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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月光他爬墙了(66)+番外

作者: 百里绪 阅读记录

……

“霍老师你的服装和道具我们都准备好了,现在要换上试试吗?”节目组的服装师冲正在后台化妆的霍雨问道。

霍雨温和的回答道:“好啊,等妆容完成了就去试。”

霍雨要扮演的是地下乐队的成员,一直以来霍雨的形象都是那种“乖孩子”的感觉,这次却一反常态的走了叛逆风,而且效果还相当不错。

负责霍雨的造型师给他化了一个浓浓的烟熏妆,眼线拉得很长,让他原本像小鹿一样的偏圆行眼睛变成了魅惑的丹凤眼。白皙的皮肤配上暗红色的口红,外加一顶极其逼真的棕红色长假发,眨眼间霍雨就变了模样,散发出危险而惑人的气息。

节目组提供的服装,上身是暗红色的短款表演服,上面有各种铆钉装饰物,下半身是黑色低腰修身皮裤,配金属链条和铆钉马丁靴,把他的笔直的长腿和纤细的腰都一五一十的展现了出来。

此刻的霍雨完全从干净清爽的少年转变成了暗夜里的歌者,长发,耳钉,项链,戒指,一系列女性化的配饰更是让他顷刻间拥有了雌雄莫辨的美感,让人忍不住想要去窥探他面具之后的脸庞,看是不是如想像中一般动人心魄。

“要不是亲眼看见霍哥打扮成这样的,打死我,我也猜不到这是霍哥。”小周一见到打扮好的霍雨就哇哇大叫。

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就像是爬上来陆地的海妖,让人耽溺于他的美貌之中。

“不过我有个问题,霍哥你唱歌跑调吗?万一一会儿表演的时候唱跑调了岂不是很尴尬。”

霍雨拍拍他的脑门,好笑道:“你对你霍哥的力量一无所知,而且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表演方式叫做‘对口型’,我们参加的又不是什么正经歌唱比赛。”

小周恍然大悟:“对吼,我怎么忘了还能这样,但是一会儿他们要是让非要让你再清唱一曲怎么办。”

霍雨一点也不担忧的说:“不能怎么办,就唱呗。”一副非常不靠谱的样子。

小周:有点慌

他从未听过他家霍哥唱歌,一般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原因可以解释,一种是对方唱得超烂,平时根本不敢唱歌,还有一种就是对方唱的很好,但是不屑于展示。

怎么看霍雨都像是前者,因为他们表演圈有句行话:戏演得有多好,歌唱得就有多烂。按照霍雨的演技来算,小周觉得他至少得是个五音不全。

*

霍雨被安排在第三组上台的,和真正的地下乐队成员一起同台表演。

距离正式开始录制还有一个多小时,在和每一位乐队成员握手打完招呼以后,霍雨直接跟他们彩排了起来。

乐队的主唱是一个很酷的年轻人,鼻子上会穿鼻环的那种酷盖,但是见到霍雨以后却有些容易脸红,他轻声问道:“你会弹吉他吗?”

霍雨摇头:“我不会吉他,不过我会贝斯。”

乐队里唯一的贝斯手吃惊道:“你还会弹贝斯?水平怎么样?”

霍雨道:“我也不清楚,要不我弹一段让你听听吧。”

“行啊。”鼓手爽快的答应了,主动把手里的贝斯递给霍雨。

然后他就开眼了,或者说整个乐队都傻眼了,霍雨弹贝斯的水平出乎意料的高,比乐队的贝斯手竟然厉害许多。

一小段表演结束,鼓手已经从最开始的意外变成了最后的膜拜:“我的天,不是,你练了多久,水平居然这么高?”

“高中的时候看别人弹贝斯,觉得很酷,就自己打工攒钱买了一个,然后自学了很久,又可以点钱就去报了个班专门学了一段时间。后来上了大学还和朋友组过乐队,再后来我选择了去当演员,就没怎么练过了。”霍雨有些怀念的说道。

这些都是他穿越以前发生的事了,不过后来他发现,比起玩乐队他似乎更喜欢表演,就把精力都投入到练习表演上去了,他的朋友倒是一直坚持了下来,成了赫赫有名的乐队主唱,后来自己生病,那位朋友也帮助了他很多。

后悔吗?放弃乐队去当演员。

每次霍雨这么问自己,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他不后悔,喜欢和热爱终究是不一样的,哪怕生活如此糟糕,他对表演的热爱却从未褪色。

【作话】

渣作者写这一章的时候也在问自己,如果面对类似的问题,金钱和梦想,怎么选?

然后发现,自己果然还是个俗人

但是!我笔下的主角,一定不能是俗人!(超大声)

第三十三章 出圈

佳佳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在本地上大学的她每个周末都会回家和父母待在一起。

他们家的人关系很好,但是共同话题却很少,能让他们都喜欢的电视节目并不多,《sing song》算得上是其中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