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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在要抱抱(29)

小虎的大半截身子都在水下,能看清一部分,露在水面上的也似有若无,一点点的肩膀,偶尔冷时还往下遁。

方起州想,他以后一定要再来一次,但他希望下次的时候,是一大一小两个和尚坐在水里敲木鱼。

早上起来,山里又是另一番景象了,大雾弥漫过山头,只露出一个俏生生的尖儿来。

三个人作息都算是规律的那一类,送早餐的人来得很快,小虎刚漱口完就迫不及待地冲过去开门。

送早餐的人推了小餐车,小虎看见了一碟泡竹笋,三碗粥,还有清炒的野菜,以及……煎蛋?

小虎胃口尽失,但他还是礼貌地端起餐盘,“谢谢。”

“不用客气,竹笋是阿姨昨天去竹林里挖的,蕨菜也是,小米粥是早起熬的……”

“那蛋也是你生的吗?”卢卡斯从小虎胳膊底下伸出一张正太脸。

“不……蛋是农场喂的,我挑的……”徐菁话还没说完,高出小虎许多的方起州站在了他的背后,面无表情地审视着徐菁。

他打了负责人电话,催促他们赶紧送早餐过来,那边却说:徐太太很早就来厨房准备了,说是想给你们惊喜……对不起大少,马上给您重新送过来!

徐菁并不会做饭,她很想自己动手,可是搅得厨房一团乱糟,只得作罢,但是每一样她都亲自参与了,那样会让她有一种“心意”在里面的感觉。

他将小虎手上的餐盘重新放回餐车上,“徐太太,这样做没意思。”

徐菁咬着嘴唇,“我没别的意思,抱歉给你造成困扰了。”说完她便走了,背影干脆,一点不留恋,让方起州想瞅出什么端倪来都不行。

卢卡斯说,“这个大婶很奇怪啊……但我看她并不想伤害人,但是表哥,她看你眼神似乎有点仇视?好像你拐走了她孩子一样……”

方起州敲了他脑门一下,“我会查清楚的。”

卫斯理说,徐菁除了这次度假山庄的“偶遇”有些蹊跷以外,她没有任何的问题。

方起州知道里面一定有些什么他不知道的,奈何卫斯理怎么也查不出了,电话记录也查了,极为普通,私生活也相当简单,如同之前的资料一样,深居简出,和女儿关系不错,保持每天都通话。

是个很难叫人抓住把柄的人。

卢卡斯回去那天,小虎特别舍不得,把巴斯光年送给了他,卢卡斯也没说自己不喜欢巴斯光年,他是个好孩子,送了把瑞士军刀给小虎,叫他“留着防身”。结果卢卡斯前脚刚走,方起州后脚就把刀给收起来了,“这种东西不能玩,很危险。”

小虎不明所以道,“不是橡胶做的吗?”

方起州随口骗他的一句,小虎信以为真到现在,他摇头说,“两把不一样。”

因为卢卡斯走了的缘故,方起州只好每天带着他去公司。卢卡斯的生活能力比小虎强得多,所以当时他才放心把小虎留在家里,现在则不行了,于是公司当天便风言风语满天飞了,“那是方总的大儿子吗?!”“我怎么在哪儿见过他的样子???”“啊我好像也见过!”

艾琳出来辟谣:“都别瞎猜,那是老板亲戚,来过几次了,我知道。”

艾琳其实什么都不知道,她只知道老板的办公室门总是关上,她每次进去都会被冷气袭击,但是关门那一瞬间,她又会瞥见老板似乎在笑。那或许是错觉,但融洽的氛围让艾琳逐渐地减少了敲门的频率,尽管她真不清楚,老板在里边儿,守着一个跟着小火车跑圈圈嘴里呜呜呜配音的小孩儿有什么可乐的。

由于方起州不想要他与过去的人有任何接触,所以也再也没订过红辣椒的外卖,尽管听说前任大厨走后来了个新任超级大厨,味道提升了几个LEVAL,艾琳却被禁止订那家外卖了。但小虎仍旧有一次碰到了馒头,当时他正和方起州下楼,馒头来给别的部门送餐的,他叫小虎的时候,小虎却万分困惑地看着他。

馒头瞪大眼睛,“你是小虎吧!我是你馒头哥啊!”

小虎却转头问方起州,“他……他是馒头哥吗?”

他记忆里,对这个名字是有印象的,他的确认识这个人,但是记忆却仿佛被像素化了,模糊不清。

馒头道,“梅姐说你跟了个有……”他偷偷望了一眼拉着小虎手的男人,声音咽下去,又问道,“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吗?你画画那小本还是我给买的呢!”

小虎注视着他,“我…我好像……”他愣愣道,“好像记不清了。”他想得脑仁很疼,似乎是在把对眼前人的记忆从脑海深处打捞出来一般费力。

电梯停了,方起州揽着小虎出去,“叔叔,我记得他的,但是为什么想不起来了……”小虎的声音带着哭腔了,“我怎么、怎么想不起来了。”

方起州搓着他的背,冷静道,“你不认识他的,别再想了。”

这小孩儿还有些其他的毛病,看起来有些像健忘,但是平常生活中,却从不体现。

方起州坚持每天从地下停车场坐电梯到顶楼,下班时坐电梯直达B3,电梯从上次那次后,就再也没坏过了,但小虎每次进去,都是牢牢抓着他的衣摆,眼睛紧张而忐忑地盯着数字下降,生怕他突然摇晃。

要说观光城市夜景,120大厦顶楼无疑是最合适的地方,方起州费尽心思不让他觉得生活得枯燥,他开始看心理书籍,开始看一些冒着粉色泡泡的恋爱指南,尽管他觉得上面的内容愚蠢至极也无聊透顶,但偶尔一个尝试,他也发现会出现惊人的效果。

比如小虎特别喜欢新奇的东西,他没见过的,或是没体验过的,就会让他特别开心,所以方起州白天带了必需品,晚上告知小虎,“晚上我们就睡在这儿了。”

方起州的休息室,只曾在劳累和午休时用过,不大一个,但是一到晚上,这里或许是整个城市最美的地方之一。

小虎以前住的地方不高,所以从没见过这样的景色。

白天鲜亮的建筑,到了晚上就露出本色来,像是被罩在一个墨蓝色的墨水瓶里,夜里出行的浮游生物穿梭于瓶中,给街道刷上一层亮堂的金漆,一盏盏黄澄澄的窗户明明灭灭,每一个似乎藏着一个人生秘密,小虎情不自禁地“哇”了一声。

方起州说,“我小时候,就喜欢到高的地方去,俯瞰城市。”因为那时的他什么想法也没有,活着的目的是什么也没有,总是按着长辈的章程和要求来办事,才让他如今看起来那么的无欲无求,没有爱也没有憎恨。

这样的自己让他觉得很可怖。但方起州还是一次次地挺过来了,到现在,老天爷为了表达对漠视他之前的人生的歉意,给了他一颗金豆子,让他终于觉得有什么事可以做了。

一些人在看到壮阔的风景时,总是会想很多,但小虎不会,他像是单纯地欣赏美,并且大有一股用眼睛将此情此景拍照留念的架势,一盯就是许久,像是要刻进脑海里。

方起州看了眼时间,“很晚了,下次再看吧,它不会跑的。”

小虎点点头,还是抱着腿坐在原地没动,方起州徐徐拉上百叶窗,小虎站起身,踩在那些斑驳的一点点光里,“叔叔,谢谢你。”

“这又是哪门子的谢谢,不是说了吗,你可以不用对我说这句话。”方起州招手让他过来,“有东西给你。”

他从衣兜里将东西拿出来,没玩什么一二三不许睁眼那一套,而是直接替他拴在了脖子上,“这根红绳很结实的,不用怕再掉了。”

小虎愣了愣,他捏住这块玉坠。他以为是从前那颗,但是仔细在手里摩挲,便知道不是,这一块要更好。而且大小也不对,虽然雕刻的图案很相似,一切都仿照着来得一般。

“这是新的吗?”他没有说是“假的”,反而说是新的,说明小虎已经知道这个和以前那个不一样,可又并非替代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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