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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落花(55)

对于众多辛苦等待录取通知书的莘莘学子们来说,我是一个另类,我一点也不担心,我有足够的信心会被录取,被政法大学录取,我只要继续为我的律师路做准备就可以了。

但我这一次的信心在加仑学院的录取通知书面前,却显得那样可笑,暑假转眼间就过去,我仍然只有加仑学院这座高等贵族学府的通知书。

爸爸说:“寒子,没关系,你可以继续在那里实现你的律师梦,你一直都很努力的不是吗?”

爸爸是个很温柔的男人,但在工作中却非常的犀利,而我在遗传了爸爸的这个特性的同时,还遗传了妈妈的一些特性。

拎着行囊辗转到T市,为什么用辗转这个词呢?

忘了说,我从十二岁开始就独自一人离家,在外读书,或许和这个有关吧,我的性格很独立也很随意,喜欢漂泊,因为是一个人,没有负担,总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拎着行囊就可以四处旅行,即使后来认识了辰之后也不曾例外,还是习惯独自旅行,对此辰也多次惩罚过我,但,这就是一种无法改变的习惯,多年养成的,已经和我的血液融为一体,从而忽略了身边很多重要的东西,比如说友情、爱情、亲情。

来到了T市,进入了加仑学院,看着加仑学院高高耸立的两座双子楼,看着比悉尼歌剧院小一号的音乐楼,看着金碧辉煌的教学楼,我第一个感觉就是,茫然。

难道我以后的四年大学生活都要在这里度过吗?其实这倒没什么,我喜欢尝试新鲜的事物,这里的一切对我来说,的确够新鲜的。

可是,低头看看手中的通知书,酒店经营与管理专业?这是什么?我怎么恁是瞧不明白呢?律师和酒店的经营与管理有关系吗?看了半天,得出的答案是:没关系。

在加仑学院,我的时间远远不够用,既不想就这样放弃我的律师梦,也不愿看着自己的专业挂红灯,只有拼尽我所有的时间与精力,尽量减少参加学院内各种活动的次数,将自己狠狠的推进书的海洋。

其实,这里的同学并没有传言中的难相处,虽然没有还没有什么好朋友,但,也还过得去,因为,我本来就不擅于交朋友,后来听我的好朋友州和君说,曾经多次把她们俩气的半死,不止是她们俩,还有很多人遇到我,都是一副很无力的感觉。我却一点也不知道,我怎么想不起什么时候气过她们了?我反问她们,她们翻翻白眼,你就是这样才更气人,明明气死很多人了,自己却什么也不知道。

她们还告诉我说,在我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知道:“对付对敌视你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什么反应也没有。”

这句话我懂,但不懂的是,和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是从我这里学到的呢?

泡在图书馆的时间总是飞快的就过去,我感觉没过一会儿,可是已经很晚了,到最后,整个图书馆就只剩下两个人,一个是我,另一个就是辰,虽然那时还不知道他叫辰。

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在大二时,地点很俗套的也是在图书馆,加仑学院的图书馆是二十四小时开放的,使用的是太阳能照明,所以里面日夜透亮,亮的晶莹。

因为很亮,故而每次睡觉我都要带眼罩,常常看书看着看着,就仰头靠在桌边睡着了,醒后接着看。

那天醒来,睁开眼睛,不知道是因为眼睛还没有适应那样的光亮,还是因为出现了幻觉,竟看到了那样的光彩,阳光透过异彩的落地窗,均匀的倾洒在一个少年的身上,像是要被幻化般,与阳光融为了一体。

从没做过那样的蠢事,直到此刻我还记忆犹深。

我竟然忘记了手中的书,忘记了周围,甚至是忘记了一切,只是眯着眼,很享受的看着眼前的美景,笑的很花痴,用辰后来的话说,笑的很幸福。直到不知什么时候,少年似是发现了我的注视,抬头看我时,我才反应过来,随即感到很失落和惋惜,那样一个如玉般温文干净的人,却有着一双充斥着欲望和不满足的眼睛,即使是带着眼镜,我也能那样清晰的感觉到。

夕阳,几乎是立时脑中便出现了这个词,看似如夕阳般温如,却隐藏着他内心的如黑夜般的欲望。

或许是他怔仲间抬头,还没来得及掩饰眼中的光,才会在无意间被我看见,总之,那一刻我就是赤裸裸的看到了,看到了那双充满欲望的眼睛。

“我们结婚吧!”我说。说完之后就惊异的捂住自己的嘴,瞪大眼睛很不好意思的看着他,不敢相信,我怎么会忽然说出这样的话,不过随即就释然了,这或许就是青春吧,爸爸总说我不像一个花季的女孩子,理智过了头,总是缺少一些青春的冲动,爸爸要是知道此刻他女儿做了什么,一定很高兴的跳起来。心里已经做好人家把我当成神经病的打算了,没想到他说:

“好!”接着这个少年很自然的点头,一切仿佛就那么顺理成章。

这是我第一次和辰说话,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向他求婚。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

各位新老朋友们,前段时间我的更新速度有些慢,不过从今天起就会快起来,可以每天都更新了。

晚上终于不用打工了,可以恣意的做自己想做的,写自己想写的了。谢谢你们一直以来对《再落花》的支持

[正文:无解]

第一次和人家说话便是向人家求婚,我想没有比这更丢脸的事了,可更丢脸的是,人家还答应了,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说马上去登记?还是说刚刚你是开玩笑的?

这些都不是我的反应,我继续低头看书,仿佛刚刚什么都不曾发生过,甚至我怀疑刚刚只是做了一个梦,那个少年也和我一样,没有任何异状的继续低头看书。

就在我为自己做了这样一个梦而摇头失笑时,接下来数天甚至是数月数年里,所发生的一切都告诉我,那并不是一个青春骚动的梦而已。

第二天,辰告诉我他叫辰,让我记住他的名字,他说他已经知道我叫寒,并吃了我已经冷了的便当,把他的午餐硬塞给了我,理由是,我们现在是未婚夫妻,我已经向他求婚,他也已经答应,我要对他负责。

好吧,我没意见,毕竟以后找男朋友是件很麻烦的事,现在订好,省得以后再找,烦心。

此后的生活,我以为还会与以前一样,可是,它在我认识辰的那一刻起就发生了变化。

我总是会被一些人围堵,总是遇到一些莫名的事,总是被人指指点点,甚至是冷嘲热讽,还遇见要甩我耳光的,真是好笑,被我一个上钩拳就扔进了医院,至此之后再也没人敢找我的茬。

从那以后,我房子里就多了一个人,我会每天吃早餐,午餐是热的,不会没有节制的看书,午睡时有个天然温度的枕头。

我也学会了关心身边的人,关心他,我会在他感冒的时候顺便帮他买点感冒药,学会自己煮姜汤喝,偶尔也会撒撒娇,朋友的情绪不对时,我也能感受到,并说些安慰的话。

我喜欢和辰在一起,喜欢他自然的黑色的头发,长长的、碎碎的;喜欢他干净刀接近透明的皮肤;喜欢他摘下眼镜后露出的直直的睫毛;喜欢他的眼睛里的偶尔闪烁的单也被他隐藏的很好的善良与温柔。

他有什么想法时总会习惯的推推眼镜;他生气时总会紧抿着薄薄的嘴唇,眼睛危险的眯起;他很少笑,笑时嘴角会弯起一个美丽的弧度;他害羞时会用手拨动刘海来掩饰;

他洗澡之后用毛巾擦头发的动作最帅,头发还滴着水,衣服也是半敞着,慵懒的倚在沙发上,很性感;和我一样,他也很喜欢睡觉,他睡觉时最忌讳别人吵他,那时候他脾气最大,很危险;据他说,他最喜欢的人是我,最喜欢追求的却是钱和权;他说他是个自私、冷漠、唯利是图的人,其实不是这样的,在公交车时,他也会让座,但他硬是说那是我拉着他让的,我才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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