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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不做炮灰一[综](32)+番外

反正这少女的生母也姓林,那她还是叫林琳好了。那男人都不要她,凭什么还要跟他姓,没这个道理。

最后便是找房子了。虽然她不愁没地方住。但总要有个落脚点,她不能总从空间进来进去的。现在可是现代社会,被人发现,就等着千里大逃亡吧。

林琳合计了一下手中的钱。明面上那对男女给了她三万块港币,那男人又私下里给了二万块。除了这些,她还有当初来香港时,带来的几千块钱。

所以,暂时租房子还是上学是没有问题。之后的话,她还是卖件古董吧。

她空间里正好有几件元青花的瓷器,当初用来装醉蟹的。腾出一个来卖掉。估计也能得上不少钱。

现在是一九八九年,这一件瓷器应该也能卖上二三百万吧。有了这笔钱,上大学是没有问题了。

一路坐着出租车到了教务处,果然跟她之前想的一样,那女人压根就没有帮她办理过学籍。不但没有帮她办理学籍,竟然连她的转学证明都不知道丢哪里去了。

看了一下办公人员,林琳低下眼帘走了出去。情况不太好,她跟本就没有办法向之前想的那样,塞红包走后门。

站在大门外,林琳叹了口气,伸手又招了一辆出租车。去民事局,她是一定要改名字的。以后和那些人是老死不相往来。

改名字到是很顺利。别看在大陆十五岁什么也干不了,但在香港却已经有改名的权利了。而且青少年改名字的事情太普遍了,人家办理此事的办公人员虽然对林琳连姓都改了,有些侧目,但还是让林琳在等了一个小时候拿到了新出炉的身份证。

最后林琳又拿着身份证,去了地产中介公司。找中介租房子虽然要多花一个月的佣金,但相对来说速度也要更快一些。

嘉嘉大厦

林琳抬头向上看,发现原来香港真的有一家嘉嘉大厦呀。

林琳还记得多年前,她看的那部电视剧里,男女主都住在这栋楼的事情呢。

此时的林琳还不知道,此嘉嘉大厦便是彼嘉嘉大厦。因为这栋楼的业主正好在上个月便带着考前综合证的女人去渡假村休假去了。

听说要过几天才会回来。林琳只能惋惜地看了一眼这栋楼。她刚才看了一下三楼的一处屋子,感觉非常不错。大小也合适她独居。

二室一厅的设计,正好其中一间可以当做书房呢。

果然有娘的孩子就是宝。她这原身就是可怜的草了。

“林小姐,可是相中了这套房子。若是相中的话,我们公司便可以帮着办理入驻合同。你放心,手续都是齐全的。嘉嘉已经提前在合同上签字了。”中介公司的人,在一旁快乐的推销着。

大厦的业主,是位美丽可亲的美女。是他们公司长期的合作对象。这一次因为要陪女儿去渡假,走的时间会长一些。所以就把租房子的事情,全权委托给他们公司了。

林琳一听,眼睛一亮。当下便签了一年的合同。钱也是当场付清的。

合同签完,林琳才有点汗颜。来之前还想签半年的。被中介公司的人一忽悠,便是全年全款可以舍下将近一个月钱的时候。脑子一热,便同意了。

不过,签都签完了。也没有后悔药可以买。当务之急,还是让人过来打扫房间,买家俱和生活物品才是。

打扫房间这种活,林琳是懒得干的。直接让中介公司的人,介绍了个人过来。所以,这边清洁的人在打扫房间,那边林琳就坐着车去买东西了。

买完家俱,付清款项,留下地址。林琳便又去了商场……

当林琳彻底安顿下来的时候,都是三天后了。这一天,林琳刚练完功。便听到了门铃声。

一打开门,门外一对漂亮的母女就站在外面。两人长相非常相似,等听到年长的女人自我介绍后,便知道这两人真的是母女。不过,

“你好,是林小姐吧。我是这间大厦的业主。我叫欧阳嘉嘉。这是我女儿,王珍珍。”

林琳:“……你们好,我是林琳。”妈妈咪呀,这里有妖怪。

母星,母星,我请求返回基地。

无论林琳内心多么不平静,但丰富的阅历,仍是让她礼仪周到的请两人进了屋子。

“林小姐是一个人居住在这里吗?你的家人的呢?”欧阳嘉嘉是看过林琳身份证的,这个跟她女儿一般大的少女,怎么会一个人出来找房子呢。

林琳想起昨天出去倒垃圾时,对面的房子里出来一个带着眼镜的裁缝出来送客人。楼下打更的老大爷,来来往往的人都叫他古叔。

签租住合同的时候,业主的名字因为是连笔,所以也只能看出嘉嘉两字。今天又看到这业主和她同样美丽的女儿,王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