时候真才格外勇敢,勇敢得不像自己。

她确实喜欢恺撒,首先当然是恺撒高大英俊有礼貌,但另一个原因让真动心的原因是恺撒的骄傲。那种跟庶民无缘的、皇帝般的骄傲,“朕即公义”的骄傲。

恺撒在的时候她完全不怕这些凶狠残暴的男孩,而现在她觉得这些男孩就像是围绕着她的恶鬼,这些恶鬼正在撕扯着另一个女孩的衣服,如同要饱餐她似的,等他们吃完了那个女孩就会跑过来欺负她。她怕得几乎要哭出来。她后悔那时跟恺撒他们分开了,要是恺撒在该多好,他会用凌厉的直拳把这些男孩都打倒。每个女孩都幻想过白马王子,麻生真也不例外。她从小跟奶奶长大,家里不富裕,受过很多欺负,在学校里总是低着头走路,被学长调戏也不敢跟老师申诉。别人生活在五颜六色的世界里,她的世界总是阴霾的,她期待的白马王子应该像是炽热的太阳,因为只有太阳才能驱除阴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