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成了诸天神魔的团宠(198)
前任a,a氏集团的继承人,英俊年轻身价过亿,结果是个宅男,大白天躲在家里睡觉,死都不肯出门一步,坚称阳光会导致皮肤癌,人生规划是带着她搬迁到一年下雨364天的雨城。
她不喜欢宅男,分了。
前任b,年轻有为的医生,一身白大褂气质出众,有一双蜜糖色的眸子,在他周遭的人总会控制不住的沉沦,但他却不肯跟她亲昵,总是推三阻四,再三推脱。
她怀疑他不举,分了。
前任c,大学教授,卡其色风衣皮靴,年轻英俊的面容,一口流利的英伦腔,但年纪轻轻居然被时代甩在了后面,不会用手机,不懂表情包,对她说的流行语一窍不通,电话都不接,更何况是回微信。
她怀疑他有外遇,分了。
前任d,什么都好,就是工作太忙,深夜归家,一身血味,问就是加班,加班内容是杀猪。
她不喜欢屠夫,分了。
后来她才知道。
a是隐匿人间的血族。
b是瞳色随情|欲变化的外星人。
c是寿命以百为单位的妖精。
而d……是猎杀血族、外星人、妖精的异种杀手。
*
而且,他们都想跟她破镜重圆。
第71章 下不为例
魔雾的景象变得纷乱而嘈杂, 从前的景象都是从秉凡的视角去看,剩下的这些,零碎不成条理,似乎是东拼西凑的, 其他被吞没融入万魔冢的记忆。
天帝一发不可收拾, 他忌恨神兽白虎那一哮之仇, 用九品雪莲下药麻倒它以后, 用邪术碎魂之法, 震碎了它的三魂六魄,砍断了它浑身经脉。
受到重创的白虎沉睡了万万年, 才化形成一只蠢笨的小白猫,因为魂*T 魄受损, 心智不全, 靠喝天雨吃石头为生, 因为法力尽失, 所以永远感到饥饿,看到什么都想吃。
它被四处乱逛的小神女捡到,收为灵宠, 取名为小白。
天帝深恨着所有天赋异禀之人,而天赋异禀之人永远层出不穷,如过江之鲫, 永远有人比他强, 永远有人比他晚生那么多年,却轻而易举地超过他。
想要不被超过, 就只有拼命往上爬。
他设计引诱魔族入侵, 害死先帝, 先帝临死遗愿化成羽化仙殇, 天帝便就地建成皇陵,设为天族禁地,名义上是尊崇先帝,实际上是害怕他人探究先帝的死因。
他大批制造妖尸,又研制出操纵妖尸的方法,他设计傀儡之术,号令鬼火蜂群,他以“恩师”的名号不断收徒,专收那些天资很差,孤苦伶仃,没有人爱的可怜虫,他对他们施加恩惠,他们便感恩戴德,但他们始终只是天帝棋盘上的一粒棋子,可以用,也可以弃,一切只在一念之间。
他再不会收徒了,他再不会真的教别人什么,他恨透了师徒之情,每次别人喊他“恩师”的时候,他都在内心作呕。
古往今来,教会徒弟,饿死师父。
所以,在徒弟出师之前,全部杀干净。
……
花兮看完魔障里的记忆,久久不能平复,她原本是要进入魔心,渡化魔障之主的怨气,可秉凡的心魔并非是他自己的心魔,他的魔丹也并非他的魔丹,又该从何渡化?
“花兮,”萧九辰轻声说,“借你一滴血。”
花兮立刻把手送到他跟前,一边道:“你想到如何渡化秉凡了?”
“无需渡化。”萧九辰从她干涸的伤口上轻抹了一下,取了一滴新鲜的血,指尖燃起一丝金光,眸光冷冽,“他本心纯良,从未堕魔。这万万年来……他一直在等着有人唤醒他。”
那枚金光,如箭般被他从指尖射出,倘若那血里只有羽化仙殇一分效力,那在萧九辰手里,定能发挥出百分的作用。
那金色的光芒如箭贯穿魔障,刺穿雾气,犹如金线窜出,牢牢地卷住一个人的身子,将他从层层魔雾中拽了出来。
那人一步步向外走,面庞从逐渐稀薄的雾气中显露出来,身形从模糊变得清晰,脚步声愈发响亮。
他面容俊朗有神,真诚而单纯,笑的时候好像阳光铺洒在魔障中,刺目得让人眼眶一酸,很难想象他经历了这么多,还是可以笑得像个大男孩。
正是秉凡。
他开口道:“我就知道,总会有人能走到这一步的。你们是?”
“花将离。”
“萧九辰。”
他的目光落在萧九辰身上,似乎琢磨了一会:“你认不认识一位,叫做离尘的人?”
花兮一愣。
萧九辰道:“认识。”
秉凡道:“他是上一个,走到这里的人。”
萧九辰道:“是我父亲。”
秉凡恍然大悟:“难怪,好像是很多年前……我浑浑噩噩,记不清多少年了,总之*T ,他曾经也走进第三重魔障,看到了你们看到的东西,他答应我会将真相大白于天下,不知后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