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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蚀骨(351)+番外

而支票夹最上面的一张支票明明白白地写着“¥500,000,000”。

“——”

白婉柔睨了一眼突然哑火的儿子,恍惚之间她有点可怜这个被教养得太好、以至于像温室花朵一般不知人间险恶的儿子。

——他一定不知道最可怕的不是世仇,不是闻暮雨对郭氏抱着的恨意,也不是郭氏决不能容忍闻暮雨。最可怕的还是闻暮雨身上流着的血。那传承自闻敬的血是剧毒,沾上便是蚀骨。

……可事到如今说这些又有什么意思呢?为了儿子,她已经代表白家向闻敬屈了膝。闻敬是个聪明人,他不会辜负自己的投诚。但他又是个太过聪明的人,太过聪明的人自己掌握不了,今后恐怕只能被他牵着鼻子走。

无论如何,白家是已经上了在沉了以前绝对下不了的船。

“傻子。”

白婉柔微微摇头,也不知道是在说白云还是在说自己。她抬起酒瓶又猛喝一口,见白云拿着支票走上前来才眯缝着眼道:“你现在需要钱,难不成你还能管这些钱是谁给的么?”

“……”

白云开阖了一下嘴唇,没能找出能说的话来。他很想问白婉柔为什么,话到嘴边让他觉得矫情,于是又咽了回去。

“因为你是我儿子。”

白婉柔像看穿了白云的所思所想,惊得他霍然抬头。前者却只是莞尔:“傻孩子,我从来都是那个最希望你好好的人。你……唉,算了,不说了。”

晕黄的光里白婉柔眼里噙了泪,她垂了眼,可白云还是看到了她被晶莹渲染得格外温柔的眼波。白云终于透过白婉柔这个过于美好的女性外表看到了她母性的部分,也终于感受到白婉柔对他这个人、而不是白家继承人的爱护之心。

“妈……”

“赶快回去吧。早点把事情定下来大家都安心。”

白婉柔笑笑,看了看面前的儿子,又伸手拍了拍儿子歉疚的面庞。

“我的傻小子长大啦……可别真的娶了老婆忘了娘啊。”

于是白云也笑了。

“我这不还没娶到吗?……就算娶妻生子,您不也还是我的妈吗?”

“是啊。”

白婉柔眼眶里又湿润了一些:“我一直都会是你这个傻小子的妈妈。”

保护儿子,这便是她这个当妈/的今后唯一要做的事。

第179章

阎夏是被“他”给叫出来的。“他”是阎夏的蓝颜知己, 两人相识已久、意气投合, 只可惜每个人的人生里都有先来后到,“他”曾对阎夏说若不是她出现的太晚,他不会和现在的妻子结婚, 也不会把阎夏拱手让人。阎夏只得红着眼眶强作坚强,回他一句:说不定是你出现在我生命中太早,若晚一些, 我心有所属、眼界再高一些就不会喜欢你了。

那人沉吟片刻, 最终只是笑着和阎夏干杯。他们从来都是这样, 可以一起去吃饭喝酒逛街旅行, 却绝不会在人前做过于亲密的事情。就是两人独处的时候,“他”也绝不会主动拉起阎夏的手,和阎夏说些亲密的情话。就是阎夏坐在他身旁,他也要和阎夏保持朋友般的距离。

阎夏每次和“他”幽会完, 总会说不出的空虚。可是没有办法, 她就是喜欢这个人呀。所以哪怕一个人躺在酒店的床上, 感觉五分钟前还在自己身上耕耘的那人毫不留恋地起身离开, 听着他到浴室里关上门再接起震动不已的手机, 嘴里说着:“宝贝女儿乖,听你/妈妈/的话, 我马上就回来了。”阎夏还是没法和这个有妇之夫分开。

她何尝不明白自己这是在做为人所不齿的小三, 做人人喊打的老鼠?她多么希望自己刚认识这个男人的时候就知道他有家有室,可惜她的希望不过是奢望而已。那人和她初次见面的时候并没有戴婚戒,这让阎夏以为这个魅力无穷的大叔还没有安定下来。她不自觉地被这位充满了成熟风度的大叔吸引, 又被他的游刃有余摆弄其中,等到她发现这位大叔不但有妻子,连大女儿都比自己小不了几岁,她几度想离开这个有意隐瞒自己婚事的男人,结果这男人告诉她:他不爱自己的妻子,他们已经分居好几年了。

后来阎夏才发觉原来他和他老婆早就是捆绑在一起的经济利益体,即便他早已经想让那年老色衰的老婆下堂,看在孩子和利益的份上他也不会这么做。换句话说,在这个老男人的眼里,自己的存在价值重不过他的家庭。

阎夏很无奈。她每次都对自己说和这个男人是最后一次见面了,今天就要对他说我们分手吧。可自从她把事业的中心从滨湖城转移到南都来,男人对她的热情就似乎越来越高涨。她沉溺在小女人的幸福里就像哑了喉咙,每一次都没法好好地和男人分手,只能事后安慰自己说:分手这种事情也是要有个前奏酝酿一下的。突然分手扯破脸皮对大家都不好,毕竟还是一个圈子的人,今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但这次真的是最后一次了,下一次自己肯定要对他说分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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