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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禁阅·熹微(192)

有了开端才有往后至死不渝的忠诚。

莫爵选择这群人,各有千秋,能过了他那么挑剔的眼进入这个圈子,多少有点能耐。

别看他们最大接近30,最小的才高中生,但见得多了,看得多了,早就练就了一套自己的生存法则,感情淡漠。

就是以莫爵为尊,那也是喊喊的老大,真要说真正听莫爵话,忠心不二的,也没几个,刘逸清、夏楚楚、穆观大约算得上脑残粉吧。

他们的衷心没那么容易得到,你有的我也有,我有要仰仗你的时候,你也有需要我的时候,我们的关系都是平等的。

绵绵看到前世的记忆,又有多少水分,又藏着多少风云涌动。

只有这种生死关头,才能激发他们本来就不多的感情。

这是一个过程,真正收服的过程,与莫爵前世因为利益和各方面因素导致的忠诚有质的区别。

一个基地,怎能少了这样一批顶级死忠呢。

绵绵这才有了动作,缓缓抬起头,看着这三个决定留下来的人,露出了充满妖气的笑容,“你们会为今天明智的决定而庆幸。”

说罢,在被丧尸围绕的绵绵一点也不担心,他朝着天空又吹了几声。

一大群望不到头的乌鸦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横冲下丧尸们的地方就疯狂啃食。

看到这一幕本来还沉浸在悲伤气氛的宫平,连手上的动作都不再麻力了,“卧槽,原来这群东西只听莫诀商的话!鸟语吗?”

“物种不同如何沟通(⊙v⊙)?”

拔出身上的军刀,对着身旁不知道在想什么的德牧道:“是刷晶核的时候了,我们走!”

用军刀插入一个正扑过来的丧尸脑袋,等丧尸死绝了才拎着身体让其跪在地上的姿势,转头对三个枪技还不熟练的人说:“死靶子,多练练你们的技术,这里的丧尸用不到你们。你们浪费的子弹比打中的还多的多了。”

三个人都有些难为情:能别把他们这些普通人拿来和他自己比较吗?

这种差距简直就是一道鸿沟,若换了别人说不定看到那么多丧尸已经腿软了。

但这是个很好的锻炼机会,就好像特意留给他们锻炼靶子,绵绵取出丧尸的晶核并没有割下脑袋,反而留着尸体给他们练枪。

其实有晶核的十个里面也最多出一个,奈何基数很大。

殴天齐三人先是练靶子,然后就看到在丧尸堆里杀的不亦乐乎,完全没有障碍,格斗技巧同样MAX的绵绵穿梭在其中。

这一个晚上下来受的刺激太多,已经没办法再表现出惊讶反而习惯了什么的好虐。

果然跟着变态他们的思想也逐渐得到进化了吗!

这大腿抱得好酸爽QAQ!

加上乌鸦和德牧的斩杀,比起雷电异能,他们收集的晶核数量已经很恐怖了。

绵绵的技巧不仅来自杀手情圣,更是学习白霄,那都是属于尖端的技术,不论什么攻击,无快不破,丧尸那在他眼中放慢了无数倍的动作,就是数量再多都是不用怕的。

就像切了几百颗白菜,那也只是手有点酸。

而这时候正在爬楼梯的曲阳正在艰难的爬楼梯,这是一幢在二个月前地震后就有坍塌的危楼,墙体已经歪斜了,当他发现外面电闪雷鸣而后又是一堆乌鸦的时候,就已经震惊的不能自己了。

但面对楼道间三三两两的丧尸让他根本分不出心思去考虑下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只有一个执念,救了自己的恩师,然后和小伙伴们汇合。

他不知道,如果不是绵绵,他的这群小伙伴能活着寥寥无几。

无比艰难的上了顶楼,他的体力力竭,老师一定在自己的房间里,已经过去了二个月,也许早就死了,但他不想看都没看过就放弃。

躲过一块掉下来的天花板,总算来到目的地,拿出了钥匙就开了门。

看到的竟然是正在看乐谱,一双平淡得好像看头生死的眼睛撞入眼帘。

老人身边堆着国宝级乐器和各式各样的乐谱,没有一点末世逃命的紧张感,也正因如此,在前世的记忆中,绵绵才会很好奇教导这位将音波攻击发挥到极致的琴皇曲阳的老师是什么样的。

作者有话要说:刘逸清喜欢的一直只有绵绵,只是他天生感情迟钝,一开始对原主那是习惯性追美人,后来就是被感激和崇拜掩盖了,等他发现的时候早就晚了,他目前对冰冰的感情只是对妹妹的感情,冰冰倒追神马的不要太萌哦~~(≧▽≦)/~我提前给配对了。

第168章 法则81:普通人中的传奇

绵绵现在有一套看上去非常流畅又血腥的动作:打翻丧尸→插脑袋→解剖开脑子检查晶核→

插在地上当靶子。

本来剖开这种动作是相当难看的,但如果做的非常专业,按照人类头颅肌理剖,又像外科专家一样的手法,那就是赏心悦目了。

旁边的德牧也是效率相当高,一点多余动作都没有,一爪子下去就血溅三尺,双爪捧着晶核扔给身边的男人。

别问他们为什么一只狗能站立走军姿,又为什么能这么训练有素。

这种事情就和他们一开始看到这条德牧能用摩斯密码一样属于世界十大奇迹好吗。

欧天齐三人这时候真的觉得在这种超级怪物身边蹭大腿是件很轻松的事情。

边看着,手里也没闲着。

贝贝那本来要生离死别的状态也因为绵绵表现而淡定下来,装上子弹,朝着靶子打去,在十几分钟里从一个握着枪都能发抖的小姑娘到现在已经能打偏目标,所以,这世界上没有任何无能的人,也没有学不会的东西,只是环境造就而已。

若换了末日前的心态和环境,贝贝作为云家这个管理沿海航运的大家族小姐来说,那完全就是玩儿似地,哪里会去好好学。

用生命用同伴的性命做筹码,她潜意识逼迫自己去学。

这次情况好多了,打到了鼻子上。

贝贝像模像样的点了点头,心里默默为自己点了好几个赞。

要是这里不是末日,她这样的进步神速算不算天才?

额,(⊙v⊙)还是算了,身边变态辣么多,她到目前为止连德牧都不如,还是低调……低调……再低调。

对着身边同样在练靶子的两个同伴,打趣道:“决商哥真的是爵爷的弟弟?”

“应该是,莫家不是还特地开了欢迎会吗?”欧天齐想到莫家对莫诀商的态度,又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这个家伙没和莫爵在一起。

兄弟又如何,在圈子里勾心斗角的要比和睦的多的多了。

像莫诀商这样的私生子,真的还不如自己出去闯荡好。

以前他们是爵爷党,当然不会觉得有什么,就是莫诀商死了也不会眨一下眼睛。但现在不一样,经过一晚上相处,知道这男人就是个外冷心热的人,年纪又比莫爵的小那么多,被欺负还不是分分秒秒的事情。

禁书:乃想太多了,绵绵不去欺负别人就不错了,想他被欺负~~~呵呵你一脸。

“撇开莫诀商的能力来说,就他的做派我挺喜欢,大气,不拐弯抹角,没太多别的心思,和他相处轻松。”宫平默默看着本来四面楚歌的他们,现在围着最近的丧尸们被分分秒秒解决。

而他们竟然可以这么轻松的练习!

禁书:绵绵,他们在夸你嗌~有成就感不,这群人可是比刘逸清还难搞。

绵绵:我听到了。

禁书:乃现在这么淡定猖狂,一点也不好玩QAQ,我感到好寂寞。

绵绵:……

老纸在杀丧尸,你真当我看上去轻松实际上也很轻松吗?谁有空和你玩!

欧天齐三人看着前面不停穿梭的黑衣男人,再看看越来越多的死靶子,突然觉得自己好牛叉,介于A与C之间的那个字母。

太熊了!

这个时期,作为普通人,还被围在丧尸围剿里,却能心安理得/安之若素/泰然自若地练枪法,他们一定是普通人中的传奇存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