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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与他,恰是正好(50)

她盯着他的眼睛,皱眉:“你眼睛都熬红了。”

季君行还有一周就要参加国赛,这几天晚上,他都是训练到晚上三四点钟。

她直接伸手拉着他的手臂,认真地说:“休息半个小时,我陪你出去散散步。”

“不想去。”季君行窝在椅子里,懒散地说。

林惜直接拽着他起来,“半个小时,真的耽误不了你什么事情。”

季君行这么窝在椅子里,慵懒地模样,任由她拉着。直到他见着她鼓着嘴,还拼命拉自己起来的模样,当即露出一个无奈地笑容。

“行了,跟你出去。”他总算从椅子上站起来。

两人出门,季君行穿着短袖大裤衩,脚上穿着一双夹脚拖鞋,懒懒散散地走在她旁边。

此时正值初夏,周围绿荫遮蔽,不远处水流声传来。

林惜瞧着这会儿太阳下山,她忍不住提议:“我们出门逛逛吧。”

“这不是已经出来了?”季君行双手插在兜里,轻松懒散地说道。

林惜忍不住朝他看了一眼,“我是说去外面,这个小区外面。”

季家是在一个高档别墅区里,他们走在小区的主干道上,宽敞又平坦。

“突然想吃冰激凌了。”身边的女生望着远处的天空。

她并不是个喜欢吃零食的姑娘,此时难得提出来,竟叫季君行偏头看了她一眼。

他低笑道:“走吧,带你去吃。”

两人特地走到外面,找了一家便利店。

季君行给林惜挑了一盒八喜芒果口味的冰激淋,林惜看他只买一盒,问道:“你不吃吗?”

“不喜欢这些甜的。”

林惜突然想到那个雨夜里,他和她分喝的那一杯奶茶。

回去的路上,两人慢悠悠地晃荡,谁都没说话,偏偏这样的宁静让人觉得那么舒服。

快到小区门口的时候,身边的人突然停住。

林惜刚抬起头,准备问他怎么了,视线先看到门口停着的车子。

季家的车子林惜认识,下午温璇带着季路迟去买衣服,应该是他们回来了。只是此时车子旁边站着一个女人。

后座的车玻璃降下来,那个女人双手攀着车窗,一直在对车里的说着什么。

季君行站在原地,面无表情地望着那里。

没一会,车子缓缓开动,女人刚开始还跟了几步。可是后面她松开手,只能望着车子开进别墅区大门。

她站在夕阳下,身影被拉成长长的一条,双手掩面,肩膀不停地在抖动。

“走吧。”季君行淡淡开口。

他们两人走了过去,在路过那个女人的时候,林惜忍不住看了一眼。

对面正好移开双手,林惜看清她的脸,不由生出几分惊艳。

这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只是那双乌黑的眼眸里,盛满了绝望。

“林惜。”在感觉到她停下脚步时,季君行转头喊了她一声。

林惜看着她,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纸巾,走过去递给她,一句话没说,转身离开。

季君行看着她的举动,也没说什么。

两人走进大门里,没多远,旁边的人突然开口说:“那个人,是我小叔叔的女朋友。”

“你小叔叔的女朋友?”林惜微愣,有点儿奇怪地问:“她为什么来找温阿姨?”

“因为她一直想知道我小叔叔的墓碑在哪里。”

少年清朗地声音里,在夕阳下有种淡淡的忧伤。

林惜彻底愣住,她转头震愕地望着他。

大概是已经开口,季君行没打算隐瞒她。

他双手插在兜里,抬头望向远处,“我小叔叔是七年前去世的。去世的时候才二十六岁。”

林惜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只是想到刚才女人的眼神,还有温璇对她的举动,她略迟疑地问:“跟她有关?”

“那时候小叔叔在MIT读书,结果这个人要跟他分手。他连夜赶回来,开车去机场的时候出了车祸。当场就去世了。”

林惜默然。

“小叔叔的尸体是我爸亲自去美国接回来的。这个人知道后,在爷爷家门口跪了好几天,但是我爷爷太恨她了,不仅没让她参加葬礼,也不告诉她小叔叔埋在哪里。所以每年到小叔叔忌日的时候,她都会来。”

季君行朝她看了一眼,“你同情她?”

林惜没说话,直到他说:“小叔叔还活着的时候,爷爷最疼的是他,第二才是我。因为我奶奶是因为生小叔叔难产去世的,我爷爷奶奶一生感情很好,所以爷爷倾注了一切在小叔叔身上。”

结果,最终落得一个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下场。

二十六岁的年纪,人生刚刚开始,却突然戛然而止。

林惜心底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一个人坚持了七年,只为知道男友埋骨的地方。

而另一边是一个老人的丧子之痛。

“我跟你说这些不是让你难过的。”季君行停下脚步,转身看着她。

他伸手摸了下她的发顶,松软的黑发在手心里,有种软软的温柔。

“林惜,我们要好好的。”

未来肯定不会像他们想的那么一帆风顺,但是他们都要好好的,要一直在一起。

林惜抬头望向他,认真地点头。

在所有学生准备期末考试的时候,季君行的计算机国赛开始了,比赛地点在北京。比赛分为两场,每场之间间隔一天。因为不是休息日举办的比赛,林惜每天都要上学,没办法去他的比赛现场。

直到他比赛彻底结束,因为评测结果当天能知道。

带队的徐老师回来之后,把结果一说,连教导主任都高兴不已。

国家集训队是所有选手排名前五十可进,季君行的分数名列前茅,绝对可以进去。

果然,一周后,保送清华的通知出来了。

学校再一次公布橱窗里的结果,信息学队这次收获不小,季君行是直接保送清华。其他还有两个学生则是跟北大签订了一本分数线无条件录取。

本来大家在备战期末,结果自己拼死拼活的时候,人家学神已经拿到了保送清华的名额。

那天,江忆绵非拉着林惜一起过去看。

两人去的时候,公告栏前面还有不少人,有人认出了林惜,眼睛一直往她这边瞟。

回去的路上,江忆绵羡慕地说:“人家季君行都拿到清华保送的名额了,咱们得加油啊,要不然得当狗了哎。”

到了教室,刚坐下来,后面的谢昂问道:“江忆绵,今天阿行请客,你去吗?”

“是要庆祝吗?”江忆绵一听来了兴趣。

谢昂点头,“正好明天是周末嘛,你去不去?”

“当然要去了。”随后江忆绵习惯性地看向林惜,“林惜,你也一起去吧。”

她话音刚落,谢昂哧地一声笑了出来,看向江忆绵,啧啧了两声,“我说江忆绵,你这也太没眼色了。阿行的庆功宴,就算咱们都不去,林惜也得到场吧。”

江忆绵这才意识到,她点头:“对对对,瞧我这脑子。”

虽然林惜之前跟她解释过,她和季君行真的没谈恋爱,但是江忆绵一副我不信的模样。所以林惜最后坦白,说他们约定好一起去清华。

那几天,江忆绵天天唉声叹气,说自己学习没动力,就是没一个让她为之拼命的人。

晚上聚餐,季君行只请了他们几个。

吃完饭,谢昂提议去唱歌,没人反对。于是打车去了一家KTV。

林惜从来没来过这种地方,压根不会唱歌。倒是江忆绵声音甜,唱起歌来透着一股甜丝丝的味道。

谢昂和江忆绵两人真是走到哪里斗嘴到哪里。

没一会,谢昂闹着要唱歌,结果被其他两人强烈拒绝。

林惜不解,直到季君行在她耳边低声说:“丫唱歌走调。”

因为包厢里声音很大,他说话的时候,唇贴地林惜很近,连他鼻翼间的微热气息呼在她的耳朵上,麻麻的,像过电般触及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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