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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爱而非(原版)(3)+续篇+番外

那广告的布景是一个摆满粉红色气球的可爱小屋,夏明修和洛予辰系着柯南版的红色系领结,抱着甜甜的糖瓶,浑然天成地和谐美好。粉色的温馨灯光下,夏明修清秀的脸庞显得像水果一般粉粉嫩嫩,而洛予辰竟然也有一丝可爱起来。

等发售时,一定官方网上又要不停地出现“好可爱的两只”。

真的,真的很相配。

水嫩嫩的青春少年,和我那其貌不扬的外貌,非常鲜明的对比。

其实在遇到洛予辰之前,我自认为自己长得还是算“帅”的,遇到他被他比下去并且很快被他彻底征服了之后我又遇到夏明修,我自认为自己虽然没有他好看但是应该比他MAN比他更有魅力,但是很明显数百万粉丝和洛予辰都不这么认为。

人比人,气死人啊。

这一辈子是栽了。

拍摄结束两人又忙着一起去赶通告,反正是官配,节目也常常一起上,当然今天洛予辰耳朵上少掉了耳坠立刻引起了八卦女主持的逼问。整场就看洛予辰毫不捧场地黑着脸,而夏明修则做好好先生,急急忙忙在一旁努力打圆场。

夜幕降临的时候,两个人好不容易忙完一天,一起走到停车场,夏明修拉开洛予辰副驾驶座的车门就坐了进去。

想想也是,我已经从我们的“家”搬出去好几天了。

我搬出去,夏明修自然就要搬进来。

之前是我一直赖着不走,奉行只要旧的不去,新的就不能来原则。

现在配角终于退场,于是主角们继续他们的故事。

反正他们同居,被报道出来只能让粉丝们更狂热而已,哪像我,跟他住一起总要想尽一切办法遮遮掩掩。

大明星和娱乐公司老总同居,说出去多难听呢。

“喂,之前耳坠的事,我还没说完呢。”我刚想清净一会儿,却听到夏明修这么说。

我看到洛予辰骤然黑下来的脸色,心道这是他发飙的前兆,这种时候,识相的立刻闭嘴才好。

“肖恒哪里让你这么讨厌他?”夏明修却仿佛没有眼色一般,继续问。

虽然夏明修貌似是在替我说话,但是撞了枪口我就不能负责了。我于是等着看好戏,看他被凶。

结果洛予辰只是冷冷地叫他闭嘴。看得出来洛予辰是用了全部克制力,才挤出这么一句。

如果换作是我,三番两次题他不想说的话题,说不定已经被揍了。

我活着的时候确实贱,被他打,好像也是习惯的事情了。

有几次伤得很严重,不得不去住院。

现在想想,活着的时候那日子过得,还真不如现下好。

但是夏明修先生显然不够了解洛予辰,他不仅没有闭嘴,反而义正词严地说:“洛予辰,请你好好说话,我知道你们的事。我知道他用尽手段把你留在他身边是他不对,但是既然他已经放过你了,你能不能起码不要仇视人家?”

我闻言彻底愣了,然后忍不住大笑,肖恒你真是悲惨,居然沦落到情敌都可怜你,为了帮你说话不惜触怒那个人的地步。

笑完了,反思一下。

夏明修是个好人,我早就知道。也认识很久了,但是因为洛予辰,我从来没有办法把他当朋友看。他不知道为什么,却很努力地想当我的朋友,对我很热情,什么事情都主动帮忙。但我不行,他什么都能帮我,但是最关键的事情上他帮不了我。

他能把洛予辰让给我么?不能。

所以我自然还是妒忌他、讨厌他。

出乎意料地,洛予辰居然闷不吭声了。我看着他阴晴不定的表情,又笑了,原来这个暴躁高傲的洛予辰也有吃瘪的时候。一面又感叹,夏明修毕竟和我不一个段数,他得罪完洛予辰,却能坐在副驾驶座上,气定神闲,换作是我,一定即刻被洛予辰轰下车,然后可怜兮兮地走回家。

而现在,他只能长叹一口气,继续开车。

第2章 忘却的记忆

他果然把夏明修带回了曾经是我们的家,昏黄的灯光下,他把他拉进浴室,我站在外面,心里盘算着要不要进去光明正大地偷看活春宫。

毕竟两人都是几十年才出那么一个的大美人,能看到这么一场绝世风情,少活几年也是应该的吧。

我知道一定有神明在上,祂知道我一为了己私欲拆散了这对有情人十年,于是祂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奸笑着罚我看这两人有多甜蜜。

对一个死人来说,这真叫不得善终。

罢,自作自受么。

两人从浴室出来,在我眼皮底下滚到沙发上。

算了,既然让我看,我看就是。

自然果然是绝代风华,绝世旖旎。

洛予辰对夏明修的温柔,是我惊讶的。因为那种东西我是从来不敢奢望的,不敢奢望到怀疑洛予辰身上根本就是没有叫做“温柔”的细胞的,现在看到的景象则是完全打破了我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理论,洛予辰原来可以非常温柔,可以有轻柔的动作,满腔的爱护,还会吐出甜腻的爱语。

显然他对我的,从来只有粗暴。根本就是满腔愤懑和不满的宣泄,又掐又打,又撕又咬,根本就是十大酷刑的改良版。

看着此刻的夏明修,我再一次觉得自己太不值了。

都被那样对待了,干嘛还不回头是岸,非要一棵树上吊死。

这一辈子过得窝囊,及其窝囊。

两人温存缠绵到了中午,这天下午夏明修是有工作的,所以不得不起床,挣脱洛予辰百般无赖的拉拉扯扯,从冰箱里拿了些材料去厨房煮。

家伙傻了吧唧的做了八宝饭。

洛予辰不吃甜的。

十年了,他的好恶我一清二楚,他的口味我更是比谁都清楚。

事实证明我又错了。

洛予辰很驯良地接过碗和勺子,和夏明修一起很开心地吃着。

真他妈忒不公平了吧!

我煮的,他就尝了一口,就给倒了。

我好歹从别人开始上幼儿园就开始自己煮饭,厨艺怎么也该好过那个把糖当盐笨手笨脚的夏明修!

算了!如果是夏明修煮的,毒药也一样喝下去吧……

我愤然,围着洛予辰团团转,特别想给他一拳。

打不到,唉,已经死了,还在这里愤愤不平,当心从地缚灵直接升级成怨灵。

我还是赶紧念念经,早日升天成佛吧……

夏明修走了之后,洛予辰果然扔下了八宝饭的勺子。我又有几分得意,毕竟还是不爱吃的东西,总归他不可能因为夏明修连口味都改了。

他一向是能忍的人,在我身边十年都能忍,何况区区几勺八宝饭。

他在沙发上又懒了一会,才慢慢起来。

他有些无聊地绕着大房子转悠了两圈,最后停在我房间的门前。正确的说,我曾经房间的门前。

我最后决定走的时候,已经把房间掏得很干净,能带走的全部都带走了。

他推开房门,站在那里对着空荡荡的屋子,眼神很飘忽,站了很久。

我正要自作多情,理智跳出来耻笑我,他只是在盘算将来把它变成书房的时候,书架和电脑的位置而已。

我总是爱自作多情的,其实他若真能分出哪怕万分之一的心思来缅怀我,我那一辈子倒还不是这么不值。

他站着站着,突然转身,回到厅里,神神经经地翻得柜子哗哗响,取出厚厚一叠相册。

他开始翻,其实也不能算是翻,他根本是在挑,把我和他的合影统统挑出来,抽出相册丢在地上。

兄台,赶尽杀绝啊,我也不是这么十恶不赦吧?

其实死之前,我只知道他绝对不爱我,倒是没想过他居然厌恶我到了某种境界。

想我确实威逼利诱他留在我身边,做得事情也确实不光彩。但是十年来我对他可是百依百顺、千般照顾,自问也没有做过什么特别对不起他的事,反倒被他虐得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