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综同人)[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29)+番外

有钱的高手有三种,一是吃国家供奉的,具体可以看大内第一高手魏子云,像他们这种,严格意义上算是公务员,皇帝雇佣他们,所以永远不差钱花。

但不差钱花也富有不到哪里去,也就是中产阶级的程度。

第二就是陆小凤这种浪子,朋友特别多,名气也大,多的是人争先帮他付酒钱,也多的是人想花钱请他办事。

居无定所,花钱如流水,赚的快,花的也快,说他是有钱人有点勉强,单说他是穷人却也不对。

最后一种就是真正的有钱人!坐拥山庄城池,家财万贯,不当高手分分钟也能成为地主,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都是这一类的代表人物。

西门吹雪叶孤城是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讲道理他还真不想和这位剑痴见面,感觉他们俩见完面能活下来的只有一个,死亡选择题简直是世界上最恐怖的选择题。

身为坐拥一座城,还有无数金银财宝的人中贵族,叶孤城不得不摊双手表示,有这么多产业,想要打理起来也是很难的好吗?

从出生那一刻起,就代表他注定不能心无旁骛,因为他是叶城主,不独是叶孤城,全白云城上下那么多张嗷嗷待哺的嘴张着,他这个城主怎么看都要有些表示。

自带完美主义者特点,看不过什么都不做靠老本坐吃空山,从老城主仙逝,少城主升级的那一刻起,他就摩拳擦掌搞商业改革。

什么来钱快就做什么,当然,他干的都是正经生意。

宋代庞元英在《文昌杂记》中有言:“有一养珠法,取稍大蚌蛤,以清水浸之,伺其开口,急以珠投之……频换清水,经秋即成珠矣。”

淡水珍珠养殖技术虽然出现,但在这年代还未普及,流通与市面上的,大多是天然珍珠,非常值钱,饶是少见的大户人家,若能看见一袋子成色上佳的珍珠,那也得目瞪口呆。

白云城地处南海,早年就是靠水产品发家,但毕竟自然资源可遇不可求,说是要靠海吃海一辈子下去也发不了什么大财,在意识到陆地上的大部分生意他都很难插足时,富有经济头脑的叶城主便将主意打到了技术上。

有超前技术并不代表着你更聪明,你更优秀,却代表你会多出一个主意,多出一种选择。

他是白云城主,无论他做什么身后都有偌大一个城作为支持,所以,做任何事都需要深思熟虑,同时也绝对不能故步自封,因为畏手畏脚而放弃可能。

哪怕是看在白云城的子民的份上,他都不会因为寂寞孤独去玩谋反。

骨子里带点责任集合型人格,注定无法独自飞升。

西门吹雪练得是出世剑,而他所学,是入世剑。

叶孤城淡淡道:“江南花家,他们怎么说。”

朗月道:“花家主人说,愿与城主交友。”

商场上易结朋友不结仇,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花家的主人说出这句话,便是认可与白云城做生意。

叶孤城闭眼,看见他这表情,朗月便默不作声地退出去,她很了解城主,他这般,多半不是感到困倦,而是在思考问题。

叶孤城喜静,思考时是万万不能有人在他身边打扰的。

江南花家,花七童,花满楼。

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踏入花满楼的小楼,放眼望去,尽是花花草草,鲜花满径,生机盎然。

花满楼是陆小凤最特殊的一个朋友,而他的小楼则是最安全,最有家的感觉的场所,江湖人只知道,进入花满楼的小楼,你就再也不用担心被追杀,你或许会得到一杯上好的茶,一句暖心的问候,以及主人亲切的微笑。

无论是再怎样穷凶极恶的人,只要活着,就能感受到生命的美。

陆小凤到小楼时,花满楼正在给一株花浇水,他的眼睛是没有焦距的,因为什么都看不见,但那双好像蒙了雾一般的眼中,却有会心的笑意,他“凝视”一株花,就好像热恋期的少年在凝视他心爱的少女,浇水的动作是那么的轻柔,那么地饱含爱意。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抚槛露华浓。

陆小凤屏住呼吸,竟然舍不得出声,眼前的画面实在是太美,美得他不忍心打断。

连脚步声都轻得听不见。

花满楼浇完了水,忽然道:“陆小凤,为什么不进来。”

陆小凤只能走进来道:“每次我都想知道,你是怎么知道来的是我。”

花满楼报以微笑道:“每个人的脚步声都不一样。”他竟是单纯凭借脚步声,就知道走进来的是谁!

他的听力,真可以说是好得可怕。

花满楼又道:“你前些日子不还在京城,怎么突然就来找我了?”

陆小凤是一个来去无痕的浪子没错,但这浪子,也是一个非常在乎朋友的人,与世无争如花满楼都听说过横空出世的白云城主,身为他唯一的朋友,陆小凤现在应该也被困在京城才对。

陆小凤闻言苦笑,好在花满楼并不能看见他的表情,道:“别提了,叶孤城早从进城走了。”

花满楼半点不吃惊道:“他走了,所以你也走了?”

陆小凤道:“我本来早就想下江南来找你,却没想到会被很多事情绊住。”

他的朋友很多,麻烦也同样的多,怕只有无忧无虑的浪子才能同时面对这么多的麻烦。

但陆小凤这回却不由地长吁短叹,他几乎是从京城狼狈地逃出来,一路上还要防着各种人拽着他不放打探有关叶孤城的消息,横空出世的高手,让整个江湖都沸腾了。

他叹息道:“也不知叶孤城去了哪里。”他道,“他实在是很好的一个人,你应该也会喜欢他。”

陆小凤能感觉到,叶孤城虽然是一个会杀人的剑客,但他同样是一个非常热爱生命的人。

叶城主会养肥嘟嘟的鸽子,座下有古灵精怪会撒谎的小丫头,说话间也会开玩笑。

虽被称为仙,但他身上人的味道竟然比西门高很多。

花满楼微笑道:“既能得到你这种评价,他应是个很好的人。”

陆小凤道:“他确实很好。”

花满楼道:“这样的人,我是要见见的。”

陆小凤惊道:“去哪里见?”

花满楼笑道:“我家。”

他已知道,白云城主叶孤城,要造访江南花家。

此时,通往江南的道路上。

叶孤城睁开眼睛,就在刚才,载着他的马车停了。

岚风隔着门道:“城主,又有人倒在地上。”这个又字,真的是十分的微妙呢!

听见那个又字,叶孤城深深地深深地沉默了。

讲道理,你们古人不要老是用同一种套路方式好吧?每次都倒在路上我也很尬啊!

然而外面倒在地上的人并不能听见白云城主内心os,甚至他的婢女也听不到。

隔着一道门,岚风听见他们城主完美的,充满磁性的男中音。

叶孤城道:“是怎样的人?”

如果是美女一定要果断绕路!

岚风道:“是一个男人。”

“一个俊俏的男人。”

叶孤城:“……”

呵,知道美女不行就用美男了吗?

告诉你们我是绝对不会屈服的!

第21章

为了表示对美男计先驱的尊敬,叶孤城同意把倒在半路上的男人救到车上。

好吧,并不是因为美男计,叶孤城只是做了一个正派人士应该做的事,萍水相逢,但却不能见死不救,美丽的女人倒在他面前缺当做没看见,可以说是避祸,但一个俊朗的年轻人倒在面前,却不可以袖手旁观。

所谓的江湖道义,大到为国为民,小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凭借的是一腔热忱,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信任,在这个还算淳朴的时代,很多人都愿意对眼前的失意人施以援手。

叶孤城的判断并不错,这年轻人不是无缘无故倒在了半路上,他受了伤,伤得不轻,一条刀口子横在他背上,砍得很深,伤可见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