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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要气死我(网络版)(5)

《尔雅释训》里说:“郝郝,耕也。”——用来形容翻土耕地的声音。

我爸我妈为了省事给我取名单字“心”,希望我做人好心好意,自会有好果好报。

关于这场婚礼的闹剧,还得从两年前说起……

……

【二零零八年,六月,毕业典礼】

毕业典礼上,领导刚刚讲完话。

在同学们激烈的掌声中,一男一女两位毕业生代表走上了讲台,像是唱双簧一样慷慨激昂的发表演说,什么望成才,望成功,望成人,望成家之后再把孩子送进来。

说到最激动的地方,两人将学士服当场一脱,露出里面的非主流破洞剪裁改良式校服,人模狗样的对着台下一票美图手机比划各种文明手势。

教务处老师诚惶诚恐的要将两人劝下台,但是他们却一同拿出两个小红本子,喊道:“今天,我们结婚啦!”

学校刚花巨资引进的音响设备,应景地发出和弦回音,伴随着台下铺天盖地的欢呼声,无数个红色毕业本被扔向天空,学士服撕扯了一地,万宝路进行曲也被切成了Lady Gaga……

一切都美好的近乎荒诞。

就在这场毕业婚礼之前一个小时,我还在为这位学校最年轻的新娘同学剪校服,她很落寞的告诉我:“等将来我有钱了,我一定做一件婚纱,私人订制的那种。”

我看了她一眼,将床底下的那箱杂志翻出来一一摊开,指着上面玲琅满目的婚纱款式问她:“你喜欢哪一件?”

新娘同学一眼就看中一款欧式风情的拖地蓬裙。

我一把拿起她的学生证将上面的照片扣下来,又按照轮廓剪出人物头型,“啪”的一声贴在穿着那件婚纱的女模特脸上。

我告诉她,对于买不起的婚纱,只要P上自己的头,就等于穿上了。

我们都知道,这句话听上去很傻很无敌,但我们都笑的很大声。

……

一个小时后的那场婚礼,是我人生中策划的第一场婚礼,

但我没有参加。

我告诉新娘同学,我要赶在大家都在操场上举行毕业典礼的时候,和我男朋友成大功到约会圣地小树林里把关系确定下来。

约会小树林,是所有意图发展奸情和正在发展奸情的同学们的人间秘境,校论坛连续十年当选“我最喜爱的校园一角”No.1,据说这个月就要被夷为平地改成多功能教学楼了,近三个月来额外抢手,预约站位不仅要贴条还要自带马扎。

操场那头群魔乱舞,小树林却静若处子,但凡你只是路过的,都得算你包场。

我就读的文学系是美女打包论斤要的风水宝地,和男生身高平均不足一米七的重灾区,所以我的男朋友,身高一米八二的成大功,则毫无悬念的成为这里面众星捧月的小王子。

在众多倒追他的小姑娘里,我是历史最久脸皮最厚的那一个,经过三年的加塞和插队,终于让我夺冠。

就在上礼拜,在城东实习的我,还接到了在城西实习的成大功快递过来的礼物,一对Enzo的彩宝耳环。

我为了它们,特意早退去打了耳洞,耳垂持续发炎一星期,我却笑得天怒人怨,连同学兼室友小米看了都忍不住说,我再这么对她笑,就把我的照片和电话贴去黄暴网站。

……

小树林里,我仰望着成大功,以为自己会这样眷恋的看着他一辈子,携手实现那个“一起慢慢变老”的神话传奇。

但是,当他吐出的那三个字,冲破了一切刻意营造的粉色迷雾扎进我的耳膜时,四周的所有景色都像是被泼上脏水的油墨画,大片色块瞬间晕染成灾。

他说的是:“分手吧。”

一撇一捺,一刀切。

这简单的三个字,在过去四年里,成大功跟历届女友说过六次,有三次被我撞见,次次理由都是,“我爱上了别人。”

尽管我一直以为,自己会是那个例外,并在上一个姑娘泪奔的当晚,还开了一桶辛拉面加午餐肉大肆庆祝。

我从没想过这一天也会降临在我的头上。

它来得太快,远比任何想象都来得简单粗暴。

直到层层水雾阻断了我的视线,成大功那张英俊的颇有台湾偶像范儿的脸,也被水纹搅乱了,我都没能说出一个字。

他也没给我机会说,连那句千篇一律的理由都懒得填补。

他送给我的毕业贺礼,只是他高挑的背影。

留下我一个人傻呆呆的站在原地,仰望着头顶枝繁叶茂的大树。

它看上去是那么的宁静致远,明媚忧伤,只有筛子状的树影打磨出最深沉的特效,温柔的洒在我一个人身上。

每个春情泛滥激素爆棚的青年在校生,都曾经幻想和奢望过让这片小树林为他们办一次专场,没有周围缠绵的亲吻声,也没有永远不会兑现的甜言蜜语,更不用砸巨资包场西餐厅和电影院。

这自然也是我的愿望。

但我没想到,当它实现时,却是这种光景。

如果说,每一次相遇,都是久别重逢。那么,每一次分手,都是一场遗体告别。

直到我在原地站了一小时二十五分钟,小米才拉着我重返人间,穿过正在举行露天大趴的操场,一路走出那热舞狂欢的背景画。

我默默地回头望了小树林方向最后一眼,仿佛已经看到了推土机。

那天之后,成大功就成了融化在大染缸里的肺气泡,没有同学知道他的下场,一特会吐烟圈的学姐还讽刺道:“学校里的小男生再优秀,也只是在没见过世面的丫头片子面前找存在感,出了校门都成了王八蛋。”

成大功有没有成蛋,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从分手开始,我的人生就大阔步的直往下坡路滑溜。

……

【二零零八年,九月,实习单位】

我在高薪厚职的实习单位里已经蛰伏了三个月,即将转正。

这里的待遇和装潢都比我所能想象的更加高级,每天拿着一杯星巴克上班的小资白领形象正在几步之外向我招手。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和我同时入职的,还有蝉联我大学四年死敌的程一一。

她是富二代,也是星二代。

程妈妈在息影之前,得过一个我闻所未闻的小国电影节影后,后来急流勇退的嫁人生子,深居简出,洗尽铅华。

程爸爸是一商界巨鳄,最早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初期第一批发横财的那伙子人。中间经商失败过两次,爬起来后对商界看的极淡,再没当年燃烧激素大肆敛财的牛逼劲儿了,整个人恬淡婉约得仿佛中年贾宝玉,并开始重视起教育产业,很多边陲学校的土瓦上都能看到感谢他一家三口的颂词。

从校园到用人单位,我和程一一都有了改变,我们不再像是当年在学校里那样针锋相对、假笑虚应,而是彻彻底底的漠视对方,客气得连微笑都含蓄地不漏弧度。

和在学校时一样,我在公司的人缘很好,每天午餐时间都和同事们成群结队。

而肩负市场总监机要秘书的程一一,则成了安插在基层的多波段监视器,她依然冷淡待人,唯有在总监面前笑颜如花,场面话修饰的不留痕迹,刚入职一个月就提前转正,紧接着就工资三级跳。

程一一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USB摄像设备描眉画眼。

第二件事是给总监亲手泡一杯花式咖啡。

第三件事就是监听部门员工的一举一动,再用小本子记录下每一条恩怨情仇,以便公器私用,以公报私。

小脑常年积水的我,永远也闹不明白程一一三观的构建原理。

程一一收发个文件,都能以部门太大为由,整个越野赛格威来回穿梭。下传领导指示,也能含沙射影地先把人贬损得体无完肤,再轻描淡写地补上指示内容,好像前面那些都只是为了点题而存在的小铺垫。

凡此以上种种,等等等等,结果就是大家都很恨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