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新婆媳战争(原名:新婆媳时代)(105)+番外

这话提醒了明绯绯,她一瞧屋里这么多零食独独缺了最爱的鱿鱼丝,心里一馋就忍不住,到底是吃人嘴短,只好先开了门,吃完了再轰他出去。

门一开,明绯绯斜了一眼过去,没啥好气:“想通了?”

危成眨了眨眼,笑了:“老婆。”

她心里立刻一软,脸上仍是冷着。

两人进了屋,危成把这一天了解的情况说了一遍。那珍妮就是典型的无事生非的,听说他们两口子挺融洽,又妒忌明绯绯条件一般,家世一般,愣是有个好归宿,老公疼,婆婆爱,还摊上个家里开公司的。于是就想试试她是不是真这么幸福,故意弄了个案发现场,趁着危成不省人事偷偷塞个空TT袋做了一场戏,当然做得过分了差点捅出大篓子,珍妮也觉得不该这样就自动辞职了。

明绯绯一听皱了眉:“我咋觉得是你杀人灭口……呃不对,是你过河拆桥呢?你是不是真做亏心事了,这么急着就把人炒了?”

危成顿了下,险些噎着:“老婆,冤枉啊!”

“哼!臭德行!我可不管这么多,总之以后回了公司我就近看着你,我叫你嚣张!”

再问下去,明绯绯也知道没啥可问的了,这事明摆着出轨的几率不大,就算偷吃也该知道擦个嘴,再说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道理她自问还会点,虽然一时间咽不下这口气,可一时半会儿也顾不上了……

不过意思是这个意思,腹诽一下还是难免的。明绯绯嘀嘀咕咕就想着日后如何整治这男人,买个锁链拴住危成的下半身不太实际,眼巴巴死盯着又太紧张敏感,倒不如做好自己,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该闹闹,千万不得让他改变自己!

套句老话说:“女人都希望男人婚后会变,但他们不会。男人都希望女人婚后不要变,但她们会。”所以,明绯绯也要回归实际路线,跟上组织,跟上时代,从自我做起,找回“姐姐妹妹站起来”的大革命精神,一定不能让丈夫、儿子这些注定冤家的寄生虫一一腐蚀了!

*

可就在明绯绯回归社会正生龙活虎时,却怀孕了。

说起来,源于危成买了一大盒“至尊超薄”回来,非拉着明绯绯试用。

一个肯一个不肯,最终僵持不下,然后她便随口扯了一句:“身体不舒服,估计有了吧,你要是对不起我我就带着孩子嫁给别人!”

这下,危成急了,非拉着明绯绯去见医生,也说了一句:“这可是咱家的大事!”

不查不要紧,一查真有了。

没想到医院去了,碰上了朴羊羊跟阿KEN,据说也有了。

回家的路上,危成一直沉默不语,明绯绯心里又没了底,抽自己嘴巴的心都有了,怎么几句戏言发展成这样?可转眼一看,危成表情严肃,就跟谁给他戴了绿帽似地,她琢磨着是不是那句“嫁给别人”太过分了……

回了家,危成搂过明绯绯看着肚子良久,突然说了一句:“孩子,爸爸要当着你的面跟你妈说清楚,你就是见证人,长大一定要懂事,跟爸爸一起好好爱护妈妈!”

明绯绯心里一咯噔,心里期盼着可嘴里挺害怕:“你干嘛,你要干嘛我!我可告诉你孕妇不经吓啊!”

危成没看她,紧搂着她将脸靠在她肚子上,说道:“老婆,其实我一直怕跟不上你的脚步,一直挺害怕的。”

“什么?”

“郝云嫁人之后,那阵子我特别低落。后来趁着假期回国住了几天……有一天我在大街上看到一女孩子生龙活虎骂人‘你一个大老爷们儿欺负女人,你臊不臊’,那女孩子一直愤愤的把一个小伙子骂的面红耳赤,我当时就感慨国内的姑娘真爽朗啊。”

明绯绯愣了一下,咋觉得这桥段似曾相识?

危成乐了几声又道:“那天下午,我又在咖啡厅见到那个女孩,她指着一个秃顶对另一个女孩说‘在我眼中他是现代秃顶,在法拉利的光辉下,他是别人眼中的清朝贝勒’,我想这女孩子又爽朗了。”

明绯绯傻了,竟然知道他在说谁了。

哪知道危成还没完没了了,越发扮起痴心汉了:“那天晚上,我无意间在网上看到她的照片,还有交友电话,然后我发了短信给她。那姑娘却回了我一句‘你要是有病就去看医生,要是没病就去服务社会,要是男人就去找女人,要是女人就去找男人,老子以前是人妖,现在是东方不败,你看着办吧’。你说,这女孩是不是挺爽朗的?”

明绯绯魂飞魄散,终于想起几年前由于朋友恶作剧将她的电话照片放在网上,还标注说:“此小白菜乃不婚主义,有本事的、有自信的、不怕死的就上吧!”

可想而知,慕名而去的、有点征服心的、或者自认为在女人堆中游刃有余的老少爷们儿们,都奋勇冲刺去了,而貌似在众多调戏短信中,有一条是这样写的:“我是一根长错菜地的萝卜,诚心打扰(*^__^*) 。”

婚庆篇

明绯绯发现,婚庆只有折腾跟分外折腾之分,自然还跟钱数有关。为了让顾客尽量满意,花的钱越多,到头来新人被整的越惨,以期达到婚庆公司创意出新,出类拔萃的理念,至于效果也就只有可笑跟分外可笑之分。

明绯绯记得上高中的时候,楼上一班有位“大侠”,小中分,小皮夹克,小皮鞋,长的粉白,细眉大眼,身形比竹竿,偏偏是个文艺范儿。

但这大侠满口仁义,满脸腼腆,品味也是颇为独到,正当大家都猜测谁有此殊荣时,在一个不算闷热也不算凉爽的下午,明绯绯这班正饱受着物理老师口沫横飞的浇灌,一不算大不算小的竹篮就诡异的浮现在窗外。

竹篮上有根绳子,自上而下被顺至窗口,靠近窗口的同学机灵,立刻接了过来,但缺心眼的是,这同学先是惊叹的“啊”了一声,以对另附纸条上开头人的尊重,又“哎呦”一声,表示对落款同学的敬佩,但当时趋于半睡半醒的明绯绯却听出了鄙夷的意味。

物理老师极为不满,一把抢过纸条迅速读了遍,锐利的眼神唰唰投向明绯绯:“还王子呢,我这辈子都没遇到过王子。”她的语气很可笑,全班更是哄堂大笑,明绯绯很无奈,一面腹诽“你是遇不到”,一面好奇此王子是谁。

直到下课那坐窗口的同学声色俱佳的描述了内容:一个自称蓝的王子,将满载手剥笋、麻辣板筋跟椰子汁的篮子,诚心献给他心目中永远璀璨的绯。

——自称蓝的王子就是大侠,趁着自习课自编自导一场轰动全校的告白式。

明绯绯很担心这将成为她高中生活中最不光彩的一页,更担心婉转的拒绝不足以令大侠明白她的决心——尽管如此,她还是决定以最诚恳的态度回绝大侠的好意,直接表明立场,甚至不惜代价声称只喜欢女生,因时下所说“我有喜欢的人了”已经不够震撼,一定要附带性别表示严重。

大侠很吃惊,明绯绯很快安慰道:“其实你就是最蓝的天,只有柔软可爱的白云才配得上。”

大侠欲哭无泪:“可你是朝霞啊,绯!”

明绯绯也很吃惊:“可朝霞只爱姑娘啊!”

为了证明这强大的论点,后来的三个月内,明绯绯都与同宿舍的舍友走得很近。

话说回来,多年后朝霞依旧,撞上了围城而不是姑娘,蓝天蜕变,披上稳重成熟的色彩,真寻到了名叫白云的可人。

就在朝霞的婚宴上,蓝天携手白云,跟一辈子没遇到过王子的物理老师同坐一桌,互相攀谈少年时代的不羁往事。

明绯绯很佩服自己,一面扯着笑脸到处寒暄,一面还能注意到物理老师偷偷藏了两瓶酒,蓝天白云一蓝一白穿得很抢眼。

没抢到第一杯香槟酒,坐在头几桌的朴羊羊愤恨不已,尽管阿KEN苦口婆心告诉她注意胎教,不能多喝。朴羊羊望着一姑娘端着第一杯黄澄澄的液体,显得很寂寞,但她很快就忘记了这种寂寞,硬将明绯绯拉到一旁小声嘀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