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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424)+番外

然而还没有等伍子胥想完,对方就发现了他的存在,仿佛蕴含着千万星辰的眼向他所在的方向一扫,他便意识到自己的窥伺让对方不快。

他几乎是歉意地微微颔首,然后从善如流地将视线移开。

他是个有礼貌的大夫,即使是在逃亡之中,也不可能做出让人不快的违礼之事。

视线再次转向专诸,但伍子胥现在却有些心不在焉。

那人,究竟是谁?

叶孤城不知道,自己仅仅是打个照面就让对方魂不守舍,对伍子胥来说还挺重要的见面对他来说不过是个小插曲罢了,充其量感叹一下对方的敏锐,随后又全身心地投注到这一场角力之中。

之前专诸手轻轻一甩,将一个游侠儿给扔远了,现在缠着他的只有两个人罢了。

前后都是敌人。

他甚至都没有思考,行水流水间便使出一套拳法,连停顿都没有停顿一下。

叶孤城的眼睛微微睁大,为专诸流畅的动作。

摔跤与拳法本来属于来根种不同的体系,突然变化需要时间,因为调动的肌肉也不同,动作本来会因为身体的改变而停顿,但是专诸却没有这问题,好像所有的手段在他眼中仅仅是为了击退敌人而出现的工具,他选择什么样的攻击方式仅仅是因为那能够最有效地打击敌人。

对他来说,最有效的武器并不是所学习的任何一种功夫,而是自身的气势。

一切都是为了他的气势而服务。

这就是所谓的豪侠?

叶孤城忽然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他眼前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很多很多的人,是一支军队,是千军万马。

他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才发现,这世界上竟然有人是不凭借招式取胜的,说实话,这有点颠覆他的想象。

不知道春秋时代的侠客,是不是都如同专诸一样?

剩下的两个游侠儿显然不是他的对手,被一拳头揍下了一颗门牙,整张脸上全是血,看上去可怕极了。

当然,专诸还算有留手,虽然看上去可怕,但他实际上却没有受太重的伤,唯一的问题就是缺了一颗牙齿,没有植牙技术,缺了一颗牙齿就再也找不到了。

剩下一个人看自己的另外两个同伴都倒下了,说不害怕是不可能的,然而游侠儿最看重义气,就算命不要了义气也是要的,心一横,竟然就向专诸扑了上来。

然后四两拨千斤,被他摔了好远。

还好没有误伤到围观群众,也没有把摆摊的人货物给打散了。

众人看见这突如其来的比斗已经结束,便知道没有什么热闹可以看了,但是看着这么一出,可以说得上是大饱眼福,很长一段时间有了新的谈资,于是便三三两两又散开了。

叶孤城没有离开,相反,他还走到了专诸的面前。

对方从砧板上拔出了他的剔骨刀,看着叶孤城还吃了一惊道:“你没有走?”

叶孤城道:“声势如此浩大,你觉得我会走?”

专诸哈哈笑两声道:“你觉得我怎么样?”

叶孤城道:“豪侠之词,名副其实。”

他看向专诸道:“你之前所用的,可是摔跤之法?”

专诸道:“不错。”

叶孤城眼神闪烁道:“何故改成拳法?”

专诸道:“起先三人,力不同,用摔跤之法,四两拨千金,可以将人打散。”

他又道:“只剩两人,牵手受敌,一拳下去,方为震慑,既能将一人拆开,又能使另一人动作一顿。”

只剩下一个人,那就非常好料理了。

很显然,虽然专诸看上去鲁莽,但他的人,却不同于外表,不仅果断而且还有谋略,一对三,那三个游侠儿还身手不差,竟然能如此游刃有余,倒是一件不同寻常之事。

叶孤城却点点头道:“原来如此。”

得到了满意的答案之后便走了。

他走了,便没有看见之后的画面,在人群中盯着他看的伍子胥看了眼叶孤城离去的背影,终于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向着专诸去了。

原本,他的目的仅仅是结识专诸而已,但是现在又多了一条。

他想,看样子,这位豪侠与那气势惊人的年轻人是认识的。

他也想知道,那年轻人究竟是个什么来头。

叶孤城回到了暂时租下来的大院。

他看着院子,不由自主感叹,果然人是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的。

虽然在白云城锦衣玉食了几十年,甚至因为人设原因而培养出了轻微洁癖,但他本质意义上,还是一个适应能力非常强大的值得敬佩的人类,所以忽然回到其实很多设施都没有的春秋时代,还能适应,甚至改掉了自己对低调有内涵装修的追求。

能相信吗?虽然叶孤城本人并不同西门吹雪那样出门在外只能喝白水吃鸡蛋,但他对食物还是挑剔的,然而在这缺少调味料只有秦椒加胡饼,肉食除了炙肉鲜少见到其他种类的时代,他竟然还能吃习惯,这就很可怕了。

叶孤城想,虽然辣椒是明朝末年才出现他原本也没有多接触,但问题春秋时代的秦椒味道很古怪啊!应该说是本土的麻辣味吗?不不不,反正是很难形容的一种味道。

他唯一做的改变,也不过就是打出“胡床”,代替坐垫,顺便经常弄热水洗澡罢了。

其实这都挺奢侈的,但谁叫他是不洗澡不舒服斯基星人。

院子中的人并不多,叶孤城自从有了帮商人保护车队顺便周游列国的想法之后,从各地捡的小哥哥就被他打发出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而且每个人的工作都不同。

在院子里看门的只剩下一个无所事事的田均。

他还是个小孩子啊,能做的事情并不多。

叶孤城看着他在门口晒太阳道:“你真的不准备回去?”

小孩儿原本是准备给他大父报仇才做得刺客,然而出师未捷身先死,竟然被叶孤城给救了。

然而与孙武是远方亲戚的小孩儿却老气横秋道:“回到哪里去?”

叶孤城道:“回你家里去。”

他道:“就算没有你大父,家中应该也有其他人。”

不比赖在他这里好多了?

然而鬼机灵的小孩儿却道:“我母是胡女,家中原只有大父对我照料一二,否则也不会在大父身死之后试图做刺客报仇。”

胡女?

叶孤城仔细看他,终于从微微卷起的发丝上看出了一点儿混血儿的影子。

没办法,谁叫叶孤城本人瞳色不深,五官深刻,一看上去就知道不是纯种的汉人,也不知道是哪一代的混血。

这导致他看田均这样混血并不明显的小孩儿,看得和一般人差不多。

他再问一句道:“你确定不回去了?”

小孩儿道:“不回去了。”

然后叶孤城就点点头,竟然什么都不问了。

虽然年纪小,但小小年纪就敢当刺客,这种孩子就应该用看大人的眼光来看他。

叶孤城道:“替我烧水。”

田均道:“什么?”

有点懵逼了。

叶孤城道:“我要沐浴。”

田均道:“好。”

他是个聪明孩子,知道叶孤城说出这句话就是同意他跟着自己了,但随后他的心情又变得十分微妙。

啊,怎么说,烧洗澡水这样小童才会干的事情他也愿意做是没错啦,但问题在于你是不是太爱干净了一些?

一般的男人,就算是很讲究的,也是三天一洗头,五天一洗澡,但是像叶孤城这样天天洗恨不一天两次的就有点过分了。

然而被他充满了威严的眼神一扫,即使小孩儿觉得他有些奇葩那也是万万说不出口的,当然是一低头给他烧水去了。

为了洗澡他还特别打造了一个大木盆,可以将人装进去的那种,以叶孤城现在的经济条件来看,可以说是非常的奢侈了。

叶孤城一边沐浴,一边想着专诸的手段,如果是他的话,两人的对决会是何种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