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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婆媳战争(原名:新婆媳时代)(33)+番外

说到这,明绯绯突然觉得手里的戒指很烫。

危成盯着她的眼睛,眼中柔光淡淡:“一个月前,我又遇到一个女孩子,她傻傻的拿错行李,还丢了钱包,又跟我到Silvain镇的教堂。我当时想,有些地方是一辈子只能跟一个人,去一次。”

听到这,明绯绯又突然觉得它不那么烫手了。她咬着唇,手里来回抚摸着古董戒指,却摸到内侧的一排小字“长长久久”。她心里顿时柔情一片,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挖到宝了,这无关乎钱财、房子或是田地,就是一个女人与一个男人的互属。这一刻,她感觉自己生活在童话里,离着天堂很近。

五年前,她是一个人手中的风筝,没多久那人却拿起了另一条线,她便随风飘远……

于是从那时起,她只听悲伤的情歌,看幸福的狗血剧,享受情歌的侵蚀,嗤笑幸福的无力。

而如今,情歌只是他人的陪衬,对她再无侵蚀的能力,而幸福渐渐有力,开始由他们演绎。

直到此时此刻,明绯绯发现自己做的最好的两件事,一是用时间淡忘了放风筝的人,二是在很久很久后的某一天,遇见了风。

而微风轻吻着风筝的线条,决定给她演绎的空间:“三个月后,我希望你可以带上它。”

说完,危成站起身,先悠闲的伸展四肢,后一把拉起明绯绯,再往肩上一扛走向浴室。明绯绯的大叫声全都被他压了下去:“现在,你该好好洗洗。”

……

这天晚上七八点钟,也或许是八九点钟,总之由于今天的明绯绯没有上网,而促使了一干关心她的群众们纷纷慰问。

先是随着《痒》的想起,朴羊羊来电了:“绯绯,我哥说今儿个你跟一帅哥拉拉扯扯。”

明绯绯一惊,顿时悟出朴样样此人也一定是继承了朴家的八卦血统:“哦,就一普通朋友哈哈。”

明绯绯说着顺便将听筒捂紧点,而谈话中的当事人正在扯床单。其实那床单用了也没多久,但是危成执意要换,并且还要换深色系的。无奈之下,明绯绯找出一直舍不得用的老妈居委会发的精品套件。

朴羊羊:“你啥时候有个帅哥朋友?”

明绯绯╭(╯3╰)╮:“什么帅哥,一点都不帅。我说你哥平时就注意椰子了,好赖不分吧!”

她边说边往客厅躲,生怕泄露机密。

朴羊羊:“也是,我哥审美观一向有问题,他说那人就比他差一点点,我想那比例肯定没打好。”

……

第二声电话响起,是明妈:“绯绯啊,明儿个妈妈陪你住几天吧。”

明绯绯一惊:“为啥?又跟爸闹别扭了?”

明妈:“你爸这人太别扭了,我需要静几天,好好钻研孩儿他爸的文章。”

明绯绯( ⊙ o ⊙ ):“妈你可不知道我这几天都住朋友家呢,家里进了一只大耗子,一到半夜就叫唤,还到处啃,前天还咬了我屁股一口!我这不正买了药准备杀它几天吗。要不您再跟爸探讨探讨?”

明妈:“大耗子?那我还是不去了,就是真吵起来也该你爸出去,凭什么次次都是我!”

……

随着铃声第三次响起,损友姗姗来了电话:“妞子,你报告咋说的。”

明绯绯一愣:“报告?我不知道。”

姗姗:“你今儿个不是拿报告去了吗?”

明绯绯:“哦……拿是拿了,可被太子爷抢走了,我也没看着。”

姗姗:“被抢了?我说那你没问问啊。”

明绯绯:“我琢磨着要是真出事了肯定他比我着急,他没说估计就没事。”

姗姗:“那你就没想着让他负责?”

明绯绯(= =|||心虚):“负啥责?这年头你情我愿的,咳咳……有些事,他干,我还不干!”

……

等明绯绯挂了电话,走进卧室一看,床单、被罩、枕套来个齐全,而危成正光着上身,下面穿着明爸留这儿的睡裤。

明绯绯抱怨:“你说咱就住一天,有必要浪费新的吗。”

危成招招手:“绯绯,来试试。”

明绯绯不明所以,往床上一躺:“这还用试?这牌子肯定舒服,我都舍不得用。”

危成顺势往上一压:“我是说让我试试。”

明绯绯望着那暗光流转,体温迅速攀升。

危成一路啃咬到一隆起处:“据说椰子就在这个位置。”

那椰子极配合的“扑通扑通”。

危成的牙齿继续往下寻摸:“哪儿被耗子咬了?这里吗?”

明绯绯哎呦一声,连忙捂脸。

危成最后进攻:“有些事不用你干,我心甘情愿。”

于是这天晚上,明绯绯被危成一啃二扯三扭打的给办了。

小白菜的新婚之夜浪滔滔、云翻翻、雨覆覆!

Chapter 28

第二天,明绯绯坚持自己上班,并决定从这天开始算起,便是他们三个月的保密期。危成只耸了耸肩,径自先打车走了,却临走时留下暧昧不清、意味不明的一眼,以至于当她算好时间,掐着八点四十到达公司大门外的时候,右眼仍跳个不停。

人家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如果一大早就连续遭遇公司大、小喇叭也算是不幸的话,那么她的右眼绝对有理。

“明经理,等等我!”明绯绯回身一看,正是阿KEN:“早啊!”

明绯绯正在赞叹灾难如此奇妙,却又见朴羊羊从另一个方向飞奔过来,气喘吁吁的。

阿KEN很好奇:“朴经理您这是怎么了,大白天遇鬼了!”

朴羊羊一边喘一边搭上明绯绯的肩:“何止是鬼,简直瘟神投胎。”

阿KEN似乎颇有兴趣,明绯绯又斜了一眼他,突然觉得此人很像《好奇害死猫》中的那个保安,以好奇心为根本,却用了个最烂的借口接近、了解女主,终应了片名成了猫。

朴羊羊抹了把汗,长叹一声:“今儿早上,我正在地铁里看《当落米欧遇到凉山伯》结伴逛勾栏那一段,结果被当初抛弃我的初恋一脚踩破了丝袜……哎!如今他是一毛不拔光秃秃,五短还穿了增高鞋。不过据我分析,他是因为啤酒肚过分圆润饱满,鞋底太厚着地失了感觉,才会人有失蹄。我很想不拘小节,可丫却与我争论落与凉故事的真伪,于是我立刻踩了回去撒丫子就跑。”

明绯绯点点头。关于初恋再见她可说不出恭喜的话,小说里或许有再见之后男主更帅,女主更美,男主镀金,女主漂白,然后再谱幸福像花儿一样的美好续曲。可是现实生活中,初恋再见面多半是不堪回首,说不定满脸是坑、一脸是痘,外加二等残废、人格颓废,瞬间就将以往美好的回忆一并抹煞。

阿KEN疑惑了:“罗密欧?梁山伯?我只知道前者跟朱丽叶殉情,后者跟祝英台化蝶,他们不同国家、不同年代、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种族、不同语言,莫非考古界已经对这段历史研究上了?”

朴羊羊蒙住了:“不不不,你说那是前传,这是作者续写的后传,一个斯文一个腹黑,绝对攻受相配。我说你还混咱文化圈呢,连落攻、凉受都不了。”

阿KEN完全愣住,明绯绯想他也该愣住,话说这书中的落米欧出生于文化复苏期,整天被折磨于家族恩仇中,已经腻歪了好一阵子。哪知道毒药一服下后,恰好穿了且遇到没化蝶成功的凉大伯,大伯不愧才子,精通英文,并在第一时间充当了落米欧的导游。两人一见如故,惺惺相惜,相谈之下得出女人乃穿肠毒药的结论。于是,两人便结伴一起游遍了大江明川,最终于泰山绝顶拜了把子。

朴羊羊围着阿KEN转了一圈,嗞嗞有声:“受者细腰窄跨,攻者宽肩窄腰。你离万能攻还差点,算是受气型的,不过咱们危总那绝对是总攻级别。”

明绯绯听得一身冷汗,突然觉得若是再听下去便会患上新婚恐惧症,可就在她迈开脚步准备脱离战场的时候,一道手臂揽了过来。耳边那低沉慢悠悠的嗓音,不但成功打住了朴羊羊的论点,还使得明绯绯脑中顿时浮现昨晚总攻的宽肩窄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