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综同人)[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39)+番外

偶然间看见司霄的叶孤城:……

他也就顺势一回头,竟然看见对自己横眉冷对的年轻人望着窗外的景色,露出了慈祥而欣慰的笑容。

叶孤城给他笑得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也就默不作声地看了窗外一眼,发现是非常正常的雕梁画栋,有婢女小厮在有条不紊地打扫。

叶孤城深感荒谬,就这些东西也值得他笑得如此恶心?

不是很懂你们年轻人的笑点。

司霄并不知道,就他欣慰的一笑让自己在叶孤城心中的地位成功从“心机深沉”“来者不善”变成了“怪人”,不过如果他知道自己在明月似的叶城主心中是什么形象,估计会宁愿选择“怪人”的称呼吧?

毕竟,这名词中并不含有纯粹的敌意。

马车终于停下来,剩下的路,可不是车马能走的,而是要靠人实打实的两条腿,朗月等人是仆,下马车后便在叶城主的示意下先行离开,去打扫城主的住处,花满楼是主人家的儿子,自然要负责全程陪同,只剩下一个身份不明的司霄,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花满楼道:“司先生的伤口还没愈合,不如让花家的大夫好好看一看?”

听见此话,他深深地看了花满楼旁的叶孤城一眼,眼神中饱含深意,道:“好。”

叶孤城:???

讲道理是花满楼再跟你讲话,你看我干嘛?

小皇帝:因为你好看啊XD。

许是为了赔罪,花家家主的态度好得过分,他一直站在风中等叶孤城。

在路的尽头,没有屋檐遮蔽,暴露在寒风之中。

此刻,东方的天已泛起鱼肚白,包裹圆滚滚身体的衣服已被露水打湿,他在这等着已有一段时间。

古有周公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花家主人迎风站着,似乎也不是什么很值得称道的事,毕竟,他是来赔罪的。

看见叶孤城,他便眼前一亮过分热情地迎了上去,圆圆的脸上推满笑容,却没有商人特有的狡诈精明,而显得热忱非常。

他道:“叶城主来了。”

叶孤城矜持点头道:“来了。”

他的态度可以说是非常得冰冷,不像是来谈生意的,倒像是来砸场子的,但花家主却一点都不在意,不仅不在意,脸上的笑容还变得更加热情。

世人都道白云城主叶孤城是海外仙人,没见到他之前还心有怀疑,认为传言有夸大之嫌,但等见到真人却发现不仅没有夸大,反而还不足以用言语描摹出叶城主万分之一的风采。

这样的高手,只可做朋友,不可为敌人。

全天下赶着上要与叶孤城结仇的,怕只有南王一个,恰好,叶孤城也十分想和他结仇。

和南王闹翻了,他那个滑天下之大稽的狸猫换太子计划,自然就与叶孤城瞥了个干干净净。

叶孤城低头,看见花家主被露水打湿的衣角淡淡道:“夜露深重,还请花家主保重身体。”语气虽不冷不热,已是表态。

果不其然,挂在圆圆脸上的笑容又扩大两分,他道:“舟车劳顿,城主请先休息,等明日花某定然摆宴,为叶城主接风洗尘。”

叶孤城道:“不必,粗茶淡饭即可。”他向来不喜觥筹交错的局面,而且宴会?云龙混杂,南面有什么心怀叵测之人混入。

叶孤城是来谈生意的,他追求的是速战速决。

他可看重效率了。

司霄趴在软塌上,任凭大夫帮他包扎伤口,他能感觉到,花家请的大夫虽然手法熟练,在医道上浸淫多年,但就看伤的本事,未必比叶城主手下的婢女高一些,他见过无数大内医者,能超过岚风姑娘的寥寥无几。

他的表情还是端着,但思维早就飘向了远方,从知道叶孤城要来江南花家开始,脑子就不断地运转,他猜两家人之间一定有笔大生意。

他对江南花家的了解来自于他们的地产,但小皇帝也清楚,他们家能有这等规模靠的是世代积累,手上清清白白,这一代子弟也无人在朝中做官,虽有一二相识之人,却很安分。

真正不安分的是他的“佳人”。

凭借出色的观察本领,以及皇家人特有的巨大脑洞,拼拼凑凑,他差不多也猜出了叶孤城的赚钱手段。

白云城地处南海,很多年前尚且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岛,但现在看白云城主,吃穿用度无一不下皇宫贵族,能让他在短时间内攫取大量的钱财,来路定然不会很正当。

海运!

两个大字落在了司霄的心上,朝廷几代以前便颁发禁海令,直到现在都没有撤回,但海运暴利,又加上断了不知道多少渔民的生路,虽然明面上取缔,但是按照活动却层出不穷。

他清清楚楚,一直拘着不开放,是好事,也不是好事。

想要有变动,那国库得先充盈起来,有足够的钱才行,想到这,司霄闭上眼睛。

再看看吧。

海外的仙人,不就是因为天高皇帝远,才可升仙的吗?就像是曾经不断被徐福所寻找的,扶桑岛上的仙人一样。

陆小凤拎着酒壶从外面进来道:“叶孤城!”

他喝得醉醺醺,脚步踉跄,但眼睛却很亮,很清明,拿着酒壶的手也很稳,一点不像常年被酒色掏空身体的男人,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是不虚的。

叶孤城也微笑道:“陆小凤。”

久违见到好友,就算是仙人也会很高兴。

陆小凤眼珠子一转,瞬间便看见了站在叶孤城身后的花满楼,他的笑容更加,喜悦之情跃然于脸上,他道:“看来我没说错,你们已经是朋友了。”

花满楼也报以微笑道:“不错,叶城主是一个很好的朋友。”

陆小凤将他的酒壶放在桌子上,一口接着一口地喝,他并不是传统的江湖好汉式喝法,一碗下去,半罐子都顺着脖子流进衣服里。

陆小凤对好酒很珍惜,一滴也不肯浪费,全部都被他吞进肚子里。

他平日里也很喜欢喝酒,但还没有一次比今天喝得更凶。

叶孤城幽幽道:“我一直想知道一件事。”

陆小凤道:“什么?”

叶孤城道:“你喝了酒之后,两根手指头是否还与不喝酒时一样灵光。”

酒会伤身,会损害人的意志,还会让人得各种各样的疾病,叶孤城要求自己的脑子时刻保持清明,所有从来都滴酒不沾。

他不知道,陆小凤这样一个喜爱喝酒的年轻人,是怎么练出世界上最硬的两根手指头。

陆小凤苦哈哈地笑了,他一点都不想用两根手指头试试叶孤城的天外飞仙,他只道:“我一般是不会喝太多酒的,只有在高兴时或者郁闷时才会喝很多酒。”因为就能让快乐的人更快乐,也能让忧愁的人忘记忧愁。

叶孤城道:“那你现在是哪种。”

陆小凤坦白道:“两种皆是。”

他因为见到了朋友而感到高兴,同时,也因为撞上了大麻烦而苦恼。

陆小凤他就是个麻烦体质,走到哪里,麻烦便跟到哪里。

第24章

花满楼道:“你又遇上什么麻烦。”

陆小凤喝口酒,叹口气道:“一言难尽。”

他身上大概天生长几段痒骨头,一日不同就烦得慌,花满楼出去寻叶孤城,他一个人窝在偌大的庄园中也难受,但又不能让什么人看见他出现在江南,免得让叶城主的旅途更加多舛,就算想要喝酒,也只能趁着夜深人静谁都看不到他脸的时候跑出去打。

江南的酒和北方不一样,口味绵长,其中又属柳七巷十八胡同的王老爷家的酒水最为甘醇,九曲十弯八,酒家的铺面又偏僻,又小,旁边还是烟花柳巷,打酒的方法自然和别人家不一样。

你在门口敲敲门,留下一个酒葫芦还有一把酒钱,到处晃荡晃荡,一柱香的功夫后来取,酒葫芦早已被装满,摇摇肚子大的葫芦瓶,里面酒水摇晃,发出“叮铃哐啷”的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