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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怪谈男主摁回去(13)

现实值越高,读者的代入感也就越强。这本书前期的几个怪谈故事现实感都很强,真实的地名和坊间真实的一些小传闻,都让人在看小说的时候,莫名地信任。

“还有好几个片场,你要去看吗?”

“不了。”

陆明冉看看外面:“天黑了,还是去上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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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里,今晚苏匀一直没有在,据说是被学校强行拉回去训练广播体操。

陆明冉忙活完毕,从兜里掏出一支笔记账的时候,无意中摸到了那个白天被他收起来的纸条。他看了看,选择蹲下来,再次去找那把古剑。

怎么这来店里的人,一个两个都这么喜欢留下东西呢?

“塞进去,塞进去。”

陆明冉要把纸条塞进去,可他拿着纸条的手,停了一下。

他想起了宛宛的事。话说苏匀不能因为这件事接触胡先生,但他应该可以吧?

第11章 想做大宗师?不行(11)

晚上。十一点钟。

有人推门进了店里,是宛宛。

宛宛一看到陆明冉就四处张望,像是在找什么,陆明冉便问她道:“在找苏匀?”

“他不在。”

宛宛的眼里立刻浮现出一丝失落,她嗯了一声,转身就要走。

而在他背后,陆明冉的笑变得冰冷起来。

他知道宛宛是来做什么的,她是想来验收一下成果,看看那块儿古玉有没有起到效果。

如果就这么放任她离开,以后苏匀又没有认下师父,怕是很难自保。

陆明冉有在想自己是不是考虑得太多,那酒店外面红色的数字在提醒他,这不过是一个小说世界而已,人物后续的命运,与他没有关系。

可他想试一试。

所以,陆明冉叫住了宛宛。他捏着一样东西,挡在了宛宛前面。

“宛宛,你昨天应该是还忘记了一样东西吧?”

陆明冉在她面前将手心张开,系着红色的绳子的古玉,就这样坠在她的眼前。

“这个,还你。”

宛宛的反应倒是很快,愣了一下就摸着头发笑起来,说是的,这就是我的东西,难怪回家以后总是找不到,原来是在这里。

她竭力地做着一个小女生应该有的反应,但陆明冉就和看戏一样看着她演。

陆明冉没有马上把东西给她,陆明冉说:

“我听苏匀讲,你以前上过一年的大学,还是中文系的,是不是?”

宛宛盯着那一块儿玉:“嗯。”

“那刚好,我有一句诗不明白,想请你帮我讲一讲。”

宛宛抬起漆黑的眼眸,看他:

“什么诗?”

陆明冉笑了起来。

接着慢慢地,他张开嘴唇,背出这样的几句话,背诵时,他盯着宛宛,他的眼睛变得像是古井一样幽深: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

什么意思呢?

当初想和你一起白头到老,而现在使我忧伤怨愤。

这句诗,送给宛宛和她那位恋人,简直是再合适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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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宛的真名是宋宛宛,是个男人,还是个女装大佬。

这倒也没什么,社会的风气在逐渐放开。宋宛宛在意的,是他的爱情。他想找一个男人,但是他又不是同性恋,他认为自己是一个女孩子。

那个男鬼就是钻了这样的空子,给了宋宛宛他很想要的爱情。可是从一开始,男鬼的目的就不是来一段轰轰烈烈的人鬼恋。

他馋宋宛宛的身子。

不是指那方面,而是想要挤走宋宛宛的魂魄,取而代之,占有他的躯壳。

他早就成功了。在一年之前,在遇见苏匀之前就成功了。

换言之,苏匀见到的宋宛宛其实是那个男鬼,而他总是看见的在外面站着的人,才是四处游荡,不愿离开的真正的宋宛宛。

当苏匀注意到外面的人,“宛宛”就把曾经发生过的事情讲给了他,是事实,但却是隐瞒了一部分的事实。

宋宛宛魂魄那么虚弱,苏匀问来问去也问不出什么。而宋宛宛在这里停留的时间太久了,很快就引起了胡先生那样的人的注意。因此,那个男鬼必须辞职离开。

小说里,胡先生就是因为宋宛宛才到了这家超市,然后遇到了那天他在公交车上碰见的能见鬼的年轻人。

只可惜这个男鬼太贪心了,他馋宋宛宛的身子,经过这一年的相处后,又馋苏匀的身子。

比如说这块儿古玉,靠着它,可以惑乱苏匀的心神,就像他当初对宋宛宛做的那样。他甚至还想再和苏匀谈一次恋爱。

“你要拿回去吗?这块儿玉。”陆明冉低着头,轻声和面前的宛宛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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