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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二世祖(5)+番外

也是,赵远阳缺考了,却还能分在火箭班,他成绩拿不出手,老师自然不会把他的名字放在名单上,若是赵远阳识趣,也不会四处说自己是走后门进来的。

“咦,他也在我们班啊!就是我前天考试看见的那个!跟你们说过的!”

正当周思思心烦意乱的时候,周围的话题已经变了,他们口中讨论的人,已经变成了赵远阳。他们纷纷在低声地打听着他,周思思听着这些花痴的声音,心里不舒服到了极点。

赵远阳不就是虚有其表吗!

在同龄人里,赵远阳相当出挑,他比一般人要高,几乎和校篮球队的差不多高,但他却和那群糙汉子不同,围在周思思旁边的几位女同学纷纷回头,看见赵远阳戴着耳机低着头在玩psp,浓眉下低垂的眼睛,专注地盯着游戏机屏幕,睫毛浓重的阴影投在脸颊上,投出一个半圆的扇形来。

他脸颊边有一颗非常吸睛的褐色小痣,就在太阳穴下面一点,和干净隽雅的下颌骨距离几乎等分。

“他没军训吗,怎么那么白……”

开学前人人都得参加的军训,赵远阳没去,因此,他并未受到毒辣的日光浴摧残。

这几年,正是偶像剧席卷全大陆的时候,F4正当红,“花样美男”这个词则刚刚兴起,而这些同学都是刚上高中的年纪,见到赵远阳这样的男生,当然眼睛都移不开了。

“思思!你是不是认识赵远阳啊,前天考试的时候,我看见你们俩从一辆车上下来……”

周思思从来不在学校和赵远阳说话,几乎没人知道他们认识,她根本想不到,突然会有人问她这个问题。

“那车挺好的,是你们家的吧?你们认识啊?”

这样无心却尖锐的问题让周思思有些勉强地笑笑,“嗯,给我家司机新换的,赵远阳他……”

她瞥了角落里的位置一眼,轻描淡写道:“我们的确认识,他父母都去世了,这段时间,他都借住在我们家的,他爸妈和我爸爸挺熟的,一个公司的。”

“你爸爸不是老板吗,那……他父母在你家公司上班啊?”

“嗯,一个公司的。”周思思垂下眼,心里有种隐秘的胜利感。

赵远阳是很低调的人,他去年回国的,来他们初中当插班生,但是赵远阳很不走寻常路,三天两头不来上课,学校里同学对他也不熟悉,只知道他跟校花谈过恋爱,校花倒追的他,他没过两天就把人甩了。

周思思说的这些话,没人会去求证,只会给人提供一些信息,至于别人怎么想,就和她无关了。

但是毫无疑问,她的话导向性太严重了,一会儿工夫,班上大半人都知道了,班上那个大帅哥身世凄惨,父母双亡,被年纪第一的周思思家里暂时收养——周思思家是开公司的,赵远阳去世的父母曾经就在他们家公司工作。

对于这些,赵远阳是半点不知情,他沉迷于十年前的psp游戏,这个年代,索尼公司的psp游戏机还是奢侈品,他玩游戏的时候,前桌便有男生探头探脑,盯着他的屏幕瞧。

“你玩的什么游戏?好玩吗?”

赵远阳头也不抬道:“最终幻想。”

班主任进来的时候,赵远阳正好通关,他摘下耳机,前桌的男同学开始跟他套近乎,“我叫孔三思,你叫什么,你住校吗?”男生说话的时候,一直盯着他的游戏机。

“赵远阳。”他回答了一句,接着把psp递给他,“我不住校。”

孔三思没敢接,做贼似的抬头看了眼进来的班主任,赧然道:“我不会玩这个。”

“玩会儿就会了。”

“……谢、谢谢你了。”孔三思还是没能抵挡住游戏机的诱惑,这玩意儿他没见几个人有,看着心痒得很,更别说赵远阳还主动借给他玩。

讲台上,班主任正在做自我介绍,他把自己的名字写在黑板上,“同学们好,这是我的名字,余显,余是年年有余的余,显是显赫的显。我是你们的英语老师兼班主任。”说完,他开始长篇大论地细数着自己的光辉,什么省特级英语教师,上一届一半的学生都上了清华北大线,上上届更厉害,百分之七十都上线了。

赵远阳听着,心境和上辈子相比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甚至头一次产生了一种,不愿这么浑噩下去的想法。余显一边洋洋洒洒做演讲的时候,前面有男同学在发书。

表格从第一排传过来,孔三思把表给他的时候,还顺带捎给他一包零食,低声问他:“你抽烟吗?”

赵远阳点头,孔三思又说:“你那游戏真好玩。”

他笑笑,“好玩是吧?别耽误学习。”

他记得,上辈子孔三思是上了一所名校的,但是在他们班级这种普遍清华北大的环境下,孔三思考上的这所学校显得很不入流。

不过赵远阳也记得,班上优等生都鄙视他作弊、背后嚼舌根的时候,孔三思出言维护过他。但他人小言微,从前赵远阳没在意过,现在那些模糊而遥远的片段,却渐渐在脑海里清晰了起来。

表格一直从前面往后传,赵远阳填了好几个不同的表,中午放学前,校服和饭卡都发下来了。

上面打过招呼,说赵远阳情况特殊,余显虽然心里不待见这个走后门的学生,但只含沙射影地说了一句:“班上有的同学基础不太好,希望大家可以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作为学习委员,周思思在余老师说到这里的时候,幸灾乐祸地瞥了赵远阳一眼,她原以为赵远阳肯定会不自在,会羞赧,甚至会自卑,哪知道赵远阳听都没听,自顾自地低头在刚发的新书上写名字。

他好像一点都不知廉耻!

赵远阳的确是在写名字,但不是在写自己的,若是有人探头看一眼,就会发现他在教科书扉页画符似的写着两个字:

霍戎。

他字写得一直不好看,霍戎便手把手地教他练字,但是当男人的手掌握着他的手时,赵远阳觉得腻歪,当场甩下笔就说:“我不练了!”

霍戎只是笑笑,“阳阳不喜欢就不练。”

赵远阳没说话,他只是反感有人对他那么亲密,明明……明明也不熟。

中午放学时,外面下起了雨,这是禹海市长久的旱季以来的第一场雨,一群学生都冒着雨在往学校食堂奔跑,而赵远阳却在往校外的方向走。

他刚从教室出去,几个关注了他一上午的女生就七嘴八舌地问周思思,“思思,你怎么不叫他一起吃饭啊?”

“我们不太熟。”

“他不是住你们家吗?”

“只是暂时寄住而已,我爸爸心善,而且……”周思思垂下眼睛,“而且他…也不喜欢我们家。”

“真的啊?他怎么是这种人啊!”

“不是的,你们别乱说,”周思思连忙摆手,神色黯然,“他人不坏,就是脾气……可能脾气和我们家不太合吧。”她年纪轻轻,却深得周淳真传,说话的艺术登峰造极,不懂事的小女生全给她的话引导偏了。

从教室出去,赵远阳顶着雨走了几步,倏地,那些淅淅沥沥淋在肩膀和头顶的雨消失了,被一把伞隔绝开来。

捏着伞柄的手是男人的手,偏深的麦色,手背有一些陈年的伤口,虎口和食指还有很厚的枪茧,但不妨碍这只手的好看。赵远阳嘴唇动了动,他根本不用抬头,就知道手的主人是谁,光是靠近,这个人都会给人带来压迫感,不仅仅是身高及体格,正如同动物世界中,雄狮狩猎羚羊时的压迫感。

“阳阳,我们回家。”

——赵远阳脑子里不合时宜地冒出这句话,霍戎是个话不多的人,他几乎没给赵远阳提及过自己的过去。高大的体格,兽类般的气质,但那双眼睛却幽深得像湖泊,总是澄澈而柔和地望着自己,在自己面前时,霍戎有些像被驯服的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