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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140)

钟萧廷面不改色,端回酒杯一饮而尽,云安陪了这一杯,拿过酒壶给自己倒满,然后只给林不羡倒了小半杯,和林不羡一起,分别吃了几口菜以后,云安端起酒杯,说道:“娘子,这杯我敬你。”

一时间,大多数人的目光都投向了这边,不知道云安唱的是哪一出,云安正色道:“感谢娘子不嫌弃我身份低微,还悉心告诉我诸多道理,我敬娘子一杯。”

林不羡美目流转,心中亦是感动,自古皆是男尊女卑,妻子为夫君做任何事情都是理所应当的,云安能在这样一个场合说出这番话来,如何不让人感动?

林不羡并未出言,只是在几束目光的注视下端起酒杯与云安碰过,掀起轻纱一角,饮下了第三杯。

一段小小的插曲,虽然略有些突兀,但无伤大雅。

况且云安和林不羡算是新婚燕尔,再加上云安的身份场中人都知晓,她能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反倒让人高看一眼。

酒席继续,宾客畅所欲言,云安起初听的还蛮认真的,但这些人说的大都是些官话套话,阿谀奉承的东西,云安越听越觉得无趣,干脆低头享受美食。

听潮轩的鱼虾美味异常,或许是没有任何工业污染的缘故,鱼虾鲜香中带着一丝丝清甜,调料放的也很淡,保留了美食最原始,最本真的滋味,云安很喜欢。

林不羡由于戴着面纱不太方便,吃过几口菜后就很少动筷了,她见云安吃的开怀,而且主要是吃桌上的鱼虾,螃蟹等水产,在心里默默刷新了云安的喜好,又看她只挑白瓷壶里的千日醉喝,便端过了红色的酒壶,给云安倒了一杯,红紫色的液体倾泻而下,竟然是葡萄酒。

林不羡低声说道:“相公,千日醉虽好,搭配鱼虾却稍显冲突,你尝尝这个。”

云安咽下嘴里的蟹膏,喝了端起酒杯喝下,果香之气充斥口鼻,与蟹膏的味道完美融合,形成了一道美妙的协奏曲,云安惊喜地看着林不羡,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称赞道:“好滋味!”

林不羡一双美目亦弯了弯,她好喜欢这样子的云安,想要把她藏起来。

林不羡不信云安从前没有尝过类似的味道,但云安的身上却有一种非常纯净又珍贵的品质,如此鲜活。

面对美好的事物,无论是什么,云安都不会吝啬她的自我表达,开心,惊喜,欣赏的情绪,总是那样自然地在她的脸上体现出来。

林不羡自幼所受的教育皆是,藏而不显,喜怒不形于色。唯有这样方能不被外人揣摩心思,立于不败。

接管家业这三年来,林不羡被迫踏出府门,接触形形色色的人物,她所有接触过的人,都和林不羡差不多,哪怕是偶尔赞美也流于刻意,或是出于奉承,或是出于达成某种目的。

包括林不羡自己在内,在外人面前,面对一些事情大多都是端着的,哪怕是见到了一些从未见识过的东西,也要故作平常,否则要是被别人瞧见了,就会“泄露”了自己见识短,要是被人连带上升到家族底蕴太薄,那就是大罪过了。

这些,都是林不羡自幼接受过的教育,一直以来她身边的人,也都像是被这副模板雕刻出来的一样,大家都差不多,便也觉得是理所当然。

直到林不羡遇到了云安,与她相处在一起的每一天,即便是很平凡的一天,林不羡都能或多或少地感受到不同的色彩,是那样的鲜活而美好。

若打个比方,林不羡从前的生活是一幅非黑即白的水墨画的话,云安就像一道出现在画里,天空中的一道彩虹。

或许,在外人看来,这道彩虹的出现破坏了这幅画的古朴意境,可谁不愿拥有一道属于自己的彩虹呢?

她是那样的绚烂多姿,又触手可及。

林不羡的心底一阵柔软,她自己戴着面纱,为了仪容考虑,不能品尝太多美食,但她可以为云安做些什么,林不羡夹过一枚虾子,剥好放到了云安的碟盏里,虽是宴席但在外人眼中,女子服侍夫君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即便是尊贵如林四小姐也没有人会觉得有什么不对。

云安对林不羡报以微笑,吃下了碟盏中的虾。

可这一幕落在钟萧廷的眼中则是另一番滋味了,自从见过林不羡的容颜,钟萧廷的脑海里时常会闪现过林四小姐的倩影,更令他难受的是:这张脸,这个人,还有这偌大的家业,原本都应该是属于他钟萧廷的!

如今,这份待遇全都被一个低贱的乞丐给抢走了,钟萧廷怒火中烧,愤恨不已,可却不能表现出一丝一毫。

钟萧廷眯了眯眼,看着身边的二人,他自然不会对林不羡做什么,因为在钟萧廷的心里,林不羡终究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但这个云安……怕是不能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