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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多哄着我(57)+番外

徐嘉茂说道:“不然怎么好找媳妇呢。”

“呵,年纪轻轻就想着媳妇呢。”

“是啊,我媳妇儿...”徐嘉茂脑子里出现一抹白裙子的背影,他话语顿住,良久,摇了摇头。

护士离开之后,他又在病房里兀自坐了会儿,然后拿着医生开的单子,去楼下病房取药。

“38一瓶,有学生证吗?”

“有。”徐嘉茂递上自己的学生证。

“有学生证给20就行了。”

徐嘉茂取了药,回身的时候,一袭白衫裙晃了晃他的眼睛。

心头突然一刺。

宋茉从他身边经过,看也没看他,径直去药房窗口对医生说:“拿一盒云南白药。”

徐嘉茂回身看她,这些年她长高了不少,身段因为逐渐成熟而显得紧致,不再是小时候那个胖乎乎的糯米团子。

她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似有似无漫来一阵馨香。

徐嘉茂心头紧了紧。

在她拿了药准备离开的时候,徐嘉茂突然开口:“受伤了?”

“没有。”宋茉的声音很平静:“给别人拿的。”

“谁这么大的面子,能让宋大小姐亲自送药。”

宋茉冷着脸,不想理他,转身离开了。

这是他转来附中这么长的时日里,第一次和她讲话。

徐嘉茂心里突然紧得难受,看什么,什么都不得劲儿,背后刺痛的感觉更加明显,连带着他的心肝脾肺肾都跟着疼了起来。

他拿着活血化瘀的药,独自走到医务室外面的小花园,脱了上衣,准备给自己后背抹上一点。

右臂手伤口,一动,牵扯着生疼,他鼻息间发出一声闷哼。

便在这时,有人接过了他手里的药膏。

徐嘉茂回头,依旧是那一抹洁白的长裙。

宋茉。

他眼里挑起一丝情味。

她打开盖子,抹了一点在手心里,冷冷道:“转过去。”

徐嘉茂听话地乖乖转过身,全身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细胞都敏感了起来,仔细感受着她柔软的掌腹,轻抚着他背部淤青的地方。

他皮肤是健康的小麦黄,背部肌肉紧实,身板线条流畅。

多年不见,不仅仅是她长大了,成熟了,当初那个带她泥地里打滚的小哥哥也已经长大了。

分辨男孩和男人的区别,其实很简单,看他心里有没有装女人。

“咱们有多少年没见了。”

宋茉鼻息间一声冷嗤:“不记得,也不想记得,我早把你忘了。”

“把我忘了。”徐嘉茂淡淡一笑:“小公主现在是在学雷锋做好事?”

宋茉用力捏了一下他瘀伤处,徐嘉茂狠狠抽了口气。

“心够狠的。”

“比不过你。”宋茉咬牙切齿地说:“比不过你当初一走了之,一句话都不留给我,噢,不,你留了,你让我滚。”

那年她才多大呢,或许刚刚步入青春期,正是动辄天塌地陷的年岁。

她去地下台球场找他,他也叫她小公主,让她快些走,这里不是她该来的地方。

她看着他身边那些男孩和女孩,放浪形骸,落拓不羁。

徐嘉茂和他们混在一起,她和他,从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那天晚上宋茉一个人孤零零走在孤冷的夜里,把这辈子的眼泪都流光了。

自那以后,宋茉决定把这个人从脑海里抹去。

徐嘉茂手里的一根烟头燃尽了,他抖了抖,然后说:“我没说滚,我说的‘走’。”

宋茉愤愤说:“有区别吗。”

“有。”

宋茉冷哼,却听徐嘉茂继续道:“我徐嘉茂这辈子没怕过谁,谁都揍,谁都敢惹,但有一个人,我不敢招惹。”

宋茉的手微微一顿,瞬间变得僵硬。与他分离多年,听他说这些不要脸的话,她的心竟然还会有仿若枯木逢春一般的感觉。

“你为什么要和寇响发生矛盾。”宋茉拆开话题:“别说是嫉妒他的才华。”

“为什么不能是这个理由。”

宋茉冷笑:“骄傲如你徐嘉茂,会嫉妒别人?”

徐嘉茂嘴角扬了扬,这么多年,最了解他的人,还是她。

“单纯看他不爽,行吗?”

宋茉试探地问道:“不会是因为杨小吱儿吧,我看你和她走得挺近。”

“你还挺关心我,连我和谁走得近都知道?”

宋茉哼了声:“谁关心你了。”

一阵风刮过,带着盛夏潮湿暖软的气息。

徐嘉茂突然握住她柔软冰凉的手,按在自己的肩膀上。

宋茉恍然发现,他的手腕上戴着一条红绳,绳子因为年岁久远而被磨损了很多,她的心突然空了那么一下子。

如果还是那条绳子,正面应该系着一只金灿灿的小狗。

那是她的生肖,也是她送给他的礼物。

他并未曾注意到宋茉情绪的变化,只沉声说:“听说有人让你不好过,我回来看看。”

感觉到她良久的沉默,徐嘉茂回头,见她这般情状,不解地问:“感动了?”

宋茉反应过来,脸色一阵急红,匆忙甩开他的手:“要你多管闲事!”

望着她匆匆离开的背影,徐嘉茂“哎”了声——

“茉小狗,我想你了。”

“混蛋!”

第40章 雷雨时节

六月底, 临近期末考试,整个年级都已经进入了潜心备战状态。

寇响和时绪几人录了demo,发送给选秀比赛的制作人,很快便得到了回应, 对方先夸了一遍少年们音色不错,自作词曲也相当不容易, 节奏感很好。

但是,如果全程rap而没有一点唱的部分,恐怕会稍许单调, 也不是那么容易被现在的观众接受,所以制作人给出的建议是,希望能够加入有旋律的流行唱法进去, 因为乐队是男声主唱, 所以如果能加女声进来, 当然更好。

**

江岸畔潮浪拍打堤坝,桥洞因为路过车流而轰隆响彻, 狂风呼啸。

时绪倚在空心石柱边, 耸肩说:“你们别看我, 流行唱法我可没谱, 能唱,但是不一定唱得好。”

沈星纬提议:“要不就Caesar唱流行的部分, 我唱rap的部分。”

整个乐队, 也就寇响的嗓子能撑得起流行音乐的台面。

不过寇响一票否决:“我不唱流行。”

他从来不肯唱流行歌曲, 唯一一次听见他在KTV唱周杰伦的《不能说的秘密》, 还是为了泡妹子。

从那以后,真的没听他开口唱过有旋律的歌。

“我发现你是不是对流行歌抱有偏见啊?”沈星纬手肘戳了戳寇响:“除了rap就不唱别的?”

“对。”寇响回答的明明白白:“老子不唱流行歌。”

他有时候真固执得可怕,就像他那一根筋蒙头往前冲的老父亲一样,不过也正是这股子固执冲劲儿,让他父亲能在九十年代赤手空拳打下一整个商业帝国。

“别为难Caesar了。”时绪说道:“他入圈就为了hip-hop,能一路坚持下去,挺好的。”

女生总是比男生,更能理解一些东西,合作这么多年,时绪理解寇响,理解他的情怀与梦想。

他想让全世界懂得嘻哈,理解hip-hop。

她比他早入圈几年,当初他第一次来废弃工厂跟人battle的时候,没有人相信这个富二代臭小子能做到,直到他只用半年的时间,击败了废弃工厂所有自命不凡的rapper。

少年时的豪言壮语,从来未曾丢失,他一直走在这条路上,践行着他的梦想。

后来,有了裴青,有了沈星纬,他也终于不再是孤军奋战。

梦想就像是冬夜里燃着熊熊火焰的暖炉,总是能够吸引在寒冬黑夜里踽踽独行的人,他们意气相投,聚集在一起,彼此不发一言,却能相互倚靠。

关于比赛这件事情,几人商量来去没有结果,时绪都想要退赛了,一开始就是她起头要做这件事情,把乐队拉进来,可是现在遇到困难,她却想要退缩。

很愧疚,觉得对不起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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