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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短命皇帝后(209)

作者: 晋元 阅读记录

真如朝臣所言,从重处罚,这妇人也太可怜了。

叶敛眉眼间尽是冰冷,“该怎么处置怎么处置,一切按照朝廷律法。”

第108章 律例

《大周律》将杀人从法理上进行区分,具体划分为谋杀、故杀、斗杀、误杀、戏煞、过失杀六种杀人行为。

松江府一案,妇人趁丈夫酒醉昏睡,将人杀死,属于有预谋的谋杀。

律法明文规定,谋杀律拟斩监候,立即处决。

俗话说,杀人偿命,这是最简单不过的道理。

那妇人已经认罪,供认不讳,依律法处置便是,大周疆域辽阔,总不能桩桩案件都请示中央。

松江府知府将此案呈上,不过是因为妻子杀夫,有犯上作乱之嫌。

钟离熙接触到叶敛的视线,明白了他的意思,不禁灵台一清。

她差点就犯了错误,只考虑到女子杀夫案会对未来的影响,与朝臣争锋相对,却忘了国有国法。

叶敛拿起筷子,给钟离熙夹了一块樱桃肉,“莹然觉得朕狠心?”

钟离熙摇头,“律法治国,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妇人虽然可怜,但也是杀人者。”

因为妇人的可怜,法外开恩,才是视律法于无物。

圣上没有从重处罚,已经是恩怨分明,将男女放在了同等的位置。

高位者凭自己想法随意判处,开了这道口子,有再一便有再二再三,人治有私,最易受伤的还是无权无势者。

这便是为何要律法大于天。

“臣妾在想的是如何避免此等惨剧?”钟离熙说道。

一命抵一命,终究是两败俱伤。

为了一个混蛋,赔上自己的性命,连累儿女的名声,若非走投无路,那妇人也不会想到杀人。

为何那妇人走投无路?如此看来,朝廷的律法尚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叶敛哑然反问,“皇后有什么想法?”

钟离熙斟酌后,缓缓开口,“陛下既允民间立女户,不禁和离,臣妾能否请教陛下对父母亲缘的看法?”

叶敛的语气没有起伏,“父母亲缘,既是缘分,便有缘浅缘深之说,莹然该知道,我的父母亲缘便浅。”

钟离熙涌出一丝心疼和愧疚,仪王妃早逝,废仪王生性风流,圣上被记到先帝名下后,先帝想着亲子,也不亲近,可不是父母亲缘浅。

叶敛不是原身,从原本的世界脉络看,原身应当是渴求过亲情的,仪王也因此得了一阵的风光。

不过原身的灵魂已经离开,现在的大周皇帝是叶敛。

星际而来的叶敛幼时便因格外突出的精神力被联邦单独培养,而后一路上的都是军校,训练严格,和家人的关系不远不近。

这种关系在星际很普遍和平常,联邦政府允许、鼓励父母将孩子交给联邦照顾,独立生活。

叶敛从未觉得不对,自然不会渴望父母亲缘。

“臣妾只是觉得,夫妻生儿育女,子女一定要归夫家所有吗?”钟离熙大胆说道。

孩子是父母的软肋。

那妇人残忍杀害丈夫,也不过为了夺过孩子。

朝廷准立女户,却是需要一家之主离世,她才能名正言顺地抚养儿女,立女户。

叶敛没有直接回答,“将女儿卖入勾栏,确实担当不起人父。”

钟离熙视线落在桌上的晚饭,定神道,“为人父母没有考试,松江府一案,妇人为护女杀夫,原本可以避免。”

有不靠谱的父亲,也会有不爱儿女的母亲。只是后者因为怀胎十月,更容易怜爱子女。

钟离熙不求官府和离时,优先将子女交给母亲,唯愿当父亲有重大过错时,母亲能够有争取的权力。

“这是臣妾所愿。”钟离熙轻声道。

叶敛接触到她的视线,给她打了个定心针,“亦是朕所愿。”

“法理之外,亦有人情,皇后放心。”叶敛说道。

杀人偿命不假,但此案绝不可轻易揭过。

翌日,朝堂之上,谏官再次上奏,催促圣上早做决断。

叶敛命大理寺和刑部依法处置这个妇人,却又话音一转,转到律法的修改。

众朝臣面面相觑,望向百官之首的钟离熙,却见他波澜不经,而御史台的徐尚更是一改先前上奏,沉默不语。

有不同意见的人却不愿放弃,再次提出从重处罚。

“女子杀夫,属不义,是十不赦的大罪,松江府出现此恶行,斩立决不足以震慑。”

这次不等叶敛开口,徐尚首先站出来,“《大周律》杀人偿命,可有说是谁杀谁?”

没有,所以男女杀人同罪。

“不义是以卑犯尊,以下凡上,大人可是觉得自己的母亲低贱。”徐尚争锋相对。

大周先祖建朝时拟定的《大周律》,十不赦中不义指的是官吏间自相残杀,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可没有妻子杀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