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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情人(41)

作者: 贰两肉 阅读记录

明忱忽然沉默,背过身控制不住颤抖的肩膀。比起这些话,他更愿意明朝野暴怒坐起来甩他几巴掌,骂他指名道姓没大没小。

可他没有,他每个字,每个标点符号无不在告别。气氛很糟,不是对肉体,是对心的极刑。

明朝野望着他的后背,也想像普通父亲一样,拍一拍,安慰安慰,可他什么都做不了,兀自道:“晨阳之前狠心说,你和扬扬没了,现在你不是回来了?我相信扬扬一定也在,被你保护得很好。没能见扬扬最后一面,没能尽到父亲的责任我很抱歉。对于你们母子三人,我有好多的‘对不起’想说,但于你们而言可能只是干巴巴,浪费时间的三个字罢了。”

“还有个事我藏了好久,一直不知道对谁说好,忱忱,你就帮我听一听吧。”明朝野休息几秒,陷入回忆。

他第一次碰到梁晨阳那会儿正是京城最热的时候,九月中旬,烈日当头。

二十出头的小姑娘穿了一身大红色娃娃裙,拎着小水壶流连花丛之间。

她太特别了,竟然拎起裙摆快乐地转圈圈。

明朝野那时在楼上靠窗位子和投资方谈合同,说话间视线不由被那抹红色吸引。粉蔷薇花丛的花刺很多,生怕她不小心栽下去,那得多疼啊。

同时也想,怎么会有女孩子不怕紫外线,不怕热,冒大汗给花浇水,执拗得每一朵都要浇到。

即便被吸引,明朝野也我行我素,谈完就离开。只不过后来总会忽然间想起花间流连的人。

尽管当时太远没看清她具体的模样,仍记得她欢脱的身影,只是看到就能感受到她的快乐。

这种快乐会传染,惹得明朝野也不自觉愉悦一整个下午。

再见面是在十月初傍晚,荒无人烟的南山路,上面只有一个高尔夫球场,下山有十三公里左右。

梁晨阳戴着一顶花帽子,米色长裙和一双银色高跟,走得很慢。

明朝野不确定是不是那天那个女孩,停下来询问情况。一方面也不放心,这地方,天一旦黑下来与荒郊野岭无异。

两人没说几句话,明朝野才注意到她脚后跟已经被高跟鞋磨破起了泡。

梁晨阳摘了帽子递给他,眨着大眼睛想让明朝野背她。

这个女孩一点也不矜持。

后来,梁晨阳的模样就如同刻进DNA一般令他挥之不去。光是背影他就知道那是她。

梁晨阳单纯得近乎于一张白纸,是那种给一颗糖就能哄回家的笨蛋。

明朝野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被一个笨蛋迷得神魂颠倒。在明家极力反对这门婚事的时候,义无反顾带她离开。

即便到现在,明朝野依旧遗憾,遗憾遇到梁晨阳时年纪太小,小到没能力给她一个,哪怕一个很小的家。

在外打拼的日子明忱出生,他第一次生出‘无能’的无力,每天自暴自弃,无心工作,重担一度堆到梁晨阳一个人身上。

不知哪天起,明朝野忽然觉得,那个给一颗糖就能骗走的笨蛋突然成熟了。

越是这样,明朝野才越不能接受。直到明扬出生,他胆怯了,终于迫于生计回了明宅。

之后他失了梁晨阳的全部音讯,整整一年,连着两个孩子一起人间蒸发。

一年后,梁晨阳一个人回来找到他,绝口不提孩子的音讯,相比团聚,明朝野更觉得梁晨阳回来是为了告别。

他小心翼翼加倍疼爱她,也弥补不了那一整年她所缺失的爱。

如果明朝野早一点发现梁晨阳的不对劲,或许现在他们会美满吧。

梁晨阳去世,他更是近乎病态的想要弥补之前的一切。仅仅是因为萧雨涵眉眼间神似梁晨阳,他就可以不顾外人异样眼光娶她。

因为他从前没能给梁晨阳一个像样的婚礼,这个遗憾埋在心底深处,是他活着一天也不愿启齿的。

明朝野从未碰过萧雨涵,这个被外人称为负心汉的人心底始终住着当年那个只要穿裙子就一定要转圈圈的小公主。

他的一生,注定都要花在弥补上。不论这样的弥补被不被外人所理解。

“你为什么,为什么后来不多陪着她…”明忱把他说的每个字反复品味斟酌,痛一点也不比明朝野少。

当年,明忱以为下来能见到记忆中的母亲,所以吃尽苦头,遍体鳞伤虚弱到应激呈猫态,被抓,被贩卖,什么都好,能见到就行了。

可迎接他的,是那一方小小的墓碑,只有一张照片,冷冰冰的,那一声‘妈妈’怎么也叫不出口。

“你装什么深情款款,她身体不好你为什么发现不了,活生生的熬死她,你这个王八蛋,你不配!”明忱渐渐压抑不住,小声抽泣,扶着一旁的床架才能勉强站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