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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主角的正确姿势/自作孽不可活(穿书)(2)

眼看着那个胖子被烧的连灰都不剩,那人挥了挥衣袖,把原地焦黑的泥土打散,看准赫连瑾离开的方向,嘴角一勾,追了上去。

对这一切都毫无所觉的赫连瑾抱着毛团,来到一家专供修士落脚休息的地方,点了几个小菜,把毛团放在桌子上,边往它的小盘子里放菜边说:“你要不要再吃点?”来到这个世界五年了,虽然他的身体已经不需要再吃东西,可是小三十年的习惯改不了,就喜欢坐在桌边,吃点饭,聊聊天,当然,他的聊天对象,就是毛团。

毛团把盘子拉到自己身前,揉了揉自己的小毛脸,非常认真地说:“那就次一点吧,我的肚子只能次下一点点了。”(ˉ﹃ˉ)

赫连瑾看着对方圆滚滚的身体轻笑,早晚有一天,毛团得肥的走不了路。然后它只能变成一个圆滚滚的肉蛋在地上滚,想想那个场面,赫连瑾赶紧甩头,脑洞,给我打住!

周围的人见赫连瑾把一个圆滚滚的宠物放在桌子上,都皱眉,这人怎么回事?不知道宠物不能带进来吗?

小二也不知道赫连瑾是怎么把毛团带进来的,一看见宾客们都面露不满,只好硬着头皮凑过去劝一劝。

“这位上仙,小店有规矩,灵宠和宠物都不得带进来,您是不是……可以收进驭灵袋?”

赫连瑾扭头扫视了一圈,见有人不满的看着自己,特别是看着毛团,眼神带着鄙视,那意思,你和一只灵宠同桌,你得有多low?

赫连瑾轻笑一声,一个中品灵石扔桌上,一边给毛团喂吃的,一边问:“可以了吗?”

“这……当然可以!您想怎么带就怎么带!”店小二惊喜的看着那块晶石,看赫连瑾的眼神有点像看傻叉,为了一只宠物随手就丢出一块中品灵石,这人脑子有病吧?还是灵石多的不知道怎么花?

赫连瑾见周围的人看他的眼神渐渐变得贪婪起来,财不露白的道理他懂,但是他还真不怕别人来抢。他摘了面具,手里的雷光霹雳作响,“怎么各位?想跟我聊聊?”

☆、 第2章 捡了不该捡的人

见赫连瑾摘了面具,手上又是雷光不断,众人一时傻了眼,有几个有眼力价的,一眼就把他认了出来,毕竟这张脸,连仙界第一美人凌波仙子都有压力,有这种脸的男人,还是雷灵根,还任性到了嚣张地步的人,在整个仙界还真找不出第二个。

赫连瑾见大家认出了他的身份之后都不说话了,就把面具戴上,又给毛团夹了个丸子,像唠家常一样说:“你怎么这么笨,竟然被人偷了去?如果我去晚了,你就被人在脖子上戴个圈,拉去做表演了知道不?还有可能被剥了皮做成手套,把你剁了做丸子……”

毛团一听说肉丸子,两眼立马变得亮晶晶的,就差在脑门上贴着“想吃肉”三个字,“爹爹,我觉得我还能再次一个肉丸子(ˉ﹃ˉ)”赫连瑾笑了起来,要吃的是你的肉啊孩子!吃货做到你这份儿上,也是一朵奇葩!这么肥的团子要做什么菜呢?也只能做丸子吧?

“敢问,可是崇云门七长老,赫连仙长?”一声询问打断了赫连瑾延伸的脑洞,说话的人一身青色的法袍,手里拿着一个拂尘,整个人看起来很消瘦,颧骨高高的,下巴上一撮小胡子,一双眼睛落在赫连瑾的身上,冒着算计的光。

周围的人一听是赫连瑾,本来只是对他外貌感到惊艳的人也变了脸色。

崇云门本就是仙界四大修真门派之一,底蕴丰厚。三百年前,太上三长老灵云子出门会友,路上捡到只有五岁的赫连瑾,灵云子见他先天灵体,变异雷灵根,天资聪慧,最主要的是相貌好看的出奇,于是一项不着调的老头子竟然把赫连瑾收为关门弟子,成了现任掌门贺青云的七师弟。

赫连瑾也算争气,十六岁筑基,短短三百年就到了金丹期,仙界年青一代,无人能出其右。然而有一句老话怎么说来着,“打不过师傅打徒弟,揍不过师兄揍师弟,”崇云门这么大的门派,结仇的也多,赫连瑾身份尴尬,所有人都想挑战他,只要打败了赫连瑾,就是打败了崇云门的第一代弟子,打了崇云门的脸面不说,自己还能扬名立万。

而赫连瑾呢,作为崇云门七大主峰的峰主之一,虽然因为年纪和辈分,他排在最末,但也看得出崇云门对他的看重,自小就娇惯了些,所以性格也格外的任性,别人找麻烦,不管是谁,一律打回去。而且他还有个一脉相传的师兄,性格邪性的堪比魔修,在整个仙界谈之色变的,让人恨得牙根痒痒却又无可奈何,最主要的是,他牛逼并且护短!

赫连瑾见那小胡子一脸算计的模样,继续给毛团夹吃的,即使自己不吃,看着毛团吃的香甜,心情也会变好。至于别人,哼,打断别人的脑洞,会遭报应的,再搭讪就打回去。

说起来也是他作孽,因为这部书是被他自己坑掉的,他原来的职业就是个以卖脑洞为生的网络小说家,还算是小有名气。

他出身的家庭在当地也算的上豪门,养他异常的轻松。他父母离异自小跟着大他十几岁的哥哥过,相比其他的二世祖,他不嫖不赌只是写写小说,虽然因为性向问题写的是耽美小说,他哥忙于公司的事情再加上宠他,也不管他,玩儿呗,只要他开心就行。

前几年不造刮了一阵什么风,读者都喜欢什么杰克汤姆玛丽苏,只要是苏的,读者就喜欢。于是他作死的开了这一个坑,却因为受不了天天泼狗血了,连主角的CP都没给配出来,他就给坑掉了。

他这倒霉的,不知道怎么糊里糊涂的穿进了这部书里,为了活下去,这几年他也适应了自己的角色。根据书里的指示,把还是一颗蛋的毛团找到,本来是想当宠物养着,就作为今后的金手指用。没想到这种生物第一眼见了的生物都被当成了娘亲,赫连瑾教了毛团无数次才给掰正了,不许叫娘,你娘跟着别人私奔了,以后咱爷俩相依为命了,不知不觉中,赫连瑾就成了爹了。

毛团就是一只吃货,一只无所不能什么都能吃掉的吃货!名字十分高大上,吞天混沌兽,一只死了下一代才自动衍育而出,别问他怎么繁育的,因为他也不知道。总之三界就只有这么一只,很牛逼就对了,然而现在,这货就知道吃!

想到这里赫连瑾叹气,发誓以后再也不捡东西了,宠物还好说,顶多吃你点东西,人的话……赫连瑾赶紧用灵识扫了一圈周围,想起那人眉间的那朵漂亮的火焰云纹,顿时甩头,脑洞打住,意淫也要挑对象,那个煞星万一追上来就惨了。

众人见赫连瑾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不说话,把自己的宠物喂饱了,拿出一颗下品灵石,抱起不知道是什么物种的宠物扬长而去,顿时心思各异。那个小胡子见赫连瑾走了,也结了账,有几个有心思的,看见小胡子后,也纷纷效仿,跟了出去。

赫连瑾察觉到身后的情况,无奈的摇头,他不想惹麻烦的,他只想做一个安静咸鸭蛋,闲的要命,富的流油。可为什么都要来找麻烦?这就是主角光环带来的副作用吗?

可是说好的主角光环呢?说好的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逆天属性呢?说好的出门就能捡钱包的好运体质呢?说好的颜值爆天下,谁见了都给几分薄面呢?到现在除了这张脸,其他的他一个也没对上!但是他一个男人,要张好看的脸干啥用?

赫连瑾觉得自己又受到了打击,他妹的,本少爷不发飙,你们就觉得爷好欺负是不?身后的人见他停了下来,纷纷驻足。

赫连瑾摸了摸自己的空间戒指,眯起了眼睛,狭长的眸子怎么看怎么像只正算计人的狐狸。“你们是不是觉得,我的身上一定有无数宝贝,只要杀了我,你们人人都能得到的好处?哈哈哈……真是笑话,你们确定杀了我之后你们能平安无损的离开?那个小胡子,他把你们当盾牌用,你们竟然还傻乎乎的往上撞,唉,愚蠢的人类啊,真是没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