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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方金 阅读记录

男子想了想,气呼呼拿起一块巧克力,撕开包装扔嘴里吃。

杨樱笑了:“挺好。一码归一码。你这性格挺好的。我喜欢。”

男子哼了一声没说话。尚晋这时候赶到了,一看众人都在嘻嘻哈哈地吃糖,倒愣了:“这儿是有什么纠纷吗?我是调解员尚晋。”杨樱回应:“有。”指了指男子:“他有纠纷。”男子解释:“不是我有纠纷,是我跟你有纠纷。”杨樱承认:“对。是跟我有纠纷。你跟调解员阐述一下吧。”

男子说道:“调解员,是这样的——”杨樱打断:“等会儿。”朝尚晋问:“你的证件呢?我得看看证件。现在骗子太多了。”

尚晋掏出证件,杨樱看了看:“是个真调解员。”朝男子说:“你说吧。”

男子继续:“今天是我跟我老婆结婚一周年纪念日,我看这儿开了家花店,就给我老婆订了一束花,想给她个惊喜,但是她把名字写错了,我老婆姓郭,她给写成了王女士。我老婆质问我王女士是不是我的小三。现在要跟我离婚。我这好事变成了坏事。你说,该怎么办?”

尚晋朝杨樱问:“情况属实吗?”杨樱点头承认:“属实。是我的错误,因为刚开业,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就写错了。我愿意赔偿他一束花,并向他道歉。对不起!”男子激动地说:“一束花能解决吗?道歉能解决吗?我的家庭被破坏了!”杨樱问男子:“你有小三吗?”“我没有!我当然没有!”“既然你没有,怎么能被破坏了?”“因为你送错了!我老婆怀疑我有!”

尚晋明白了怎么回事:“这位同志,别着急,这个事情听下来我觉得不难解决,就是写错了名字,你如果解释不清楚,可以让你爱人来花店,让这位店主解释一下。您爱人在哪儿呢?她可以来这儿吗?”杨樱也说:“让她打车来。我付打车费用。”男子摇头:“不用付打车费用,你付我的精神损失费就行了,我买你这花的十倍。”尚晋问杨樱:“他买了多少钱的花儿?”杨樱回答:“三百二。”男子说:“你付我三千二,这事就了了。”杨樱无奈:“我不能付。开了这先例,我以后怎么开店?我是个马大哈,经常写错,这么赔,几天就把我赔光了。但我以后会尽量注意的。”男子不依不饶:“你知道自己是马大哈,你雇人来干啊!”杨樱情绪低落:“以后会雇的。现在还雇不起。谢谢你的主意。”

尚晋想了想,问杨樱:“你愿意赔他多少?”杨樱说:“再赔他三百二十块钱的花儿。”尚晋朝男子说:“这位同志,她刚开业,业务上可能还不熟练。您买花也是图个好心情,就别在这件小事儿上纠结了,三百二十块钱的花儿,您挑了回去跟您太太过周年纪念日吧。”男子拒不接受:“已经没什么好心情了。她必须付我的精神损失费。三千二,一分都不能少。这事你要是调解不了,那就派出所见。到哪儿我都占理!”尚晋劝说道:“理你是占的,错确实是这位——”“杨樱。”“错是杨女士的——”杨樱打断:“叫我杨樱就行。我还没结婚,叫女士叫老了,叫小姐又不好听。”“好的。错确实是杨樱的。但你的理要是越了界,就是讹诈。对也变成了错。您要十倍赔偿,是不合理的。”男子问道:“哪儿不合理了?你拿出依据我就服你!拿不出来,赔钱!”尚晋一脸从容:“2014年3月15日我们国家实施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第55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经营者的赔偿为三倍赔偿。十倍赔偿也有,在第96条,但那是针对食品的。鲜花不属于食品,因此你能获得的最高赔偿是960元人民币。你可以打开手机,上网查看法律原文。”男子:“那我就要最高的三倍赔偿!双倍不行!我也不要花儿,我要钱!”

杨樱拿出钱包,点出十张人民币,递给男子:“一千。不用找了。有法律依据就行。多少我都给。”

男子接过钱,又拿出手机,打开视频,对准杨樱。

“你现在向我太太解释一下,给她道个歉。”杨樱点头:“可以。”

杨樱对着手机,正要开口又想起什么:“你视频加柔光没有?否则会拍得我不好看。”男子没好气地回答:“没加。”杨樱说:“我给你调整一下。”

杨樱自顾自拿过男子的手机,调整了一下,将手机还给男子:“行了,这样拍出来才好看。”

男子把手机对着杨樱。

杨樱又问:“您太太姓什么?”“郭。”杨樱对着手机镜头说道:“郭女士您好,我是鲜花朵朵鲜花店的老板,在给您送花的时候写错了名字,是我的责任,在此我向您真诚地道歉。希望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谢谢!可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