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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反派后我活成了团宠[快穿](12)

作者: 饮雪于崖 阅读记录

“染回黑色,没约别人,哥哥你有空吗?”林齐光主动发出邀请。

这一声“哥哥”,叫得林齐耀的心里变得软塌塌的了,他有多久没听到自家弟弟叫哥哥了,一年还是两年,甚至更久的时间,每次都连名带姓的叫着。手亲昵地捏了捏林齐光有些肉的脸蛋,入手的触感极好,让林齐耀情不自禁地又捏了捏,直到林齐光蹙眉,才松开手故意逗弄道:

“怎么,想哥哥陪你去?”

“系统,他好讨厌,明知故问。”

林齐光心里的小人翻了翻白眼,与系统吐槽,面上却是傲娇的点点头:

“哥哥你去不去,不去我打电话叫别人陪我去。”

“去,正好没有什么事,陪你出去逛逛。”林齐耀将原本打算回公司看看的计划往后推移,难得自家弟弟邀请,怎么能不陪。

林齐光一听,心里乐开了花,这样,他就不用系统给自己导航了,自己去挑店了,什么都有别人帮忙干,多好。

知晓林齐光想法的系统,在心里轻轻的叹了口气,他的宿主,是真的懒。

看着林齐光那雀跃的表情,林齐耀站起身来,拍了拍林齐光的头:“去换身衣服,我们现在就走。”

“我不想穿那些衣服。”可以选择的情况下,林齐光绝不为难自己,直接穿着睡衣披上黑色长款羽绒外套就打算出门。

林齐耀低头看着林齐光脚上踩着的毛绒拖鞋,微微扶额,轻轻一笑,可真是个小迷糊,无奈的提醒道:“小光,你至少也得把鞋换一换吧。”

林齐光有些尴尬的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下,辩解的说道:“我这不是正想换来着嘛。”

“好,是哥哥心急了。”林齐耀满眼笑意附和地点点头。

换好鞋,随着林齐耀出门,坐上车,林齐光向身旁的林光耀问起目的地,毕竟这里对于林齐光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城市,他不熟:

“哥哥,我们现在去哪?”

“去金山大厦。”

林齐光一听这地名,熟悉感让他忙在大脑里询问系统:“系统,这地方怎么这么熟悉?”

系统:“女主温婷周末就是在这金山大厦兼职,也是在这认识的男二林齐耀。”

“系统,你是说女主是在这认识我的这便宜哥哥?什么时间?不会是今天吧?”林齐光眼中带着一丝惊讶的看着林齐耀,转而继续问向系统。

“稍等,我用数据来搜一搜。”

林齐光靠坐在车后座,无聊地板着自己的手指头玩,脑中飞快地过滤着剧情,算着自己还有几天就得正式走剧情去酒吧当恶霸,而系统也正在迅速浏览剧情,用数据分析,将关于女主温婷和林齐耀两人的剧情单独筛选出来给自己的宿主作参考。

一人一统正认真的做着数据分析,彻底忽视了同坐在车内的林齐耀。而林齐耀看着在自己告知林齐光地名时,对方便是这样一副呆呆的模样不免好笑。不知不觉间,既看得入神了。

林齐光皮肤白皙,五官精致,淡粉的唇此时正微张着,原本神采奕奕的大眼睛此时正呆呆的盯着前方,纤长浓密的睫毛微微颤动,十足是个美少年。

弟弟长得这么好看,为什么他却现在才发现,林齐耀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将其归为原身平日里那乌七八糟的装扮上。

见其呆呆的,不知道小脑袋瓜又在想什么整人的事情,林齐耀忍不住上手撸毛。

回过神来的林齐光,看着近在咫尺的林齐耀,呆呆的问道:“哥哥你坐这么近干什么?”

感受到脑袋上的重量,林齐光晃了晃脑袋,伸出手将林齐耀的手掌从自己的脑袋上拿下来。

手掌相贴,林齐光感受到林齐耀手掌上一道突起的肉疤,从大拇指处横穿整个手掌,一时好奇,将林齐耀的手掌扒拉到自己的面前想要仔细地看清楚。

疤痕的颜色已经和手掌其他地方的肌肤颜色相近,若不是用手触摸,很难注意到这一点,可见这道伤疤得来的时间很长且深。

林齐光用手指头在林齐耀的这道疤痕上按了按,然后摊开自己的手掌想了想,若是这伤出现在自己手上,该有多疼。

“怎么弄到的?”

手掌感受着林齐光的手指触摸,柔软的触感带着细细密密的痒意,让林齐耀下意识的想要将手缩回来,尤其是在见到林齐光摊开自己手掌低头查看的那一刻,林齐耀误以为林齐光想起了旧事而愧疚,连连安慰:

“小光,别多想,没事的。”

儿时弟弟贪玩,一次偷跑去厨房玩,说要玩过家家,用凳子垫着去拿刀,可却扒拉倒了整个刀架,刀直接朝着弟弟的脸扎过来,他当时看见,想也没想,直接用手握着刀刃,划了好大的一个口子,鲜血喷溅到弟弟脸上,弟弟因此受了惊吓,发高烧却忘了这段记忆,可之后却不怎么同自己亲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