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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快穿]原来我是男神...经(421)

林旭哼唧,到底还是有他出手废去了几个绿林好汉的功夫。就等着明儿一早,先将几个绿林好汉带进城找当地官府换取赏金。

很讽刺,在江湖上有个不成文的俗规。一般称得上武功高强的高手,都不会在官府外张贴的通缉告示上,榜上有名。相反,榜上有名的都是一些辣鸡,比如说被林旭、林诗音‘黑吃黑’抓住的几个绿林好汉。

他们的武艺真的不咋地,能出名,能上通缉榜都是因为喜欢以‘劫富济贫’的名头来掩饰自己‘打家劫舍’的行为。自以为正义,实际加起来就值几百俩银子罢了。

“还是当赏金猎人赚。”

林诗音用几个绿林好汉换了赏金后,整个人都是飘的。

感慨不已,好像几百两银子很多事的。

的确很多,在古代,仅仅京城一带,几百两银子都够一家五口生活好几年了。要是在偏远山区,都能置办好多家业了。

其实林诗音并不知道这点,她感叹的原因只是因为,这是第一笔‘赚’的银子。

林家书香门第,家中有不少的产业,少的铺子每个月进账几百两,生意好的铺子一次进账几千上万两也是极有可能的。

产业多进账多,包括林旭在内,三兄妹的每个月零花钱却是有数的。

林旭要上书院读书,每个月的零用钱是三两银子,还不包括笔墨纸砚等费钱的读书用具,每月三两银子,基本上花了个精光。

林妙音、林诗音姐妹俩,同样每个月三两银子。其中胭脂水粉,可是由家里的胭脂铺子直接供应。

不过女孩子嘛,特别是古代标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孩子,其实没什么花销的。以至于这些年来,姐妹俩每个月领的零花钱,都存了下来。

林妙音上京统帅鸾凤卫,临走前,不光带了自己存的零花钱,苏清之塞给她一万两银子,林诗音还把自己的零花钱都给了林妙音。

而扯这些,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说林诗音存钱艰难,没有像现在这样,一开始赚钱就赚了个几百两银子。

“怪不得都说当官的,和武林高手最富有。”林诗音感叹:“当官的,要是会刮地皮。定然能三年知府十万雪花银,而这武林高手,一招‘劫富济贫’,啧啧啧,肯定能一夜暴富。”

林旭:“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林诗音:“???哪里正常了。”

“我是说江湖人有钱很正常。诗音你仔细想想啊,江湖人要吗吃饭不给钱,要吗吃饭的时候,甩出一大块银子,说不用找。两种极端,都可以用豪横来形容。”

林诗音因为林旭的话陷入了沉思。好一会儿,才拍手表示。“反正不管怎么说,我赚钱了很高兴。所以,哥,我们去哪里?”

“到处走走瞧瞧。”林旭回答一句,却又道:“等等,还是先去京城。我想瞧瞧妙音是怎么训练士兵的。”

“鸾凤卫不是士兵。”

“不是士兵是什么?是女兵?”

“你管是什么?反正我觉得更像给江湖人上的紧箍咒。”

“这个说法也行。”

吵吵闹闹间,林旭又架上马车,继续沿着官道走。阳光微醺,照耀在身上暖洋洋的。

很快,进入马车厢里的林诗音昏昏欲睡。

林旭开始一边驾驶马车,一边哼着歌儿,显得格外的轻松惬意。

远在钱塘县覌鹤书院中,苏清之由王怜花推着,漫步在绿柳垂青的湖畔边。

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主要是王怜花说,苏清之听,随便在接几句话。

“妙姐儿去了京城。”

“老师,这我知晓。”王怜花显得格外温文尔雅的道:“我就是想趁着有空闲的时候,多陪陪老师说话。”

苏清之定定瞄了一眼王怜花,随即不动声色的问。“我记得怜花今年20了。”

“是的,弟子要比妙音师妹大四岁。”

“可知江南第一富豪朱富贵?”

“江南首富?”王怜花‘咦’了一声:“难道不是天下首富?”

“不管天下首富还是江南首富,总归那朱富贵很有钱。”苏清之顿了顿,道:“而且还乐善好施,据说仗义疏财的仁义山庄,便是朱富贵所建?”

“是的,老师。”

王怜花不做犹豫,将自己所知道的有关朱富贵以及朱家情报全都说了出来。

“是吗,朱富贵还有六个儿子?”苏清之诧异的挑眉:“因为李媚娘所生朱七七不是朱富贵女儿的缘故?”

王怜花:“?哈?”

“朱七七不是朱富贵之女,那是谁的女儿?”王怜花颇有些好奇的问。

“这说来话长。”苏清之感叹一句,随即似笑非笑的道:“不过说起来,朱七七倒和王怜花你有血缘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