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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快穿]原来我是男神...经(5)

蓝大队长:“???这是咋回事?啥叫失忆?脑壳坏了?”

赵郎中摸索着旱烟点上,“是的,脑壳坏了。”一边抽着旱烟,一边深以为然的点头。

“那咋办?”蓝大队长询问赵郎中怎么医治脑壳坏掉的女婿。

“这个脑壳坏了可不好治,不信可以将人带到县卫生所或者市医院瞧瞧,医生们肯定说脑壳坏了没法治。”

赵郎中一边抽旱烟,一边提出了真诚的建议。

“老蓝啊,咱俩几十年的交情,俺也不坑你。实话跟你说,你女婿脑壳坏了没必要再治。失忆就失忆,说不得还是一件好事。最起码你女婿记不起老家在哪,就不会像其他知青,哪怕在当地已经安了家,还在做可以回城的美梦。”

——不知道老家在哪,就不会惦记着回城?

莫名觉得这话很对的蓝大队长,越想越觉得对于自己的女儿和外孙女来说,田国中失忆了,不是坏事反而是一件幸事。

蓝大队长可不像蓝娟一样傻,他心里一直有隐忧。感觉田国中哪怕娶了蓝娟,都没有断过回城的梦想。甚至于田国中会娶蓝娟,只是因为蓝娟是大队长的独女而已。

毕竟自诩是个城里人的田国中,除了长得人模狗样,隽秀,很有文化外,那是标准的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田国中会娶蓝娟,并不是因为喜欢,而是日子会好过一点。

第3章 第〇①个故事!

知青日子不好过,是公认的事实。

首先,从大城市来到乡下,一来环境不同,需要花时间适应;二来城里长大的孩子,不管家庭条件怎样,都没有接触过地里的活儿。

这向老农民学习怎么种田,总要有时间、过程吧。有的用心很快就学会,有的用心则很快就学废。田国中这家伙别看长得挺人模狗样的,不过那些学废的知青中,就有他的存在。

万幸长得不差,平日里不忙时,田国中还喜欢装模作样的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着。时不时的,还会恰到好处的,与少女怀春的蓝娟偶遇,还会念几句酸儿吧唧的诗词。

如此这般,不怪作为红旗生产队大队长独生女的蓝娟,最终选择了田国中。

除了田国中长相隽秀、会说话外,还有什么理由?总不能是田国中,人品过硬吧。

就冲田国中看到苏清之,第一个念头是和苏清之互换身份,而不是思索苏清之给出的记忆是真是假,就能看出田国中的人品,没有最低劣只有更低劣。

其实蓝大队长的忧虑没错,不管是田甜重生之后还是田甜未重生之前,两辈子,田国中都是抛妻弃女的混球,无情无义自私自利的混球。

不怪蓝大队长,三言两语就被赵郎中说中了心理,深刻觉得失忆好失忆棒,失忆好得呱呱叫。

“娟子,听到你赵叔说的没有。”蓝大队长转而对蓝娟说话道:“既然女婿失忆连自己是谁都忘了,那就忘了吧。以后女婿就是俺们红旗生产队的人。”

“可是……”蓝娟咬着唇瓣,犹犹豫豫的道:“甜姐儿她爸,现在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承认了。一个劲儿在说,他不叫田国中,而是苏清之。”

“脑壳摔破了,这是正常的情况。”

身为生产队唯一医生,哪怕赵郎中惯常的工作是给大队养的猪做阉|割手术,顺便给大队成员们看点风寒感冒之类的小病,并不妨碍赵郎中将苏清之的病情,往严重讲。

总之,不管苏清之和田国中有多大不同,就一个:脑壳摔坏了,属于正常情况。

神特么正常情况,怎么就没人相信苏清之只是失忆了,而不是失智呢。

夜慢慢的深了,将人忽悠得找不到北的赵郎中早就离开。蓝大队长也回了距离不远的老房子。

此时,前年才翻新过的茅草屋里,烛火摇曳。

蓝娟正在忙碌。她在做饭,就小米粥熬了一小锅,大概只够苏清之和田甜吃的。

这不,小米粥熬好之后,给田甜盛了一小碗,苏清之一大碗,蓝娟自己坐在门槛处剥着红薯皮,津津有味的吃着烤红薯。

苏清之愣了愣,瞥向蓝娟。“你没给自己煮?”

蓝娟将最后一口烤红薯吞下。

“小米不多了。”蓝娟很贤惠的回答:“阿妈说了,小米熬的粥很滋补,所以就给你和甜姐儿煮了。”

“我吃不了那么多。”

苏清之选择接受一半的好意,找了个碗,拨了一半的小米粥。

“我吃一半小米粥,一半你烤的红薯。”

苏清之语调十分平和的道:“虽然你不相信我说的话,但我想说打伤我的人就叫田国中。他打晕我后,将我穿的衣服和他穿的衣服对调了过来。”

蓝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