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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骗三生/兽逼男山(出书版)(12)

所以,现在的合欢正暗恋着天启城的城主莫珩,因为莫珩无父、无母、无兄弟姐妹、无亲朋好友、无妻、无妾,真可谓是孑然一生,生来就是让女人疼惜的命格。

你们相不相信好朋友是会互相影响审美观的?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每日听合欢如何描述莫珩的可人怜和可人疼,我也不由的春心荡漾,整日白日做梦幻想莫珩的悲与愁,甚至因为看了合欢撰写的《莫珩的紫》以后也不由得效法她写了一篇《莫珩与紫》,但我的文章始终不能超越合欢,追根究底是因为她是写实派,我是抽象派。

后来很多年过去,再仔细想想,倘若合欢口口声声赞许的是别云辛,那么所谓胭脂和别云辛的故事也许会改写个结局吧。

可惜,世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倘若,倘若,倘若,这一定是唏嘘现实并被现实所累的人发明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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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啊。。。于是进入正题。。。

卷一 天启篇 〇二

我还记得那天的天色极蓝,几朵云彩淡淡点缀,真是笔墨难以形容的美。

合欢癸水来了,按照城府的福利,她可以带薪休息一整天,我在纸上写下合欢要做的工作,揣进怀里,先到负责内务的大人那里领了夫人的衣物,又匆匆赶去夫人房伺候。

走到半路花园里,正见一蓝一紫两抹身影,一个披发背对着我,一个束发面对着我,当我想起合欢对莫珩的形容时,人已经傻呆呆的立在原地,直到紫衣的那位公子发现我,摇着手里的折扇对我笑。

我低垂了头,缓缓从他们身旁经过,脚步极轻,听力也突然变得无比灵敏,连紫衣公子扇风的声音都能收入耳内,甚至觉得他正瞧着自己,这应该就是所谓的自作多情。

走出十几步后我才想到,若是我借故留下以尽地主之谊为借口带他们游玩花园,那简直就是最完美的相识,只可惜这个认识来的太晚了,当我走出去三十步后,身后也没有人唤我回头,莫非这便是擦身而过的遗憾。

夫人宽衣的时候,夸我学的越来越好了,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取代合欢。

我真替合欢高兴,巴不得尽早将这话告诉她,但我又怕合欢以为我是急于替代她而多想,所以这个念头很快就作罢了,由此可见,眼里有屎的人,看到的都是屎。

夫人兴致很好,梳头的时候不停地讲她和城主的故事,虽然我已经听了不下十次,但依然能表现的兴致勃勃,还不忘在几个关键点提出最关键的问题,让夫人觉得她的故事是引人入胜的。

夫人说:“那天在湖上,我弹着琴,他吹着箫,我们的船就那样擦过彼此,开出一段距离后,我感到很惆怅,本以为城主根本没注意到我,哪知身后的箫声越行越近,待我转头一看,城主的船已经追了上来……”

我不得不插嘴道:“夫人,那假如城主没有回头呢?”

夫人顿了一下,也许是没料到这个可能性,也许是不敢相信这种可能性会发生在她身上,说道:“若没有回头,那就是缘分不够吧,可能是我的琴声不够动听,也可能是我这个人不足以令他驻足。”

夫人的话充满惆怅,惆怅她自己的“可能不幸”却正中我的死穴,我想到方才的紫衣公子,心里一阵唏嘘。

夫人瞅着梳整的发髻,道:“胭脂,你想过改名么?”

我眨眨眼:“奴婢没想过。”

夫人轻笑着:“那若是我要你改呢?你觉得‘绮罗’如何?”

我没说话,只是笑,透过铜镜我看到自己的表情,那真是最贴切的狗腿奴才状。可我总不能告诉夫人,不管是叫胭脂还是绮罗,都是美女的附属品,没有自己的灵魂,只是为了凸显别人的美而美,所以我只能笑。

也不知道合欢是怎么和夫人沟通的,当我得知夫人同意将合欢介绍给莫珩时,心里不免失落。说是介绍,其实就是借着秋收宴众目睽睽之下,将她当礼物送了,这是惯例,几位城主每年都要互赠礼物,以往大多是物,今年夫人要破例送个活人。

我曾经无数次的问自己,为什么夫人不选我呢,我想可能是因为合欢是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女,又一直自律良好没有和城主近水楼台先得月吧,而夫人可能因为蹉跎了合欢的青春年华而感到愧疚,又怕逼急了大龄的合欢最终和城主日久生情步上春秋的旧路,只好用这种方式圆了合欢的念想吧。

而后转念又一想,若是夫人选了我,那合欢就要再等下一个合意的宫女进宫,如此一年复一年,合欢实在有望向嬷嬷的道路上发展,成为全启城最有资历的宫女头,待数十年后被人偶然提起,也会说昔日风华绝代的城主夫人身边有一位亲信,为了启城曾立下很多功劳,被夫人赐予了一生荣华,但人们绝不会说昔日风华绝代的夫人身边还有一位美艳绝伦的宫女,只可惜太过忠心不二,所以终身不嫁。因为历朝历代的风华绝代的主子身边,都是貌不惊人但能力惊人的精英,但凡容貌出众的都很快也成了夫人了。

这样一想,我心里顿觉舒坦,遂自我安慰道,倘若那日在花园里被莫珩叫住,现在的我和合欢大抵要换个角色了,可莫珩没有叫住我,所以这些畅想想到最后也是枉然,这就是命。

自从我认了奴才命后,便致力于有朝一日成为启城有史以来最没野心且最尽忠职守的宫女头,所以秋收宴当日,我伺候完了夫人,便匆匆赶去为合欢梳妆。

合欢掩不住满脸的笑意,双颊酡红,看在我眼里真是恋爱中的女人最美丽。

她对我承诺,等她和莫珩回了天启城安顿好,终有一日会为我筹谋一个良人,启城的达官显贵大多一夫多妻,不如往天启城发展,而且移民风潮正在流行,天启城是大热之一,地大物博,要嫁也要嫁到外国去。

我念着“终有一日”忽而觉得这个期限实在令人难以等待,并为合欢的崇洋媚外而担忧,刚要说“假如你这次没能嫁去外国该怎么办”,话到嘴边又变成了“希望姐姐一生幸福安康”。

合欢摘掉了我为她戴上的玉钗,换上了珍珠钗环:“今天戴珍珠的,听说莫城主喜欢珍珠,而且洁身自好,从不随便和女子有染,到现在也没有纳过妾室,正室之位也空着。”

我不懂莫珩喜欢珍珠和他不好女色有什么直接关系,但我认为像莫珩这样的当权者之所以至今没有妻妾,要不是因为他一心向政,心无旁骛,要不就是在等命中注定的女人吧,而合欢决不会是这个女人。

我惊讶自己会有这个笃定,再一想,可能是出于嫉妒,也可能是出于了解,因为合欢除了美貌也实在没有更突出的优点了。当然,男人和女人看事的角度不同,越是有权利的男人越害怕聪明的女人,只希望合欢的简单可以博得莫珩的期待。

听夫人说,城主对将合欢送给莫珩的提议甚是赞同,这样不仅能拉近两城的距离,还可以首创启城和另三国通婚的先例。说到这,我不得不赞叹启城作为另三国的咽喉要道居然从未和亲通婚,每每只看着另三国嫁来嫁去,该是什么心情。

就这样,天时、地利、人和都搭配得天衣无缝,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因素可以阻拦合欢移民的道路,但我的预感却又告诉我,这件事成不了。

秋收宴上,我和合欢是唯二被允许就近守在夫人身边的,上首坐着城主,下首分别是那三位城主。

他们长得都是一表人才,合欢是这么对我形容的。因为我眼神不好,十米开外的景观都是重影,太医说这是常年受到光线刺激导致的,叫散光。得知患了散光后,我着实消沉了好一阵,但后来一想,就算将来嫁的夫婿奇丑无比,我也可以做到真正的睁眼瞎,这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如此,我便再也不为散光所困扰,只被看帅哥只可近观又不可亵玩焉而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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