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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女首富(576)

其实鸡排真不是美式快餐,而是台湾人的发明创造。据说在台湾,鸡排要比炸鸡块更受欢迎。就周秋萍本人来讲,她也喜欢鸡排胜过炸鸡块。原因很简单,不用吐骨头啊,直接吃,多方便。

炸鸡排不仅诱惑了大人,还迅速俘虏了两位小学生。小强同学最夸张,一直眼睛瞪得大大的,三口两口干掉了套餐里的炸鸡排之后,像唱叹咏调一样:“好好吃。”

他妈都快被他逗死了:“你吃的好,说的好。”

她也觉得好吃,从来没想到鸡居然还能这么吃。她也炸过鸡块呀,辣子鸡丁就是把鸡块切得小小的放在油锅里炸吗?可跟这种真完全不一样。吃在嘴里的味道也不同。那个是干香干香的,这个是满口流汁,吃完了就得赶紧插,不然手上全是油汤。

周秋萍本来想找一次性手套放在店里,方便大家吃炸鸡。但时代有局限性,她找了一堆人打听,谁都不知道哪家工厂生产一次性薄膜手套。实在没办法,她只好多提供纸巾,顺带自我安慰,这也是环保。

祝嫂子一边吃一边感叹:“这鸡肉可真嫩,适用童子鸡做的吗?”

周秋萍并不藏私,笑着点头:“是不能用老鸡,鸡肉一老就柴了。”

为了选择合适的原料,她还跟农场的人大吵了一架。因为对方为了多卖鸡,把养了一年多没能卖出去的鸡也放在里面一块儿给她。

她发现之后,对方还振振有词,表示他们亏了,鸡白吃了这么长时间的饲料,他们还没多收钱呢。

周秋萍一怒之下,直接放话,要么把这些老鸡挑出去,要么她就不买了。

别以为她开洋快餐店就必须得用鸡,洋快餐的种类多了去,她就是不用鸡,也能把店给开起来。

那负责人急了,说她违约,要找领导告状去。

结果她拿出合同,直接指着白纸黑字放狠话:“你不用告状,我先告你上法庭。你违约在先,我看到时候法院判谁赢?刚好,我的店还没开张,先上回法庭我就当打广告了。”

负责人吓了一跳,他还是头回听说有人把上法庭当成打广告的。这人也太狠了,完全不怕丢脸。

说实在的,周秋萍那会儿真有把对方告上法庭的心了。

她实在讨厌一些国人的恶心做法。对外人尤其是外国人就小心翼翼,金标准高要求。对自己人就是各种糊弄,不管多糟糕,你都得受着,谁让你是自己人呢?

呸!让人吃亏的时候就开始强调自己人。你关起门来吃肉的时候,咋没想到外面的也是你自己人呢?

打官司她怕吗?她怕个屁。最好闹得沸沸扬扬,天下皆知,这样都不用她在电视台上打广告,全国人民都知道她的快餐店了。

大概是坏的怕狠的,狠的怕不要命的。她如此豁得出去,农场的负责人反而不敢再啰嗦了,老老实实把养过头的鸡也踢了出去。

周秋萍也没把人得罪死了,万一对方存了坏心,后面偷偷使绊子,最后吃亏的还是她。

她又话锋一转,表示这些养了一年多的鸡虽然不能做炸鸡,那还是可以做炖鸡和红烧鸡块的,直接给自助餐厅下了订单。

这事儿才算了。

现在提这些也没啥意义了,她只笑着和祝嫂子强调:“鸡肉得选好,还得多腌一段时间,不然味道进不去,就不好吃了。”

卢小明的吃相要比小伙伴斯文多,一口口地吃着炸鸡排,感觉跟吃牛排一样,一点点都不粗鲁。明明是快餐,结果还真让他吃出了大餐的意思。

周秋萍都想给他拍照片,然后用来打广告了。

她赶紧收敛心神,警告自己不要利欲熏心,为了挣钱惹来大麻烦。

她正要清清嗓子,关心小同学时,导演找上门来了。

周秋萍立刻跟人打招呼,笑着询问对方:“有什么需要我们做的吗?有需求您尽管提。”

导演摆手,伸手指着卢小明道:“这孩子能不能借我用一下?”

桌上的大人集体傻眼,全都目瞪口呆的看着他。

小强同学态度最强硬:“他是人类,不是东西,不能借的。”

大人们都笑喷了。小同学,你这是夸人还是骂人呢?

青青和星星还不明所以,跟着大声附和:“哥哥不是东西,不能借。”

周秋萍都想捂住俩姑娘的嘴巴了,你俩就不能说点好的?

她赶紧安抚小孩们:“叔叔不是这个意思,那个,导演理解,你借我们卢小明同学干什么呀?”

“其实也没大事儿,就是让他坐桌上,然后吃东西的时候,就背那首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他压低声音,无奈苦笑,“找来的演员不合适,看着就不像成绩好的小孩。有点接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