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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轮回被杀30次后(5)

作者: 一只只啊呀 阅读记录

搬出去住之后,我照例依旧和一群狐朋狗友游戏人生,喝酒调笑,讲着荤段子来标榜自己是个俗人,俗不可耐,以求在氛围中能够融合进去,然后不起眼地坐在旁边,静静地抿酒。

季风有时来,有时不来,来了也只是默不作声地坐一会儿。

他一向是我们这群人中行为最古怪的那一个,早些年间沉默寡言,后来也不知道从哪个时刻起,那份沉默里带上了警醒的味道,要想骗他下什么套子,没以前那么容易了,还得警惕会被反咬一口。

对于季风的过去,我倒是不太熟,这些细枝末节、陈年旧事断断续续地被周围人传到我耳里,在没有见季风之前,我对他的印象只有三个词:性情大变、喜欢安越、痴情傻/逼。

这第二点我倒是很熟,反正我周围人,稍微有那么点出色的青年才俊,只要一见到安越,就没有不喜欢的。

我向来随遇而安,无意之中闯进季风的朋友圈子,也是无心之举。只是这一见,倒让我感到意外,季风并不像传言中的那样,我能够看出他骨子里的骄傲和压抑着的病态的疯狂,他像是被什么锁链拴住的一条恶犬,不得不收敛所有的锐气,在众人面前披起一个正常人的皮来。

这条锁链的一头在他脖子上,另一头似乎在安越身上。

所以很多人说季风爱安越。

我当初低声随意附和,心里却不屑地想:疯子怎么可能爱上一只小白兔呢。

14、

可能是喝酒喝醉了,把我搬出来的那件事一不小心给抖漏了出来。

第二天宿醉醒来,就在我的新公寓楼下收到一大捧玫瑰,馥郁芬芳,娇艳欲滴,指名点姓地说是要送给我。

没有署名,我翻来覆去看,依然没找出送花人的名字。

这样的玫瑰一连送就是好几个星期,满满的一大捧,家里没处放,一部分被我丢进了垃圾桶,一部分被我埋在了土里。

玫瑰的香气熏得连衣柜里的衣服都满是那种味道。

安越来看过我,见到那些玫瑰花,满脸通红,兴奋地看着我,说:“纪临!你是喜欢花吗?单要玫瑰干什么呀?纪涯哥那里有一个花园,里面的花都很新鲜,我上次还去摘了几朵,和玫瑰一样漂亮,很衬你的!要不要我给你带过来?”

“不用了。”我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安越口中所说的花园是纪涯最爱护的一处地方,精心照料,上次有仆人不小心闯进去了一次,就被他直接辞职。这还不算,那几天,纪涯的脸都很阴沉,搞得公司的人叫苦不迭。

但是安越进去了,还摘了花。

我扯了扯嘴角,虽然来者是客,可我没那份招待的心情。

我去洗了个澡,安越自顾自地在我的书房找书看,看起来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15、

下午六点半,玫瑰花准时到达。

我提前在楼下蹲点,看到了席霆。

席霆戴着棒球帽,被我抓了个正着,一张脸通红不已,手里还拿着一大捧玫瑰,还没来得及放在楼下,局促不安地捧着。

席霆这副羞涩的样子和海报上的他完全不同,我不耐烦他的纠缠,此刻却也忍不住动了些心思。

他的技术还算不错,我舔了舔嘴唇,笑着朝他走过去。

手指轻轻拂过那些娇艳的花朵,取了其中一朵抓握在手心里,虚虚地拢着,我斜眼看着席霆,下巴微抬:“怎么?你打算送几个星期?是不是接下来还要摆蜡烛去法式餐厅来一出烛光晚餐的戏码?

接着做什么?去爬山?去游泳?去游乐场?去打桌球?”

席霆抿着嘴唇,一脸被戳穿的面红耳赤,试图摆出万事不过心的冷漠来,却越发显得纯情。

他越扭捏支吾,我越喜欢逗弄。

即使他手段老套,但我也不妨如他所愿,落入此局。

我继续说:“那你可得花费一番心思了。我喜欢三根蜡烛的烛光晚餐,喜欢去爬陡峭的山,游泳的场地在大海自然是再好不过,游乐场不喜欢过山车,……”

我伸手去摸席霆的脸,手指压着,让他转过脸来看着我,说:“席霆。

可是你是席霆。”

我笑了,轻声诱惑道:“……这有捷径,你走不走?”

16、

席霆和我上了楼,在客厅的沙发,我坐在他腿上,搂着他的脖子亲吻,放/荡地脱下了一半的浴袍,与他耳鬓厮磨,唇舌交缠。

他的嘴唇被我的舌头润湿,一派情/色,眼瞳加深,一手探进浴袍下摆里,摸着我的大腿根。

金属皮革带被解开,席霆半脱着裤子,性/器将内裤撑出一个帐篷来,外套和帽子放在一边,衬衫扣子全部被解开,露出块垒分明的腹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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