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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明传烽录(241)

作者: 公子易 阅读记录

忽然之间,李经纬那张胖脸似乎又出现在他的面前,眯起一对小眼睛,用惯常那种笑容瞧着他。桓震心中疑惑,他不是已经死了么?自己亲手杀他,亲手葬他,怎么如今却又能见到他?难不成人死之后真有魂魄,难道李经纬怨念不绝,前来勾魂了?他更宁可相信那是自己的幻觉,可是这幻觉也未免太过逼真了。

李经纬笑嘻嘻地道:“你来了,你终于来了。”桓震不自觉地重复道:“我终于来了。这里是哪里?”李经纬道:“是你该来的地方。”桓震摇头道:“我该去的地方不是这里。我有妻子孩子,有许多部下和将士,我还有许许多多不曾做完的事情。我要去他们那里。你知道怎么走?”李经纬摇头道:“你太贪心了。一个人能活一次,就该知足,何况你已经活了第二次?”

桓震心中茫然,真的是太过贪心了么?还顾这五年多来,所做的事情几乎没一件是单为图自己的官禄享受,可是事到头来一样落得这种下场,回头想想,反倒是刚到灵丘时候与周老和雪心同住,自己在酒楼当一个厨子,每天跟着周老学学四书五经,那段日子比较快乐。再后来兄弟三个一起在小五台聚义,虽称不上人生快事,倒也十分自由自在。从那以后的生命,几乎就不是为自己活着的了。挖空心思地防着被人坑害,又挖空心思地去利用别人,职位愈高,愈不知道自己究竟身在何处。

在政治手腕上,在军事才能上,他或者都不能与这个时代的佼佼者相提并论,但是明知后来会发生令人痛恨的事而不设法去阻止、去改变,桓震没法子说服自己做到这一点。所以就算搞糟了许多事,连累了许多人,假如此刻叫他再度还魂,桓震仍是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不会有第二种选择。

袁崇焕瞧着桓震,只见他的脸上浮现出一个古怪的微笑,口唇微微一动,似乎说了几个字,可是声如蚊蚋,全然听不到说些什么。袁崇焕叫道:“百里,百里?”却再也没有应答。

伫立良久,深深叹了口气,推门出去,对一直守在门外的黄得功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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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桓震之无责任yy版

起:我是一名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我叫桓震,我学的是采矿专业(不知道有没有这个专业),可是非常喜欢考古云云……,某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独自一人(或与一美女同行)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突然一个失足摔下了万丈深渊……本来以为我就这么死了,可是我的身体竟然被一个怪老头科学家得到,当成了时空转移的试验品……咻的一声就把我送到了明末(或战国或三国或唐或宋或清),哇塞,正合我意!而且还正好附身在王子(皇帝,皇后,公主,太监……身上……y?不对了……)怎么跟我以前看过的众多yy这么像呢……按照yy的展来讲,前面将有无比光明的前途和……明末(或战国或三国或唐或宋或清)的众多美女在等着我呢!

承:来到这个时代自然要先享受一下特别服务了,谁叫我是那个特别的你呢,以前伺候我的丫鬟褪去我的裤子,把樱桃小口凑上来……什么,原来特殊服务是这个啊?我还以为是来真的……没劲!好吧,下面该露一小手给他们这些无知的古人看看了……干什么好呢,烧玻璃吧!什么?你说我是采矿专业又不是烧玻璃专业?嘁,难道烧玻璃用的矿物不是我开采出来的吗?你说我不会吹玻璃?乍着胆子吹去就是了,大不了把脚背烫个窟窿。于是乎身边的人开始对我崇拜有加,我再来两句豪言壮语,什么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什么什么,你说那时候还没有?嘁,你没看见大家都在喊着“扬帆四海,取台湾,灭日本,横扫东南亚,踏足大草原”么,我也得跟上时代潮流不是)之类的,再瞅准两个老头下跪的时候抢着把他们扶起来(这位问要是他们不跪怎么办,笨,不跪你不会吓得他跪吗?)于是就万农归心(千万农民归心),跟着拉起一支虎狼之师,建制自然照搬现代的那套,于是乎东征西讨势如破竹,什么名臣宿将,在我的铁蹄之下全都不战自败,一听见我那后世的大炮隆隆作响,就:夹着尾巴逃跑了~~~(此句请用扬声调唱出来)

转:光是打仗太没劲,总也要搞搞内政建设,搞内政嘛离不开政党,于是再用两三句话骗那帮老农民加入了我的人民党……我自任党魁,在党内实行一言堂家长制……错了,是民主集中制,把我的政党真正建设成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永远保持先进性立于不败之地的……y?

政党有了,还要来个国务院总理,以及各部部长,至于古人懂不懂这一套嘛……靠,书是我写的,我说他们懂他们就他妈得懂,你算老几啊在这罗里八索的,爱看不看不看滚一边去!

部长最好都是女性,一方面可以充分体现我新政权对于妇女同志的尊重和爱护,另一方面也方便我随时……你想哪里去了,是随时向妇女们请教工作中的问题,别看她们是女人,女人能顶半边天呢。

合:你问我来到古代最要紧的是什么?当然是泡一群……哦不,是“扬帆四海,取台湾,灭日本,横扫东南亚,踏足大草原”了,要实现这个宏伟的目标,没有一个贤内助哪儿能成,所谓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女人,最成功的男人背后有无数个女人,为了完成一统大业,先来一统全中国的吧!我他妈找老婆就要找双儿那样的,任我蹂躏摆布,还要替我找小情人……那个爽啊!

结:终于要结束了……sgh,真不舍得回去啊……不舍得我那群——哦不,是忠实战友啊……(笔者飞踢,yy种马,赶紧滚你的蛋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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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调节情绪用无关章节,不喜勿看)

事先声明,这一篇是写累了自我调节用的,不喜欢请不要看。

ps,涨停板居然说看了这篇才知道我是个,本人隆重声明,我不是!!

我是传说中的分割线

有人说,相遇是一种缘分,我说,缘分因相遇而结束。

有人说,没有人爱自己是悲哀的,我说,没有自己可以爱的人才是最大的悲哀。

因为我就拥有这最大的悲哀,所以我不会再有悲哀。

——题记

很意外地,我再一次遇到了他。

在我们这种人来说,重逢的几率本来是几近于零的。记得一个同伴曾经说过,他和我就像哈雷彗星跟地球,76年才有一次擦肩而过。我笑着纠正他:你错了。跟地球的生命相比,76年算得了什么?不过是一秒钟罢了。他很认真的问我:76年跟46亿年有区别么?我很认真的回答:没有。

好了,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个故事,一个在我生命中持续时间最长的故事。

18小时的时候,我第一次在酒吧里遇见了他。那个时候我在喝酒,而他在嗑药。我端着啤酒杯,看着身边的男人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倒进我的怀里,头就搁在我面前的茶几上。

我抱起他的脑袋,轻轻放在我的腿上。这是一颗漂亮的头颅,那些以收集人体器官为乐的富豪们会喜欢的。三千个通用币——估这个价应该不会委屈他了。我微笑着端起一杯啤酒,猛地淋在这颗价值三千个通用币的头颅上。他的眼皮抽搐了一下,慢慢张开了。那一瞬间我似乎看到了自己生命的终点,他灰色的虹膜里分明映出我的墓碑。

“来……来一颗吗?”他似乎还没有完全清醒。我的回答是第二杯啤酒。

他抹着脸上的泡沫,对我直翻白眼。

“别这么大脾气嘛,漂亮妹妹!”他的手臂伸过来,揽住我的肩头。

“你的名字后缀是什么?”

漫不经心地回答,管这么多干吗?来一颗吧,hgh一下!一只手掌托着几粒棕色的药丸伸过来。

小开。混混。浪费生命的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