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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不正常(114)

樊小余窝在沙发一角捧着爆米花静静看着两人,就见昏黄的灯光下时夜又好像卸掉了那身逼格,转换成一副专家的面孔,和bill不在一条长沙发里,两人分别坐在沙发组拐角的各一头,中间隔着两组扶手,微微倾身神色严肃的模样像是正在进行学术探讨。

樊小余琢磨了一下,一个是整天在镜头前晃悠的厨子,一个是拿手术刀开膛破肚的法医转急诊科大夫,能有什么专业上的交集和火花?

目光一转,樊小余的视线落在时夜端着酒杯的手指上,修长有力,光洁平滑,不是精心保养过的小白脸的手,却也不是遍布刀伤烧伤的大厨的手。

她就那样歪着头定定看了好一会儿,直到那双手的主人不知何时挨了过来,轻微的碰了她手臂一下,她这才皱着眉醒神。

时夜附耳,透过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他的声音似乎更有穿透性:“晚了,回吧。”

这真像是老夫老妻之间的对白。

樊小余刚看了他一眼,怀里的爆米花筒就被他从善如流的抽走了,她也没什么反抗,就势站起身,与此同时还打了个哈欠,就跟着那高了她一个头正不紧不慢走前面拨开人群的身影,毫不费力的穿过舞池。

***

再一转眼,就是翌日一早。

大猫家发生了命案,死者是他专门请来的party策划师liliai,就死在主卧的浴池里,大猫显然逃脱不了干系。樊小余和时夜倒是能互为证人,还有party几十双眼睛可以证明他们一前一脚的离开。仿佛bill也有人在后半夜看到他摇摇晃晃的回到隔壁。

最愁人的就是大猫,前一夜他记得自己分明搂着两个女人一起睡觉,结果一觉醒来两个女人一个记忆断片,一个声称睡觉前还曾见过liliai,也就是说,大猫完全可以趁两个女人熟睡后再出来行凶。

而本案最大的疑点就是,大猫的主卧和浴室都有密码锁,密码只有他本人知道,若不是他打开门,liliai根本不可能进去。何况liliai若想和陌生男人约炮,大可用客房,为何非要选择主卧,还在楼下人来人往时特意穿着一身性感睡衣?

这明显是有主人授意。

大猫成了嫌疑最大的人,但目前为止表面证据尚不足以将他扣押四十八小时,樊小余用重金将他保释出去,同时还和时夜、bill一样接受了一连串的盘问。

月光城的人都知道,他们三家是世交,案发当晚三家人都到过现场,出了这么大的事,纵使能洗清嫌疑恐怕也会坐到证人席。

樊小余走出审讯室时,火儿几乎已经蹿上嗓子眼了,恐怕再多待一分钟她就要掀桌了,幸好那长相平庸说话没重点的警探还算会看脸色,见她下巴的线条绷直了便立刻收手。

气势汹汹的高跟鞋“咔咔”的踩在地上,十几步外,樊小余就见到坐在走廊尽头长椅上的时夜很不对劲儿。

“结婚”这么久,时夜从没有生过病,连撞见早上那样惊心动魄的场面也一副淡定自若的神色,他的脸上自然没有出现像现在这样的苍白。

但这一刻,他眉头紧皱,脸色极其的差,双眸紧紧盯着地面,像是被谁夺了魂魄似的。

樊小余的高跟鞋声一路来到跟前,清遂楚地看到时夜豁然一震,站起身时脸色尚未平复,一双大长腿晃悠了两下,整个人就像是魂魄霎时归来,一下子没站稳。

樊小余下意识的伸出手扶了他一把,本以为时夜见好就收,谁知他竟毫不客气的将重量压了过来。

樊小余嗓子眼的那股火儿终于窜了出来:“我没给你饭吃,还是虐待你了?”

时间仿佛停了一秒。

时夜的声音放得极低:“只是没经过这么大的阵仗,白天又见了那样的场面……吓的。”

樊小余的眉头瞬间打结,想再给他两句,就见四周许多双好奇的目光射了过来,便只能先将那口气压下去。万一真把人说委屈了,当场给她哭,她也真不知道怎么收场。

于是待时夜一站稳,樊小余就立刻抽手,转身就走,不过走了两步又像是想起什么,突然回头。

只是话到嘴边,嘴巴是张开了,话却没吐出来,只因她撞上时夜的眼神——眸如镜面,冷而肃穆,仿佛深夜的湖上笼着一层迷雾,像是要把人吸进去。

***

时夜的那记眼神让樊小余彻夜失眠。

其实只是个眼神倒没什么,但奇怪就奇怪在那眼神不曾出现在时夜脸上,而且还是在命案发生之后。

樊小余在床上又翻了个身,不知道第几次下结论——时夜有事瞒她。

可她思来想去,都不认为时夜会和凶手有关,至多就是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没有和任何人说,只是揣在心里。

可是,是什么呢?连法证法医都还没有下结论的事,他一个丝毫不了解大猫和凶手的外人能发现什么?

樊小余叹了口长气,仍是想不出一个头绪,索性闭上眼再次尝试入睡,谁知闭眼的刹那,她却听到隔壁细微的动静。

极其的轻,就像是错觉。

可樊小余却一下子坐起身,跳下床来到门边时,就着门缝看到了时夜的背影。

一时间,她无暇就自己灵敏的听觉做深究,心下一定就追了出去,很快跟着时夜踏出大门口,穿过被雨水刷过的街面,一路来到大猫家门前。

隔了七八步远,就见时夜推门进去,手里的手电筒像是长了眼睛一样的明确,直接将他带到通往二楼的楼梯。

也不知是出于哪来的条件反射,樊小余第一时间竟然冲进厨房,动作很大却很敏捷,愣是一点声响没有,而且还迅速从刀架上抽出一把剔骨刀。

这种刀可以剔断动物的筋骨,切割软骨,刀身短小,质地坚硬,剥皮极快。

樊小余脑海中迅速闪现出这种刀的功能,转而就踏上二楼的楼梯,只是下一秒又心里又突然升起疑窦——她又不下厨,怎么对这种刀知道的如此清楚?

但这番迟疑很快落下,樊小余不及细想,已经闪进主卧,来到浴室门口。

自从命案后,电子锁就形同虚设,这会儿门大敞着,从浴室里飘出来浓重的血腥味和酒精味,十分的窜鼻。

樊小余半个身子露在浴室门外,目光一抬,就对上浴室里落地镜里的自己,再一转,就看到蹲在浴池边的时夜。

就见时夜一手握着手电筒,一手在空中像是抓住了什么,握手电筒的姿势就像是握着一把刀,向下一划。

一刹那,樊小余仿佛看到了他手中抓住的女死者的头发,露出雪白的颈项,而手里的尖刀毫不犹豫的划了下去,在颈部大动脉上划下很深的一道。

血光四溅,飞溅了一地,一墙,呈喷射状。

下一秒,樊小余目光一定,对上时夜的那双眸子——他不知何时已经站起身,而且发现了她。

既来之则安之,樊小余很快审视了眼下形势。

首先,时夜没有梦游,他很清晰的能辨别视物,眼神也没有空洞飘逸;其次,时夜不是凶手,他没有房间的密码,也不像是来回味杀人场景才来到案发现场,而且和liliai素不相识,这一点樊小余的秘书早对时夜做过前史调查;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她手里是一把剔骨刀,他手里是一个手电筒,就算千算万算算不到他是凶手,真打起来他也不是对手。

在做出这番评估时,樊小余完全没想过时夜比她高一个头,身材比她高大,双腿看上去很结实,她几乎是下意识的认为,他的武力值和她不是一个层次的。至于为什么这么笃定,樊小余没有细想。

一阵沉默,黑压压的浴室里两个人较着劲儿,直到双双都平复了心绪,确定对方没有杀气,这才有了动静。

时夜挪动了两步,后背抵住洗手台。

樊小余也踏进浴室,第一句话就是:“你来做什么?”

时夜口吻很淡,直截了当:“只是想还原案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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