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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错的可爱妹妹回来了(303)+番外

原话是这样说的:我能为了养活你们去海港,凭什么你们就比我干净,高贵,没钱你也去啊,找像魏士明那样,衣着光鲜的,一看就有钱的,去贴啊,贴完,过十个月,随便哪儿弄个孩子送给他,你就能讹笔钱,你为啥不干?

而后还有一封,是曹桂在87年时写给曹芳的。

依然是曹芳说穷,想要钱,曹桂骂她说:没出息的东西,为了你们,我18岁就落下病根儿,不能生育了,幸好林珉和林珺都傻,给我糊弄过去了,也幸好这几年走私业发展的好,我原来好的那几个人,刘华强,老高和魏家都能搭上关系,我正好能从中拿介绍费,不然,我拿什么养你们这帮吸血虫?

不过骂归骂,但该给的钱还是会给,信后附:寄三十美金!

林珺算了一下,刘马克27,高老二26,按理,确实应该是曹桂在18岁之前生的,之后,再过了十多年她才出国,那时她年龄大了,肌肤会自然松驰,生过孩子的痕迹也就会被遮盖。

而她的信里,写的明明白白,魏士明,是走私琏中的一环。

曹桂,真是可怜又可恨,一开始,她是为了养妹妹们,才去港口卖的,但慢慢的,她把曹芳那干妹妹全养成了一帮只会伸手要饭,混吃等死的蛀虫。

可似乎她也撇不下她们,虽然咒骂,恨,但依在在接济她们。

而从刘华强到高村长,再到魏士明,都跟她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她虽然不是走私犯们中犯罪行为最恶劣的,可她是灵魂人物,她用自己,网络起了整个犯罪关系网。

因为曹桂在信里几番提到魏士明的儿子,而魏家呢,只有一个儿子,就是魏向军,林珺就搞不懂了,那魏向军真是曹桂从别处偷来,并谎称是自己生的,送给魏士明的吗?

就为了一张去红国的船票,她就敢盗窃别人的婴儿,再抱出去送人?

再延展联想,魏向军跟顾老爷子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的。

但他在国外时,经常给老爷子写信,表忠心,夸老爷子,其实也是曹桂指使的吧。

哪怕那孩子不是她生的,可名义上也是她的儿子。

于她来说,小民辅佐刘马克赚钱,高老二干走私,而魏向军,不但有魏家鼎力撑腰,再有顾父帮忙,那么,从走私到官场,她不但现在能呼风唤雨,在将来,更是能当幕后大佬了。

毕竟一个个优秀的,不优秀的孩子,都得喊她一声母亲嘛。

林珺是个普普通通的,很正常的女人,五岁跟着父亲林慈坐诊,出诊,背药箱,熬药煎药,其实也很辛苦,但她虽然辛苦,却很快乐,后来结婚了,生了孩子了,依然很辛苦,但她尽心抚育孩子,并从跟孩子们的相处中品尝生活的快乐。

她能理解曹桂的苦,可理解不了她的疯狂。

但不得不说,也只有曹桂那样的心机,才能玩得几方大佬团团转。

她真可谓是个女中枭雄。

……

聊完事,林珺的烤架上满满摆着煎的油滋滋的扇贝,大虾,蛤蜊,五花肉和鱼块了,佐料洒上去,香气扑鼻。

顾谨要喊俩大儿子,林珺却说:“不准喊,我看他俩能疯到啥时候。”

男孩子疯起来就没完了。

小民本来是为妹妹鸣不平,去打小宪的,但把小宪压水里之后,他也抓起水枪滋了起来,可他体格瘦,不是小宪的对手,不一会儿就又被小宪给反压了。

小宪还糊他一身沙子,小民有洁癖的,被小宪惹生气了,于是也往小宪身上糊沙子,然后俩人就越弄越脏了,像两条狗一样在沙滩上互撕。

他们本来是出来带妹妹玩的,可现在自己玩的不亦乐乎,早把妹妹忘了。

这就是为什么家里有仨儿子,林珺却不放心把女儿交给他们。

他们有六双眼睛,但真让瞅着妹妹,妹妹止不定早丢八回了。

“妈妈,大哥二哥是不是疯啦呀?”半夏端详着俩打来打去的哥哥,张开嘴巴,吃了妈妈喂过来的虾,天真的问。

林珺说:“咱们赶紧吃,吃完就走,把他们丢在这儿,不要了。”

虽然看起来简直像两条大狼狗,真要说丢了,半夏又舍不得,她捧了只大虾轻轻咬着,说:“还是别了吧,洗洗干净,咱们还是把他们带回去吧。”

这时小民体能不足,彻底被小宪打趴下,已经爬不起来了。

小宪为了欢呼胜利,举着水枪在沙滩上扭着屁股跳舞。

其形状那叫一个狂啊,扭头一看炊烟缭缭,爸爸妈妈正在瞪自己,哟呵,烧烤做好啦,打趴了大哥再吃烧烤,这人生,简直无敌的爽了。

不过就在这时,海上驶来一辆快艇,一比小宪还胖的大黑胖子开着,上面站着个威风凛凛的大男孩,他在喊:“半夏,半夏,看这儿,快看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