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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都想和谐我(54)

袁森有些看不下去,他反手推开了身后的玻璃门:“来,进来。”

顾蓉蓉反应过来,忙出声道:“我去倒水!”

林歇点了下头,跟着袁森穿过了那道玻璃门。

玻璃门内摆了两组皮沙发,再往前则是几个办公桌拼在了一起,办公桌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上面整齐地摆放着文件夹、水杯和电脑。办公桌的两旁则是几盆毫无审美可言的绿植。

“坐。”袁森说。

林歇点了下头,慢吞吞地在沙发上落了座。

“欢迎加入我们警队。”袁森看着他笑了笑。

林歇看向他:“唔。谢谢。”

袁森的长相偏向于硬朗,他的眉粗且锐,鼻梁高而挺,眼窝微深,唇微薄。英俊的五官在笑起来的时候,透着一股隐隐的凶悍气。不过他身上的警服,很好地冲淡了这种味道,并且让他看起来像是一杆利落而充满锋锐的标枪。

大约是林歇盯着他的时间久了一些,袁森的脸上的笑意消退了不少,他盯着林歇,问:“怎么,就像是侦探剧里演的那样,林先生是在根据我的打扮言行,来推断我昨天吃了什么,在谁那里过的夜吗?”

林歇微微垂下目光,并且装作有些局促地捏紧了手指,嘴上低低地道:“没有这样厉害……”

“什么?”袁森没能听清他的声音,不自觉地站直身体往前走了一步。

林歇这才抬起头来,看着他,加大了音量:“我没有那么厉害的。”

袁森看着他认真回答的模样,刚才被打量的不快瞬间消了个干净。

袁森笑出声:“我相信林先生会很厉害的。”

毕竟是被副局长亲自举荐来的,总不至塞个草包进来。

而且这人看着一副乖巧的模样,除却接触的人时候冷淡了些,应该是个聪明而省心的。

就在这时候,顾蓉蓉推门进来了。

她红着脸将水放到了林歇面前的茶几上。

裹着红漆的木头茶几看上去有些斑驳不堪,像是不知道从哪个年代留存下来的。顾蓉蓉低头扫了一眼,又看了看旁边气质干净得近乎美好的林歇,突然间有些不好意思了起来。

眼前的少年,和这里显得太格格不入了。

“谢谢。”林歇双手托起水杯,小小地抿了一口,温水浸湿了他的唇,立刻就变得更为鲜艳了。

顾蓉蓉忙摆了摆手:“没事没事,不谢……”

这才说了没两句话,顾蓉蓉的脸就又红了。

剧情设定里她就是这样,小白兔性格,爱脸红。林歇倒是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袁森这样的男人,自然会喜欢看起来软萌的姑娘。

但林歇不打算做第二个顾蓉蓉。

并不一定只有软萌小白兔才能打动袁森啊。

“今天你先熟悉一下警局,明天再正式上班。你住哪里?近还是远?远的话要早点起床,警局不允许迟到。快要到国庆了,所有系统都抓得非常严格。”袁森出声道。

他说话的风格和设定没什么差别。

干脆利落,雷厉风行。

这是个手腕相当果决的男人。

林歇很是顺从地点了头。

袁森的目光扫了一眼顾蓉蓉。这小女孩儿进警局也才不久,整日里迷迷糊糊,指望她带林歇转一转不大现实。而且林歇的地位不低,总不能随意抛给一个小警员……

“正好我有空,我先带你转转。”袁森说。

“好。”

袁森又推开了那扇玻璃门:“走吧。”

林歇立刻放下水杯跟了上去。

林歇从背后打量了一眼袁森,他身量很高,应该有一米九五,因为长期锻炼的原因,他的身材比例非常完美。肩宽腿长,完全可以媲美T台男模。而属于警察的特殊气质,更让他身上多出了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独特味道。

袁森突然顿住了步子,他回过头来一看,林歇还远远地跟在后头。袁森打量了一眼林歇的个头:“抱歉,我走得太快了。”

林歇摇摇头,加快步子跟了上去:“是我腿太短了。”

话音一落,袁森就不自觉地低头打量了一眼他的腿。

林歇的腿并不短,相反还很修长,颇有点儿网上说的“脖子以下全是腿”的味道。他的腰身很细,线条完美,再加上腿又长又直,看着不像是个念博士的书呆……这么一看,倒像是个跳芭蕾的。

“……不短。”袁森原本想夸两句,但想了半天,啥也没想出来。总不能说,你看着像个跳舞的吧。那人家肯定觉得他说人娘里娘气呢。

“就是……就是,我个高了点儿。”袁森补上了一句,随即他又担心少年万一伤心于自己矮怎么办,袁森忙又说:“我一米九六呢,有点超出平均水平了。你不用跟我比,你其实也很高的。”

林歇点了点头,嘴角还微微弯了弯:“好的袁队。”

见林歇回答得这么正式,袁森忍不住想。这少年也太乖了点儿……

跟上上个月新进来的那个研究生书呆子,还真不太一样。那个书呆子可傲气得很,来警局做事跟屈尊降贵一样,恨不得天天仰着头拿鼻孔怼人。

袁森心底对这少年的好感多了许多,不自觉地就放慢了步子。

虽然少年个头不矮,但他也要放慢步子比较好。

“这是档案室。”

“这是接警中心。”

“这是尸检室。”

……

袁森一一介绍过去,连带每个部门的负责人,有几个成员,都顺便和林歇说了,并且嘱咐他有需要的时候,分别去找谁。

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半小时。

袁森咽了下口水,才发觉到自己竟然说得口干舌燥了起来。

警局里的其他同事都不由朝林歇看了过来,实在有些好奇,他怎么能得到袁大队长的亲自陪同。

“我差不多都记下来了,我们回去吧?”林歇看了他一眼,出声问。

袁森自动将他这个动作解读为——少年分外体贴,这是在关心他使用过度的嗓子。

“好。”袁森刚应下声。

突然一个青年风风火火地闯了过来:“头儿!不好了不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看见很多小可爱对上章的结局比较有意见,在这里说一下吧。

林歇的目的就是,让所有人都舍不得杀他,然后拆了主线,玩崩世界,甚至恨不得把主角团都给玩到团灭,这样他就安全了,主脑永远也无法杀死他。

所以他进入每个世界都不会死的,一旦死了,就代表他失败了。只有其他人脑补以为他死了,然后永远将他铭记在心中。【加粗】篡改记忆不是让大家忘记林歇啊!只是让大家不知道他究竟怎么消失的!【加粗】

然后再说一下,每个世界真的都长,我会尽量想要写到我觉得OK的地步,才会完结一个世界。

以及,这是个苏爽放飞自我的修罗场文,受就是个黑心欺诈受,攻就是在原剧情里流弊,但在受面前永远被忽悠的特别老实的攻。

有些读者应该也知道,我以前是写历史文的。现在写这篇文的初衷,就是想锻炼一下自己写修罗场嫖文的能力。我知道自己有很多不足,但会努力去学习、进步。

觉得害怕慢穿的小可爱,不用勉强,悄悄弃文,不用告诉我。不然作者君看见了,会伤心得吃不下饭的。

第34章 罪案片修罗场(2)

袁森一只手顶住了青年的肩膀, 沉下脸, 道:“我说过多少次,不要莽撞。”

青年并不敢分辨, 他大喘了一口气:“金花路79号灵逸酒店, 死、死人了。”

袁森脸色一变,将青年往旁边一推:“去通知其他人!”

袁森说着往前疾走了几步。

“对了,林先生……”袁森猛地刹住脚,转头朝林歇看过来。

“我能一起吗?”

“当然!”袁森想也不想就脱口而出。但等话出口以后, 袁森又犹豫着补上了一句:“很多人第一次见到凶案现场, 恐怕都会有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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