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驭灵女盗(1224)

所以野孩子的病,还有他身上的种种异常,便再一次被耽搁下来。

直到半年之后,有一衣着落魄的浪人,突然出现在了红谷秘境的入口,生称自己便是十八年前被弃孩子的生父,现在算出那孩子气脉将绝,要带他速速离开。

原来是个半血,生母为血族,父亲却是浪人,难怪凝出的血器那么短小。

因为浪人将遗弃孩子的时日报得准确,再加上野孩子持续晕迷,与一个死人已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大人们便主张,将他交给浪人,野孩子生前遭了大罪,死的时候至少还能死在至亲身旁。

当时将野孩子抱出的人还记得,听说自己的生父找上门来,一直昏迷的少年眼中突然有了生气,一直努力将去拉扯那浪人破旧的衣摆,可惜浪人却迅速地退开,似极厌恶的模样,还弹了弹他肮脏的衣摆。

因为自己不愿沾身,所以他还唤了一只怪鸟将孩子驮起。

野孩子望着自称自己父亲的浪人的背影,从来没有流过泪的眼中,竟然淌下了三滴血泪。

太苦,此生太苦。

既然如此的厌弃,为什么偏偏要把他生出来?

说来也怪,抱野孩子的人对当时那心酸的一幕记忆犹新,但对浪人的脸却没有半分记忆,好像他一直都站在雾中,身形音容都分外模糊。只是在自己孩子无声地抽噎时,仿佛伸手接过了从他小脸上滚下的那三颗赤红泪珠。

渐渐的,众人对野孩子的记忆淡了,约摸又过了近七百年,谷外突然出现了一纤长的身影,他拥有血族的血统,过分英俊的容貌,可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

直到他欣然走入那被人遗弃多年的村旁小舍,一些老人们才知道是谁回来了。

长着一张好看的脸,再加上嘴巴变得极甜美,那眉下生着紫晕的年轻男子自然很快便博得了众人的喜爱,令人完全忘记曾经的他,有着怎样一双受伤的眼。

他自称牧云秋,因为母亲是血族,所以传承了母姓。

“野孩子”那难听的称号被远远丢在身后,许多少女都娇羞地跟在那俊美的男子身后,甜甜地叫着“牧云哥哥”。

大家原以为牧云秋回来,是从此准备在玉云安居乐业的,却没有想到,风华殿百年一届的族战,却让他背起了行囊,踏上红阎罗甄选心腹的凶险旅程。

“秋儿,就用你那把割草的小镰刀么?”当年他背上行囊的时候,老得已经掉了满口牙的村长在他身后嗤嗤地笑道。

“对啊。”之后许多年,少女们都记得牧云秋回头笑的模样,眉眼是天上的云,又软又轻,好像触手可及,但你伸手的时候,他却不知飘去了哪里。

玉云乡的居民们对牧云秋的所有记忆,都停留在他少时的艰难与第二次归乡后的英俊可人的模样上。

但你若问问风华城的血翼强者们,对他的描述,又会是截然不同的一副景象。

许多人都记得,历届族战,都会吸引着七郡强者齐聚王城,这些强者们,皆是为“血翼”之名而来,他们自小便被灌输对红阎罗的敬仰,倘若能成为殿下的近身护卫,被御赐一双威风的血翼,便是无上荣耀。

血族等级森严,甚至下城区与上城区皆不通婚,百姓生的子女,十代之后还是赤贫,唯有这种用拳头大杀四方的族战,可以彻底地改写一个下等血族的宿命。

除七郡有名望的大族弟子之外,无数身穿布衣的下城百姓也涌入城中,他们拿出了自己十八岁时在血祭台上与生死搏斗的非凡勇气,击败一个又一个强者,艰难地向战榜上攀爬,为每一次的进阶而欢呼雀跃。

血历伏川十六年,族战正酣。

这一届出现了一匹黑马,正来自熏风郡下城区舒芦乡,他名明藏,本命血器无比巨大,唤名风绞。形若血龙,一旦将对手吞入腹中,便能将骨头都绞成碎渣。所以在历时三个月的战斗中,几乎没有败绩,名次一路扶摇而上,声威一度超过当年王城中风头最劲的天才十里阳夏。

所有人都理所当然地认定,今次族战的第一,势必要落在这明藏或者十里阳夏的头上。

虽然族战前二十,都有资格被赐血翼,但第一与之后的十九人之地位却将截然不同,只有第一血翼,才能得到红阎罗的亲传,在其百年之后,有资格争夺阎罗的红披与面具,成为罗生九王之一。

所有的话题,都围绕着下城的黑马与王城的天骄,不过在市坊之间,还有一人的名字也开始渐渐被人所熟悉。

那“机灵的阿秋”。

众人都是如此称呼赌坊的伙计。

他初入王城的时候,与从下城远道而来的所有年轻男子们无异,可是当旁人皆一脸激动地扑向族战报名处的时候,他却从容地整了整自己的衣角,拐道入了赌坊,并没有半点拿自己可笑小镰刀与人拼命的架势。

大赛要开,赌业自然要火爆,可是每家赌坊都早已提前做好了准备,所雇佣的小弟,也都是与老板有些渊源的可靠之人,谁都不会在这个时候,再临时接纳不知根不知底的小人物。

可这这阿秋,却硬是凭着他那三寸不烂之舌还有一张人见人爱的笑脸,当天混入了王城最大的赌坊文运。传言道这文运的后台很是厉害,正是那天骄十里阳夏的本家在暗中支持。

十里家是血族中最古老的一只血脉,流传着一些旁人不知的秘法温养血器,所以每代弟子之中,必定出现一位天资不俗的人物。

就连历任的红阎罗,见到十里家徽,都要给上三分薄面。

薄面是上面给的,不过赌徒们手里的银子却不认人,族战即开,好赌鬼们到底在哪里下注,便全凭赌坊小弟们的那一张嘴了。

机灵的阿秋,便是在那个时候渐渐在人群里传开的,他巧舌如簧,见识颇广,三教九流都能打交道,从战台上抬下来的伤员会第一时间叫他的名字,掏钱去赌一会还有谁会比自己被揍得更惨,甚至连那些从来不喜欢在“赌”字上花钱的良家妇女们,与他攀谈之后都心甘情愿地从兜里掏出了碎子。

他是整个文运,最会做生意的小弟。不但自己赚得盆满钵盈,还为自己的东家带去了极为可观的收益。

几乎除了十里阳夏与明藏之外,阿秋才是观战之人提起最多的名字。但好景不长,族战还没有进行到一半,熟客们便发现他们所熟悉的那张笑脸,便在文运赌坊内消失了。就算被人问起,文运的荷官们也通通含糊其辞,目光闪烁。

------题外话------

今天带小毛去植物园了,连浪两天,存稿君迅速阵亡中…

突然发现自己写傲青的旧事写得上瘾,好喜欢看他惨痛的模样,三滴血泪,会写番外哦,鸟窝里还有番外前五百字~

第463章 机灵的阿秋

一些聪明的客人,脑子渐渐也转过了弯子,没有什么背景又极惹眼的人,最终都会因木秀于林,而被狂风折断。

那阿秋本领是不小,但他的迅速崛起却挡了不少同行的生财之道,就算他能赚钱又怎么样?毕竟不是文运的嫡系,一个穷乡僻壤来的小子,再将他打回原型根本不是难事,难不成他还能成为第二个明藏不成?

本以为再也看不到阿秋那张迷人的脸了,没想到又过两日,熟客们便在战台外最偏僻的旮旯里,发现了小秋支起的新摊子。

他的赌摊极为简陋,只有张在摊前那粗布招牌上写的那个“赌”字龙飞凤舞,颇有风骨。

阿秋的眉骨上有淡淡的淤青,可是脸上依旧洋溢着那让人不断自愿掏银子的微笑。

没想到他离开了文运,他依旧敢做这门生意!

一些原本只是听说过阿秋却并没在他手里下过注的赌客也慕名而来,虽然打一开始他的赌本微薄,但老顾客们乐意赊账,于是没有几日,他的小生意便又红火起来,虽然比不上文运那种大鳄,但也不需要将大头交给上头抽水,所以他反而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