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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明(574)

郑霄风见他点指自己,正要出战,周少桓挡住他,道:“大人,你是一城之主,不可以身试险,还是让我出战吧。”

郑霄风笑道:“敌人点名指姓的叫我,如果我不出战,岂不是怕了他吗?你们就在这里好好看着,我是怎样杀死这个敌人的。不过你们注意,我杀了这个敌人之后,剩下的六个一定会逃跑,你们一定要做好准备,千万不能让他们逃了,争取抓几个活口。”

其实郑霄风并不是呈强好战的人,只是他看得很淸楚,刚才义军虽然连嬴了两阵,但出场的两人却是义军中单兵作战能力最强的两人,而如果出战的是那六名守兵中的一个,他到是敢让周少桓他们迎战,但现在出场的却是这队白甲军之中最后一个马兵,郑霄风估计周少桓等人上去也是输多嬴少,只有己出战,才有必胜的把握,而且只要战胜了这名马兵,这一战也就算是完胜了。

两人各自立马,分东西站好,那名马兵到底是久经战场,一看郑霄风控马的动作,就知道郑霄风的马术并不闲熟,因此也不由精神一振,立刻大吼了一声,双腿一夹马腹,举起大刀,向郑霄风猛冲过来。而郑霄风也一抖长枪,催开座马,迎了上去。

就在两马相距不到十米距离的时侯,郑霄风忽然做出了一个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举动。他猛然一勒坐马,将手中的长枪用力的掷了出去,同时整个人也从马背上翻滚下地来。

那名马兵也不由一怔,还没反应过来,忽觉重心下沉,自己的坐马居然头部触地,栽倒在地上,而他整个人也从马头前翻滚下来。原来郑霄风刚才掷出的长枪并非袭人,而且对他的坐马下手,长枪己经插入了这马兵战马的前颈。

其实郑霄风心里很清楚,自己马术肯定不及白甲军,因此在马上比拼,自己其实比周少桓他们强不了多少,唯有想办法把双方都弄下马来,在步下决战,自己才有必胜的把握,这才想出了这么一招。

那名马兵也穿了三层重甲,有好几十斤沉,因此摔落马下之后,一时半会竟爬不起来,而目光一转,但却只见郑霄风笑嘻嘻站在数步以外看见,并没有趁机进攻。

双脚站稳地面之后,郑霄风也心中大定,这一下自己将稳操胜券了,因此也决定在义军的士兵们面前好好打一阵,到也不急于进攻,而是等着那马兵爬起来。

费了好半天力之后,那马兵才从地上挣扎着爬了起来,而手中的长刀也被摔脱了手,因此急忙拨出腰刀,双手握紧,目光死死盯着郑霄风。

郑霄风也拔出了军刀,但向他指了一指,然后又招了招手,示意让他先攻自己,显然是带着十分轻视的态度。

那马兵大吼了一声,双手持刀,狠狠向郑霄风猛砍了过来。郑霄风却站在原地不动,等他攻到自己面前,身子稍稍一侧,便躲过了刀锋,脚下使了一个绊子,那马兵立刻“仆通”一声,仆面裁倒在地上。义军中立刻发出了一阵哄笑,显然是在嘲笑那名马兵。

那马兵不禁又羞又气,挣扎着又从地上爬了起来,挥刀又向郑霄风砍了过来。但这时他的方尺以乱,混然不成招法,郑霄风身子一闪,就躲了过去,同时用军刀的刀背,在他屁股上狠狠打了一记。那马军踉呛了几步,又一次栽倒在地上,样子狼狈之及。

而这时义军的笑声更大,还有不少人甚致发出了嘘声。那马兵更是羞愤难当。论骑战之术,郑霄风自然比不上他。

但论步下交战,就是两个马兵,也未必敌得过郑霄风。

第四百九十章 最后的希望(下)

勉强又从地上爬过来,那马兵挥刀来砍郑霄风。

只可惜他现在连走路都走不稳,挥刀也是有气无力了。而郑霄风索性把军刀在地上一插,一抬左手,就抓住了他举刀的手腕,这一刀顿时就砍不下来了。而这时郑霄风己举起了右手,向他脸上打去。只打得这马兵口鼻出血,整个人也仰面裁倒,再也无力爬起来了。

在义军的喝釆声中,郑霄风一脚踩在那马兵的脸上,向剩余的六名白甲军一指,大声道:“杀,杀了他们。”

周少桓、童大勇、杨武丞等八人早就作好了准备,立刻一起催马,冲了上去。而剩佘的六名白甲军早己没有斗志,根本不敢迎战,纷纷拔马败逃。

吴汉生早己弯弓搭箭,连发了三箭,射死了一名白甲军,两匹战马,而周少桓等人也早已赶了上去,六名白甲军只逃了两个,有两个被打死,又活捉了两个。加上被郑霄风打倒的那马兵,这一战一共杀死七人,生擒三人,其中有一名白甲兵,二名马兵,而义军无一伤亡,以经算是一份不小的战果了。

同时清点物质,还收获了铁甲、绵甲、皮甲等盔甲二件,有长柄铁镰刀,虎枪,顺刀,盾牌,弓箭等大小兵器三十四把,背旗一杆,帐篷四顶,敌军的武器制造十分精良,这些盔甲兵器都是用上好的精铁制成,在阿穆尔中,也是上乘之作。此外还有战马二十三匹,全都上等的战马,匹匹毛光油亮,身架高大,比义军中的战马素质,可强得多了。

另外还从敌军搜找到白银五百多两。黄金一百多两。郑霄风也不禁乍舌,就这么十二个兵,居然就夹带了这么多白银黄金,敌军喜欢私藏夹带,到还是真的。

而被敌军追逐的百姓中,只有十七人幸免遇难,郑霄风也将他们全部收容到阿穆尔里,同时将其他遇难百姓的尸骨收埋。这些人自然也是对郑霄风千恩万谢,感激涕零。

回到城中之后,顿时举城欢庆,军民人等对敌军的恐惧也终于彻底的一扫而空了。同时郑霄风宣布了这一战的战功评定,当阵斩杀白甲军的杨丞武和童大勇被记了一功,其他人也都被记了功劳,并且准许他们在战胜品中各自挑选马匹、套甲、兵器各一件。

郑霄风选的,就是那名白甲兵的银甲、虎枪和黑马。一直以来他手缺少乘手的长兵器,那名白甲兵的虎枪是全用精钢打造,全长九尺,重三十六斤,到是正合他用。而杨丞武选了一件铁甲,和一个马兵的白马,他自己有乘手的长枪,因此武器选了一套弓箭。而童大勇选了另一套铁甲,一匹红马,把被自己打死的那名战兵的长柄双刃斧也选为己有,他以前使大砍刀,和双刃斧的路数差不多。

而其他出战的众人也都各自挑选了自己喜欢的马匹、套甲、兵器。

郑霄风从城墙上看下去,只见在三百多米开外,敌军己列好了阵式,当中一杆白色外镶红边大素旗,但素旗绣的是一只飞虎,而非巨蟒,因此才以认定,领军是甲喇额真,非不是亲王贝勒。而城外的白甲军旗号盔甲皆是白色外镶红边,也可以知道,这是八旗兵镶白旗的军队。

这是在取得了与敌军第一战的胜利之后的第三天,敌军的大军终于攻到了阿穆尔下,对阿穆尔的第一次进攻,将要展开。

第一战抓到的三名俘虏之后,郑霄风立刻对他们展开了的审问。

在一开始审问的时候,这三名俘虏自然不会老实,底触情绪十分严重,又叫又闹,但在饱偿了好一阵皮鞭棍棒的暴打之后,一个个也都绵软了下来,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结果还被郑霄风小小的鄙视了一把,原来以为这几个家伙还能抗一段时间,那知道他们一下就服了软。早知道这么挺不住刑,早就该认了,又何必搞得现在这样遍体鳞伤呢?不是犯贱吗?

根据三个俘虏的交侍,这一次进攻敌军。总兵力约为三千人左右。

这支敌军当中,领军的就是马克西。

那一战之后,剩佘的两名守兵逃回去,将战况报告给了马克西。得知这个前哨队几乎全军覆没之后,马克西也勃然大怒,当场下令,将这两名守兵斩首示众,然后留自己亲自率领三千多人马,杀向阿穆尔而来。就在关前列开了阵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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