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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我竟是镇魔司的团宠(24)

作者: 这个懒人没起 阅读记录

从他们相处的日常,可以看出来:偃师的骨子里有种极度的自卑,表现出来就是很强的虚荣心。方旭当妹妹疼爱的金蕊,几位内门师兄朝思暮想的小美人,总是围着偃师转,让他觉得很有面子。金蕊家世好、模样好、天资也好,偃师就喜欢别人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他爱金蕊,但他更爱他自己。

很快,金昭发现自家女儿金蕊的异常,试图阻止金蕊和偃师交往。

偃师对金蕊说:“你跟我远走高飞,等我们有了孩子再回来,金长老就会同意把你嫁给我。”

虽然修真界没有性别歧视,天机阁掌教顾朝辞就是女儿身,但闺中女子未婚先孕,名声难免不好听,不仅自己会遭受非议,连家族也要蒙羞。

金蕊六神无主,去找方旭倾诉。

方旭听完事情的经过,十分不看好偃师,他语重心长道:“小师妹,我也是男人。将心比心,如果偃师真的喜欢你,他会敬你、怜你,为你考虑,争取三书六礼、八抬大轿把你迎进门。绝不会说出‘远走高飞,有了孩子再回来’这种话。你要是稀里糊涂地跟他走,这辈子都抬不起头。你若还认我这个大师兄,就回家去。金长老或许强势了一些,但他看人的眼光不差,我也觉得偃师并非你的良人。”

金蕊傻乎乎地把方旭的话告诉偃师,她眼中含泪,捏着一片衣角:“旭哥哥从不骗人,你要是真心喜欢我,就上我家提亲。如果爹爹不同意,我们再想别的办法。”

偃师最讨厌像方旭那样的世家公子,就因为投胎投得好,名声、地位、修炼资源,皆唾手可得。掌教顾朝辞看在他爹娘的面子上,亲自指点他修行。

“啧啧,‘旭哥哥’,叫得多亲密?听说他才是金长老中意的乘龙快婿,和谢君宇齐名的美男子,又是青梅竹马,你对他就没有一点想法?”

这是金蕊第一次和偃师吵架。

她哭得双眼通红,飞奔回家,一夜辗转反侧。天还没亮,就忍不住去找偃师,想把话说清楚——金家和方家是世交,她从小就喊方旭哥哥。

谁知刚巧撞上偃师鬼鬼祟祟,和一个披着黑色的斗篷、不肯露脸的人碰面,他们还把一封匿名信送到方崇安方伯伯手中,信中说方崇安的嫡长子方旭被狐狸精迷得神魂颠倒,无心修道。

方崇安将信将疑,跑去一看,一只红狐在花圃间酣睡,方旭看向狐狸的目光,满是宠溺,他提笔在绢帛上细细勾勒出狐狸的轮廓,调了些彩墨,姹紫嫣红的鲜花、睡姿狂野的红狐,栩栩如生。

这时,红狐狸醒了,看见方旭在画像上盖章,就凑过去问:“盖上这个刻着你名字的印章,是什么意思?”

方旭道:“这幅画是我的。”

狐狸用爪爪蘸了些印泥,在方旭的衣摆上按了一个爪印:“现在,这个画师是我的了。”

“没错,是你的。”

方崇安震惊了,一向有洁癖的方旭,唇边含笑,就穿着那件印着狐狸爪爪的衣裳,喂狐狸吃肉。

作为过来人,方崇安知道儿子已经彻底沦陷。自古以来,人和妖相恋,没有一个结局好的。他狠心棒打鸳鸯,方旭护着狐妖,被他爹方崇安打得卧床不起,失去意识之前,还不忘威胁他爹:“你若杀了有苏翘翘,我就陪它一起下黄泉。”

有苏翘翘就是那只红狐狸,它的尾巴很翘。

金蕊躲在一边,实在看不下去,她把有苏翘翘藏在灵兽袋中,带回家。

“有苏姐姐,你先在我屋里躲一躲,等旭哥哥一醒,我就告诉他你在这里。”

话说方崇安被方旭气得直哆嗦,又没捉住狐妖,去金家和金昭一起借酒浇愁,两人越说越起劲。

金昭:“那偃师上门提亲,该有的聘礼,什么大雁、羊、鹿、清酒、粳米,一样也没有,还一副我穷我有理的嘴脸,气死我了。他是筑基修士,只要有心,花点时间,不用一分钱就能凑齐那些东西。但凡他能有阿旭一半靠谱,我也不至于直接撵人。小蕊要是再不听话,我打断她的腿!”

方崇安劝道:“千万不要在气头上打孩子,我下手太重,旭儿到现在都没醒。后悔呐。”

金昭:“确实,方兄干嘛打那么狠?阿旭那孩子,我看着长大的,人和妖岂能长久?他太年轻,一时犯迷糊罢了。我一直希望他能给我当女婿,哎。”

方崇安:“就让他给你当女婿,我的儿子我了解,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让他把人娶进门,以他的品性,夫君该尽的责任,他都会做到最好。”

金昭:“对,两小无猜的情分摆在那里,这件事我看行。”

金蕊一直在窗外偷听,等方崇安一走,她急忙跑出来,苦苦哀求,让金昭不要把她许配给方旭,金昭哪里听得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