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魄少爷被穿后【穿书】(71)
偶尔把尘封已久的记忆拖出来看看,总会有些别样的感觉。
傅末秋心里想,如果上辈子能想起和外公外婆生活的那些日子,他可能就会劝自己死了去帮苏乐云的那条心,这样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好事,他也是很向往的。
“他们也都是非常好的人啊!”苏星越的感叹,不仅仅是感叹他们的爱情,还感叹他们的人生。
“如果现在还能见到他们,我觉得你和我外公应该会有共同语言。”傅末秋又想了想,“他可喜欢看学生写的小说了,每次还带回家念给我听。”
“开始了傅大佬,别炫耀了,我都知道,他们俩很爱你。”
【作者有话说:小傅真的有一个很好的家庭的,童年没有的也会慢慢补回来,而且,以后你就有星星可以陪着你了!
最近更新都是在十一点,要是有存稿的话会早更,but,我最近特别忙,但是绝对要日更!
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鞠躬.jpg】】
第三十四章 同居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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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陈述事实,真没想过要炫耀。”说着说着,就到了那片别墅区,傅末秋停了车,“到家了,回去吧。”
“不上去坐坐?”苏星越试探道。
“你是不是忘记了,这是我的房子。”傅末秋威胁道,“我只要想住,你拦也拦不住。”
傅末秋找了在别墅旁边停好了车,随手按了指纹锁,打开了房门。
“傅大佬,你当职业间谍的道路应该非常通畅。”苏星越还真是到了现在才知道,傅末秋是可以随意进出这个别墅的。
但,这应该是他“租”给苏星越后第一次来,傅末秋应该没有什么偷看别人住宿生活的癖好。
而且,他可不是苏乐云,不太值得傅大佬整天监视。
“这么大一栋别墅,你一个人住不会觉得害怕吗?”其实,在傅末秋购买这栋别墅的时候,并不觉得这个别墅有多大。
但是现在,这里面住了一只小狐狸。
小狐狸会在喝醉时说不想一个人呆着,想要人陪着他之类的话,清醒时反而像是一个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旁观者。
有时候,太过清醒,可能会错过一些有趣的事情。
他还没到真正是个大人的年龄。
人们总是说,到了十八岁,你就可以怎样怎样,但真正过了十八岁,一个人也不可能忽然就懂得了所有事情。
那只是人们所定义的,一个道德上的枷锁,他们需要用这个来自己束缚自己。
时间也是虚词,随着努力和金钱的相互交换,时间也被刻上了“重要”的标签。
“你想干什么?直说吧。”能和傅末秋混熟,苏星越不仅得会叨叨叨让大佬开心,还得懂得一些事情,学会看时机。
“我还有一些东西留在这里。”傅末秋继续卖关子,可能是这件事不好意思说出口,“主卧的东西,你没动吧?”
“没,我住的是次卧。”苏星越好像有点懂了,“你想继续回来住吗?”
“这里离公司比较近,住在这里不用起的那么早……”傅末秋依然勾着话头。
苏星越看出来了,傅末秋简直就是一个口是心非的小孩,特别好面子,且语言表达能力极差。
“傅总,我记得你刚刚还提醒过我,这是你的房子,你还记得吧?”
顷刻间,傅末秋的脸就红红的,像是被戳破了心事的,一个苹果。
难得,在大家普遍社交牛逼症的年代,一个耳垂都是红彤彤的酷盖,实在是少见。
“我上楼了。”傅末秋撇过脸,生怕苏星越看到他的表情后忍不住笑出来,三步并两步,狼狈地跑走了。
他靠着墙,摸了摸自己的脸,微微发烫。
他很久没来过这个别墅了,找到了和别墅完美的融为一体的卫生间,他在水池边洗了把脸,像个沾了水的红苹果。
他在自己的别墅,和小朋友说一句他“想回来住”都有些别扭,他忍不住在心里唾弃自己没骨气。
这明明是傅末秋的家,苏星越却比傅末秋更熟悉这里。
他没有去管自己和自己闹别扭的某酷盖,从小柜子里拿了包零食,瘫在沙发上刷微博。
即使是在书中世界,有些微博也是那么的没营养,比如:谁谁谁今天涂了个什么颜色的口红、谁谁谁今天穿了个什么款式的衣服、谁谁谁今天吃了什么……
“在干嘛呢?”傅末秋整理好了自己的仪容仪表,确认自己看起来已经非常正常了以后,才敢下楼来找苏星越。
“刷微博。”苏星越回答。
“怎么听着这么无聊呢。”听傅末秋的话,大有一种“别睡别睡,起来嗨”的调调,“你平常在家都干些什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