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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不正常(118)

足足两公分深的伤口,无声的,冰冷的。

那些血飞溅出来,溅在墙上,镜面上,池边,红酒里,以及阿坤的脸上身上。

深红色的血染在黑色的衣服上,隐没了,阿坤的脸上全是血点子,他却兴奋的睁大眼,开心的笑着。

越来越多的血液流进池子里,和那些酒融为一体,liliai最后惊恐的一双大眼,就像是嵌在那张脸上一样,映出的是bill僵硬的身躯。

随即,阿坤站起身,收敛了笑容,却不再看bill,而是盯着自己的杰作,专注的,深沉的,他闭上眼杨高头,深深地吸了口气,压抑了几个月的郁闷终于得到了纾解,浑身舒畅,像是重生了一般。

阿坤一个激灵,浑身泛起了鸡皮疙瘩,连头皮都是麻的。

这种感觉真是太爽了!

阿坤缓缓地睁开眼,又一次深呼吸,将酒气血腥气一股脑的吸进鼻腔,恨不得要将这种味道终身印在记忆中,以待日后回味。

然后,阿坤看向bill,他脸色苍白着走了过来。

“为什么……你上次说是最后一次……”

阿坤静静看着他,无声的笑了。

bill已经来到跟前,抖着手握住阿坤的手臂:“你……”

可下一秒,阿坤就将手指比话到嘴边:“嘘!”

bill顿住,阿坤也不动。

他们望着彼此,同时竖起耳朵,耳根上的毛孔一根根战栗起来,他们同时听到了外面的声响——是主卧大门关上的声音。

有人进来过!

是谁?!

bill和阿坤一起冲出浴室,来到主卧的大门前。

果然,原本只是被bill轻轻虚合上的门,已经扣死了……

阿坤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拉开门板,可刚刚开启一道缝就被bill重新按回,但即使是一道缝也足够阿坤看清,那是一个仓皇的女人的背影。

阿坤的脸色难看极了:“她他妈的看见咱们了!”

bill不说话,无力地靠着门板。

阿坤却气急了:“现在追还来得及!”

bill抬眼:“杀人的是你,不是我,我总不能每次都护着你。”

阿坤静了一秒,怒极反笑:“呵,你以为我被抓了你就能跑?你怎么解释每次在一旁欣赏我杀人?别骗自己了,你也很享受的,你是我最忠实的观众。我不像你,我想杀就杀,你呢,明明想却端着伪君子的架子,怕脏了自己的手!”

bill却不理阿坤的控诉,只说:“你现在趁乱走还来得及。”

话落也不等阿坤反应,bill一把拉开门踏出主卧。

门板在身后合上,阿坤已经跟了上来,一路上那阴沉沉的声音追着bill:“承认吧,每次你在急诊室看到那些生命垂危的笨蛋,看到那些人身上狰狞的伤口,你想的不是救他们一命,而是怎么将那些伤口玩得更艺术!”

“你每周去教会祷告,你的主会保佑你吗!”

“你这个伪君子,你要是想阻止我,我今天就不会出现在这里。”

“不过好在,咱们现在可以装作若无其事的离开。记得面带微笑,走的时候和你的朋友大猫打个招呼,有几十双眼睛看着咱们离开,那个女人可以是这里的任何一个人下的手,与咱们无关。”

“呵呵,你认命吧,bill。”

☆、第67章 另一个我4

“,bill,咱们必须杀了那个目击者,她是谁,看到了多少,难道你不好奇吗?”

在经过一轮争吵后,又一次bill落入了下风,阿坤趁机给bill洗脑。

他们都心知肚明,无论如何阿坤的杀人瘾是很难戒掉了,过去几个月的风平浪静只是一场苦苦压抑,而压抑的后果就是这一次的血腥事件来得又快又猛,阿坤连商量的余地都不给。但抛开这些且不谈,阿坤杀人,有史以来头一次有了一位目击者,但只有个背影,得先把这个女人找出来才行。

bill又一次向阿坤妥协,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先把人找到再说其他的。

好吧,只能如此。

bill闭上眼,颓废的陷进沙发里,试图短暂的逃避一会儿现实,然而飞速旋转的大脑连喘气的功夫都不给他,他的太阳穴已经一抽一抽的疼,闪过的画面和蛛丝马迹却越来越绵密。

就在白天,他和隔壁的樊小余、时夜一样,在听到大猫家传来那声尖叫之后,第一时间赶到了大猫的别墅。

bill就穿着昨晚那身衣服,一踏进那个大门他就松了第一口气,大厅里一群男男女女,一个个面色浮肿衣衫不整,还有几个人正从二楼的楼梯上跌撞的跑下来,地摊上清晰的印着匆忙的血脚印,显然案发现场已经遭到了一番破坏。

再上去时,他们都在脚上套上了塑料袋,赶在警察之前,他们必须先一步了解现场情况,尽快商量出最佳的对策。

半分钟后,bill见到了红酒池子里的liliai,她依然是昨晚那个姿势,眼眶大张,瞳孔放大,一脸惊恐的僵硬,皮肤已经呈现青白色,血液大部分流进红酒池,令她看上去像是被吸血鬼吸干了血。

樊小余只看了一眼,就走出浴室,语速极快的吩咐大猫尽快着手善后工作,她的声音很低,仍是传进了浴室,bill很清楚的听到最后那句“余下的问时先生”。

樊小余口中的时先生时夜,此时就立在门口,目光直勾勾的落在liliai的尸体上,准确的说是落在liliai脖子的刀口上,随即滑过那一池子深红色的液体,又望向那些液体飞溅的轨迹。

墙上、镜面上、池子的边缘,呈飞射状,唯独liliai尸体旁边的一块地面,干净如初,那些液体就像是有意让开了那块,向两边伸展。

显然,那块干净的地方就是凶手下手的地方,血液第一时间飞溅出来时,凶手的身体有效的挡住了一部分,想必身上也沾着同样的痕迹,就这样堂而皇之的走出去。

遇到庸才,即使所有证据齐刷刷的摆在面前,就差最后一道排列组合的工序,也会遭到忽视,等同废物。然而遇到聪明人,即使一幅拼图就只留下一块,那个人也有本事拿着那仅有的一块,利用强大的逻辑思维和想象力描绘出整幅图全貌。

时夜正在审视案发现场,bill也在打量时夜,这一瞬间他心里有了定论,恐怕时夜就是那种聪明人。

阿坤的杀人瘾多年难愈,手法全凭心情、现场环境以及作案时间的长短,有时候杀人时间充裕,阿坤会将尸体解剖并摆好姿势,或是模仿曾经红极一时的变态杀人犯。

在阿坤这样的老手心里,杀人已经不是一时冲动的产物,而是一种享受,是艺术。而且为了有时间以更多的形式完成这样的艺术品,阿坤会事先做很久的功课,他会锁定一个目标,会跟踪这个人,会调查这个人的个人爱好兴趣、作息时间,甚至还会先一步到这个人的家里查探几次,将一切用得到的细节摸清。

也正是因为阿坤的这种事先谨慎部署的习惯,前一晚他的“即兴创作”才会打破bill的步调,也正是因为如此冒险,多年来头一次出现了目击者。

只是此时此刻在bill眼中,那目击者已经瞬间成为第二危险……

bill迈开腿果断的走到池边,就站在那块干净的地方,蹲下身,看了一眼伤口,再抬眼时正对上时夜的目光。

两个人同时笑了。

bill说道:“谋杀。手术刀。”

时夜:“借刀杀人,嫁祸,三家人都逃不掉嫌疑。”

这句话令bill暂时松了口气。他默默垂眼,这样想着,显然在上了电子锁的主卧室里下手,多半会来自熟悉主人家的凶徒,而且有嫁祸嫌疑。

如果就这个方向查下去,应该不会想到阿坤。

***

这之后半天就是水泄不通的盘问,这是一个庞大的工作,前一晚光是在宴请名单上出现的宾客就不下一百人,而且大多数人喝高了宿醉到第二天,对前一天晚上自己的准确来去时间,什么时候做了什么事,都是一头雾水,前言不搭后语,这直接增加了警方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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