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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267)+番外

没人知道这个组织究竟是怎么在一夜之间形成,又是怎么遍布大江南北,只是当被人发现的时候,天机阁的足迹已经深深地陷入这个国家的地底,只要江湖人有钱,几乎就可以问出他们想要知道的,任何秘密。

多么神秘的组织。

果然,就算是疑心重重如花有际,在听见天机阁三个字时,表情都为之一变。

花有际道:“如果天机阁都发话了,那定然是错不了。”

城主身边出现叛徒,这本来是很荒谬的一件事,但如果被天机阁盖棺定论,便能化不可能为可能。

天机阁就是权威。

柳无涯露出一个志得意满的笑容,他道:“那我们是去还是不去?”

花有际一咬牙道:“去!”

如果能够得到《怜花宝鉴》,就算是付出自己的命,都是值得的。

朗月很生气。

她向来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仙女,就如同叶孤城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仙人一样,白云城的人都以与他们城主相似为荣,像岚风朗月更是其中的中翘楚,就算发生再荒唐的事都无法震惊她们俩。

所以当白云城以及一众人随着叶孤城白日飞升,她们的表情变都没有变。

叶城主本来就是天上的仙人,就算是飞升,也是正常。

叶孤鸿:等等他是人好吗?!

唯一与叶孤城有血缘关系的小弟弟化身成为城中唯一的颜艺帝。

就算是饭城主也是要讲究基本法的!

白云城的人显然不知道基本法是什么。

至于什么时间停止流逝,白云城既没有新人口出生,也没有人死亡,所有人都保持在壮年安居乐业,仿佛神仙手段一般的设定也被众人自然而然地接受了。

毕竟是仙家手段啊,都说天上一天,地下一年,他们岂不是就处于这种诡异的状态之中。

叶孤鸿:……

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让他吃惊了。

人没有变化,心自然也没有变化,像是岚风朗月以及白云城的下属对叶孤城那叫是十年如一日的忠心耿耿,不要说什么叛徒,就算是听见别人说他们家城主有一两句的不是,那都要找机会把人做掉,更别说是白云城机密外泄这等大事了。

所以叛徒什么,一开始就不存在的。

说到底也不过就是王怜花好心的恶作剧,本来就是亦正亦邪的千面公子,无论做什么事,都不需要什么理由,全凭借他的想法,来去自如。

想来也不知道哪一日,世间少有几个通晓奇门遁甲人之一的王怜花从入口进了白云城,看见叶孤城多少年没有变化的脸叹息一声:“我竟然都不知道你的脸是真的还是假的。”

叶孤城淡淡道:“达到破碎虚空,都是小事。”

他又看向王怜花道:“驻颜有道的,你不就是一个。”

王怜花又道:“但破碎虚空的人只有你一个,你周围这些人,又有哪个是破碎虚空了?”

他伸手一指岚风朗月,笑容揶揄。

王怜花是很少知道白云城异状的人之一。

但是叶孤城并不在乎,因为白云城的奇门遁甲是他自带的,因为系统那所谓的“私人物品:白云城”,只要他想,便能施展袖里乾坤,将整座城都收起来。

第一次知道的时候,叶城主差点以为自己是真的穿越到了玄幻侧,后来发现除了能将白云城收起来之后他什么都不能做,便稍微放了一点心。

不过,说实在的,他人到了小李飞刀的时间,简直就是欺负人。

即使才堪堪进入破碎虚空境界,这世界上能与他有一战之力的也不过就是沈浪这样的武学巅峰罢了。

王怜花看着叶孤城不说话,知道他没有些别的心思,只不过不想理会自己,便叹了一口气道:“都说我有一千张脸,想来就算你的面貌十年二十年不变化所有人也只觉得是驻颜术罢了,何苦因为这样的原因窝在一方小城之中,与世隔绝。”

叶孤城心道,我又不是故意的,只不过为了巩固虚浮的破碎虚空境界,要闭关多年罢了。

然后王怜花道:“我准备前往海外,将毕生所学汇成一本《怜花宝鉴》,赠与与你。”

叶孤城:???

那玩意不是应该给李寻欢然后被林诗音拿走了?

等等不对啊,小李探花才考上探花呢。

叶孤城有些忧郁,他最烦这个,时间线全部打乱。

要是《小李飞刀》也变成《叶孤城传奇》怎么办?

王怜花接着道:“我听说最近江湖上有人要开始排名兵器谱,想来你的剑就算排不了第一也能排第一。”

叶孤城看他,直接说第一不就行了吗?

但听见王怜花的话他忽然反应过来,有了并不是很好的预感,叶孤城道:“等等,你……”

王怜花道:“有不少江湖人应该已经准备找过来了,我虽然没有沈浪第一个十年名声叫得响,但好歹也有些影响力。”

他叫有一点影响力吗?主宰第一个十年的分明就是沈浪与王怜花。

他现在终于是知道王怜花的打算了,在他看来叶孤城虽然不想出来,不想出名,那就让人上门去找他。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么执着于让叶孤城在江湖上崭露头角,但既然王怜花想要做,就没有不行动的道理。

所以他行动了。

王怜花道:“东西我就留给你了,好好珍惜。”

说完竟然飘飘欲仙就准备走了。

叶孤城面无表情。

啧。

什么地方都有麻烦人物。

朗月听了一会儿就知道王怜花到底做了什么,但此时,她还不知道,自己即将被江湖上的流言蜚语给气炸了。

叶孤城道:“朗月。”

朗月道:“是。”

叶孤城叹道:“你去看看,王怜花究竟做了什么。”

朗月道:“是。”

天机阁,如此有叶孤城气息的名字一看就是白云城的产业,虽然白云城因为奇门遁甲的缘故在塞北呆的好好的,但是勤劳勇敢的白云城群众显然并不是甘于平庸的人,他们能够发展的方面还有很多,比如说商业情报业等各个产业,江湖上一夜崛起的帮派那么多,为什么不能多一个天机阁?

朗月的记忆力很强,在江湖上,过目不忘似乎已经成为了很常见的本事,所以她理由当然拥有这一能力。

但是比起那些过目不忘的人,朗月还要更善于变通,更善于归纳总结,所以她被叶孤城派去管理天机阁的事务实在是再合适不过。

她本来是高洁如同仙女一般的人物,冷冰冰,不食人间烟火,但是等她看完有关情报,白璧无瑕的脸上竟然飞上两抹绯红的轻云,就好像是画中的人忽然有了生气,更是美艳不可方物。

但是朗月并不是突然有了神采,她只不过是气炸了。

这这这这这这……这实在是太侮辱他们的职业素养了!

不带指甲的手指猛然用力,手上的一叠纸竟然化作齑粉,愤怒之下用内力将纸片震碎成小粉末,这世界上除了习武的高手,还有谁能做到这种事?

朗月咬牙切齿,恨不得直接把那王怜花给生吞活剥了,管他什么江湖第一个十年,她这样的忠仆,眼中只有叶孤城一个,最重视的就是白云城的信誉,从呱呱落地的那一天起,她就是白云城的人,并且抱着高度的自豪感完成了常人不可完成之事,在她心中,叶城主的下属,他的仆人,不仅不是蔑称,还是尊称,多少人挤破了头想要进入城主府,却没有缘分,如此看来,她和岚风是多么的幸运。

外面的人不知道,但是城中的人都知道,城主那有什么亲近的护卫,最亲近的两人不就是岚风和朗月,看见这王怜花散步的谣言,就好像在说她背叛了城主一样,怎么能让朗月不气愤?

但是等她气愤完回过神来,却发现所有的情报都成了粉末,虽然心中还是很不愉快,却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