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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分熟(135)

然后,他将手机递给她看。

叶沐翻到了很多几年前拍摄的风景照,有一大部分都是在新疆和川藏线拍摄的。

沈之越说:“从北疆到南疆,我们走了一个多月。有时候也会做个顺风车,但大部分时间都是徒步。”

叶沐感叹着“真美”,除此之外,就再也找不出更适合的形容词。

在大自然面前,所有词汇都是贫乏的。

那是一种空旷的,令人震撼的美,就那样理所当然的存在于天地间,只能用眼睛,用心去感受。

沈之越说,世界上最美的风景区都是“无人区”,虽然抵达的过程很辛苦,但当见到的那一刻,所有付出都是值得的。

也幸好,这些地方都没有信号,不然很快就会变成网红主播的打卡地。

在这里,你会忘记语言,你的耳朵会变得额外灵敏,你的感官会变得舒适,你不愿发出任何声音,就只想和这些景色融为一体,以天为被,以地为席。

沈之越还科普了一下什么季节去新疆最好,他去了三次,选的都是早秋,也就是冬天来临之前,最晚十月前就要回来。

他还说:“从农业上讲,这个时间段就叫‘芟秋’。”

他还在叶沐的掌心上写了一下“芟”字。

叶沐觉得痒痒的,那种痒顺着掌心直达她心里。

她将手握成拳,紧紧攥住了那个字,就靠着沈之越的肩膀,听他解释芟秋的意思,就是立秋之后,农民为农作物进行除草、松土的工作,以便农作物可以更好地生长。

接着,沈之越又讲了一些路上的趣事,比如隔着一段距离和牦牛对视,谁也不敢动,比如在飞沙走石的区域,为了和负责接待的新疆朋友联系上,只能爬到枯树上将手举高找信号,没想到电话刚接通,树杈就断了。

叶沐一边听一边乐,还在那些照片中看到了许多在新疆村子里拍摄的维族姑娘和老人。老人在做传统的手工制品,姑娘们在玩游戏,在跳舞。

半晌过去,叶沐说:“我也想去……”

沈之越问:“真想去?”

叶沐点头:“真想去。”

沈之越:“那起码要一个月回不来,还要多叫一些有经验的朋友,咱们开车去。”

叶沐:“嗯。”

人这一辈子,也不知道能离开自己住的地方多少次,很多人一辈子都没出过村镇。

叶沐回想了一下,自己大学期间也只去海边玩过一次,连国都没出。

如今上班了,这些事就变得更加奢侈了。

再不抓紧,怕是再一转眼,她就老了。

沈之越说:“还有你的工作,一个月假请的下来么?”

叶沐说:“请不下来就不做了,反正我也最多也就再做一年,刚好辞职后先跟你出去玩。”

沈之越笑了。

片刻后,他的笑容又落下些。

叶沐瞅着他,这才后知后觉的想到:“抱歉,我忘了你的时间安排,你只有两个月的假期。”

沈之越说:“会有机会的,到时候咱们提前做好规划。”

叶沐:“嗯。”

就这样,第二个周末也结束了。

叶沐隔天上班回味时,心里还是甜滋滋的,脑子里装的都是小熊猫的软萌和吃相,以及幻想去新疆旅行的画面。

当然,还有沈之越在她掌心上留的那个字。

后来还是经由黎染提醒,叶沐才意识到一个问题——这都相处两周了,沈之越居然还没有亲她?!

哦,说是两周,其实也就是周末见个面,她下班天都黑了,人也觉得疲,除非是推不掉的应酬,否则下班之后就只想回家瘫着。

这大概就是都市人的常态吧,在石头房子里为了未来拼搏奋斗,无论心里装了多少梦想和理想,双脚却始终走不出这座城市。

叶沐暗暗想着,无论如何,来年一定要结束这份工作。

人脉是收集不完的,广告项目也是接不完的,她总不能为了永远不会完结的东西,将时间都消耗在这里。

……

第三个周末,叶沐依然担当着小白的角色。

沈之越叫来了一对夫妻朋友,年纪比他们大得多,女方三十九岁,名叫于樱,男方四十三岁,名叫周子涛,他们一个是自由撰稿人,一个是厨师。

有意思的是,两人的职业毫不相干,他们不是同龄人,也不是在这座城市认识的。

于樱说:“差不多快十年了吧,我们是在川藏旅行的时候认识的,当时就是临时搭伙,没想到后来会一起过日子。”

说起于樱的故事,它好像距离都市人很远,又好像就发生在身边,甚至可能是我们每一个人。

于樱在认识周子涛之前,曾有过一个男朋友,他们原本是同学,虽然都在都市生活,疲于奔波工作,渐渐迷失了的生活,但感情很好,还打算一起长途旅行回来就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