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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玉(107)

有例子在前,那时她忧心陆廷镇会继续用这些人胁迫她。

“你是个好孩子,”陆廷镇说,“我明白你当初不打电话的顾虑,是怕我追查过来,对么?”

两个人其实很少谈这件事,之前,他们都默契地当作夜奔之事从未发生。

然而。

然而。

太阳透过玻璃,晒得人暖融融,章之微在车中伸个懒腰,她捡起刚才因惯性而跌落、装着牛肉粒的袋子,吃了一颗。

这是章之微来英国后吃得最好吃的一次牛肉。

英国这边的猪肉不好吃,大约和他们在养殖中不阉猪、宰杀猪时不放血有关系,这里的猪肉有一股令人反胃的糟糕味道。至于牛肉,自己料理的话,在食材、调味品和厨具限制下,翻来覆去就那么几种做法,章之微早就吃到生厌。

章之微说:“原来你也知我怕你。”

“你怕我什么?”陆廷镇叹气,“我养你这么大,你想我会怎么动你?杀你?将你丢水里?你认为我舍得?”

章之微答:“我怕你搞我。”

陆廷镇已经能够看到13世纪的城墙,他说:“的确想搞。”

章之微搂住肩膀:“不行。”

陆廷镇瞧她提防模样,忍俊不禁:“你不愿意,我就不做。微微,你知我什么心意。”

章之微眯眼,隔着车窗,看近在眼前的中世纪古堡:“我不知。”

整个英格兰北部,没有比约克更具备中世纪特色的城市了,包括它那如蜘蛛网一般错综复杂、密集狭窄的街道。整个约克城布局紧凑,比起开车,更适合步行,陆廷镇需要找些地下诊所来处理他胳膊上的伤口,虽然子弹没有留在其中,但不能这样拖下去——谁知会不会继续恶化?

陆廷镇将车子暂时停在一家旅馆前,他们用最后的钱交了一晚的房租,只够一间房,还是单人床,只能容纳一人休息。章之微不理解,她问:“为什么我们不直接开车回考文垂?”

“好问题,”陆廷镇赞赏,在拿到钥匙后,他将自己左臂露给她看,“瞧瞧,微微,我还需要一双完整的手来抱你。”

章之微一愣,她终于看到陆廷镇肩膀上的伤口,颜色已经变色,不再是鲜红。不过没有看清,只看到深色的血肉和衬衫黏在一起,一大团。她心脏一停,陆廷镇已若无其事转过身,不给她看伤口,问:“是不是有点丑?”

章之微要求:“给我看,我再告诉你。”

陆廷镇回:“等好了,再给你瞧。”

章之微不肯,执意上前。

先前陆廷镇如何评价她?说她倔强如牛,不达目的不罢休。只要是章之微想做的事情,就没有办不成的。

章之微强硬地拽过陆廷镇的胳膊要看,陆廷镇只好再次,妥协,站在原地,任由她观摩。

血淋淋的伤口啊,生生掉了一块儿肉,瞧着狰狞可怖,血液同衬衫相粘连。

章之微不言不语,片刻后,倾身。

呼吸落在伤痕处,连带着那些血液也要变得温暖。

陆廷镇不说话,低头看她。

章之微用舌尖舔一下伤痕处。

陆廷镇身体一颤,没有动静,默然不语。

章之微垂眼,她已尝到陆廷镇血肉的味道,很淡,不重。

原来他也是会受伤的普通人。

章之微说:“我们没有钱,怎么看医生?”

陆廷镇凝神望她:“的确,微微,好问题——不如我出去看看,有没有人招工?”

“啊?”章之微茫然望陆廷镇。

只看对方笑了:“车到山前必有路,微微。”

章之微不解其意,她只看陆廷镇将手腕上的砗磲佛珠摘下,一圈一圈,仔细套在她手腕上。终于缠好,陆廷镇屈指,轻弹一下晃晃悠悠的珠子:“你戴过的珠子的确有庇佑作用,保我方才大难不死,现在物归原主,让它继续庇护你,微微。”

章之微说:“你糊涂了,这东西原本就是你的。”

陆廷镇只是笑。

他不需自己做工,但可以摘下手腕上的表,去换一些钱财。

陆廷镇口才极好,几句话让老板将价格翻了三倍,自然,远远比不上当初购买这表的价格。不过倒足够让两人回到考文垂,还能让陆廷镇找到地下医生来治疗他那条受伤的胳膊。

陆廷镇拒绝医生用麻药的提议,他不在意疼痛,更在意自己对身体的掌控程度。好在是上午中枪,如今救助完全来得及,包扎结束后,他仍穿上那件黑衬衫,仔细看了看仍穿他衣服的章之微:“走吧。”

章之微问:“去哪儿?”

陆廷镇:“给我面前冻到发抖的企鹅小姐买迎接春天的衣服。”

英国的冬春交接处寒冷依旧,章之微的衣服早就被泥水打湿,的确不合适长久穿着,陆廷镇为她买了温暖御寒的衣服,其中有件价格高昂,她穿着的确漂亮。章之微照着镜子,瞧见上面的小小标签,立刻皱眉,要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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