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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明(536)

说到这,他渐渐的加重了自己的语气:“清官要把道德优越丢掉,对人不可苛责太严,施政不能一味地依靠近乎偏执的强硬。这当然不是鼓励贪污,而是不能现‘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的局面,这样的话,就使国家无法正常运转。”

丁云毅陷入到了沉思之中,一个领袖负责的将是整个集团的运转。而普通民众和社会精英对清官的评价出现差异是耐人寻味的。

士大夫乃至皇帝对清官的批评集中在一个“刻”字上。这个“刻”意义很广,既包括用法严苛,也包括对属下和部民苛责,还包括在施政中偏执、强硬,不近人情。

清官一般都是道德完人,有道德洁癖,对人太过苛责,如果别人不能达到他们的标准,就一概斥为泥猪、癞狗、污秽小人。这种心态导致了他们在施政中用法严苛,而这一点却恰恰是老百姓推崇清官的原因。

老百姓对清官的期许不外有三:抑制欺压百姓的权豪势要;打击鱼肉乡里的泼皮无赖;惩戒贪赃枉法的贪官污吏。清官对这些人打击越严厉才是“爱民”。

比如后世《拍案惊奇》里的梁太守看见拐带妇女、弄出人命的泼皮无赖汪锡只被判了充军,于是大怒,“喝交皂隶重责六十板,当下绝气”。

这种擅杀行为却受到了的肯定,称他极有正气。

士大夫阶层对清官的这种“刻”是很反感的,除了忠恕之道的价值观因素外,考虑到治国施政的现实情况是更主要的原因。“处事惟求得中”,政事不同于个人修为,它是一门妥协的艺术,是各方利益博弈的棋局;施政要想有所作为,就不能仅凭道德上的居高临下,一味的偏执强硬。司马光《涑水纪闻》载:“包希仁知庐州,即乡里也……有从舅犯法,希仁戮之。自是亲旧皆屏息。”

这段大义灭亲的“佳话”总让人产生其他的想法:若从舅有可死之罪,杀之则可;若罪不至死,包拯为了表示自己铁面无私就从严惩处,杀之以博直名,这种“杀妻求将”的行径无疑会使人们对他的崇敬大打折扣。

包拯如此,海瑞更甚,他的家庭悲剧为其性情做了一个绝好的注脚:他的前两个妻子被休,第三个妻子暴死,一个妾自杀身亡,致使他不得不前后九娶。而他的女儿因吃了家仆给的一个饼,就被他逼得绝食而死。可见其性情之苛刻。

除此之外,海瑞还是一个严刑峻法的赞赏者,他对明初朱元璋“剥皮楦草”的残酷惩贪措施怀念不已,并建议恢复“毫发侵渔者加惨刑”的祖制。他的建议不但让官场震恐,连万历皇帝也认为太过了。

《海忠介公年谱》中载,海瑞被任命为应天巡抚后,“飙发雷厉,郡县官吏凛凛竟饬,贪污者望风解印绶而去。权豪势官,敛迹屏息,至移他省避之”。这种让贪官污吏、权豪势要望风而逃的杀气自然也是海瑞平日所作所为产生的效果。

然而,属下挂冠求去,大户外逃也让海瑞的利民大计无法得以实施,最终黯然收场。

清官是整个社会大加提倡的道德楷模,在现实中却不见容于官场,这确实让清官们百思不解:贪官污吏对他们的切齿痛恨能够不以为意,名臣士林的批评对他们来说却不啻晴天霹雳。

爱惜羽毛的他们最看重的就是清议对自己的褒扬,而这种批评却无疑是社会精英阶层对他们所谨守的东西表示不以为然。

难道真的是“天下皆浊我独清,天下皆贪我独廉”使然吗?

清不可刻。清只是治术的一端,并不足以解决现实中的所有问题。道德洁癖、偏激的个性和强硬的手腕是其不见容于当世、不能于国计民生有所裨益的病根。

“宋朝有两个大人物,一个岳飞,一个秦桧。”叶原先缓缓在那说道:“南宋高宗确有反对和惩治贪污腐败的嘉言懿行。他说,‘惟于赃罪则不贷,盖以赃罪害及众,不可不治’,‘容情请托,贿赂公行,玩习既久,理宜惩革’,如此之类,不一而足。宋哲宗时名臣邹浩之子邹栩知处州,犯入己赃。宋高宗‘蹙頞久之’,说‘元祐间有声称,其子乃尔’,‘既犯赃法,不当赦,可特免真决,仍永不收叙’。单凭上述记录,似乎也表明宋高宗对惩治贪污腐败是认真的。然而宋高宗极为猜忌并最终杀害的岳飞,无疑是十分清廉的……”

叶原先冷笑一声:

“岳武穆也是我敬重的人,他有一句曾对皇帝面奏的名言‘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命,天下当太平’。依凭丰厚的收入,岳飞要铺陈豪侈的生活,决无丝毫困难。但他不仅一钱不私藏,还常以私财补贴军用。后来宋孝宗为岳飞定谥时,议谥的官员说:‘虽上赐累钜万,毫不以为己私’。他们不由感叹说:‘呜乎!为将而顾望畏避,保安富贵,养寇以自丰者多矣。公独不然,平居洁廉,不殖货产,虽赐金己俸,散予莫啬,则不知有其家’。岳飞在国难当头的卓尔不群的品行,其实在皇帝看来,恰好是反映了岳飞的野心。宋高宗所宠用的只是如张俊等庸将和贪夫,他们玩物丧志,反而使皇帝较为放心,在他看来,有贪心即无野心。张俊大约是南宋初的首富,喜置田产,故江、浙间两淮岁入租米仅百万石。及死,诸子进黄金九万两。

而秦桧呢?至少也是南宋初的最大贪墨官僚之一。宋高宗对他的贪污行为并非不知,但宋高宗当时隐忍不发,等到秦桧死后,皇帝下决心在朝廷清除秦党,却又下诏对秦桧、秦熺父子等赃罪并免追究。其他如宋高宗宠用的宦官冯益、陈永锡、康谞、张去为等人的处置,也都是如此,则其惩治贪污腐败的虚伪,也就不言自明了。在建炎、绍兴之际,贪污腐败政治的最大保护伞,正是宋高宗本人的皇权。江州知州汤鹏举因皇太后还宫,进钱三万贯,这是在绍兴和议后宋高宗生母韦氏被金人放回,即所谓皇太后回銮盛典的一个小插曲。在民力十分凋敝下的所谓‘进助’,宋高宗居然下诏奖谕说‘尔治郡可观,裕财有素,归其积馀,有相礼仪。人悉如斯,事安不济!备观诚意,良切叹嘉。’这当然又是奖励臣僚用搜刮得来的大量铜钱,直接向皇帝行贿。”

“宋高宗不是一个东西!”丁云毅不屑地道。

“也许宋高宗的确不是东西,好皇帝则不然。果真如此?宋太祖无论如何算是宋朝最好的皇帝,他严厉惩处不少贪官,却又对大贪官王全斌等曲法包庇。”叶原先笑了笑道:“国家财政收入有限,历代都不可能为低官提供优厚的官俸。古代有关养廉的议论和措施,不可胜计。宋朝名相王安石就是一个力主高俸养廉者。他承认当时的清官‘千百而无十一’,还不足百分之一。但他实行变法后,如前引李新之说,还是‘廉吏十一,贪吏十九’。正如元朝的女真人乌古孙泽常说的一句话‘士非俭无以养廉,非廉无以养德’。他身一布袍数年,妻子朴素无华。养廉的关键还是在于一个‘俭’字。自奉不俭,薪俸再厚,到头来还不是贪得无厌那。”

他重重的发出一声叹息:“清官不仅须忍受生活上的清苦,而且在官场大都是郁郁不得志。等级授职制的官场筛选规律,往往是黄金下沉,而粪土上浮。得上司青睐,能排挤同列而上浮者是粪土,而被上司厌恶,受同列排挤而下沉者是黄金。有句话叫‘结党营私’,确大有内涵。盖在官场中,欲营私就必须结党,不结党则不足以营私。受众多贪官排挤者正是清官。在官场中,施展各种歪门邪道而得利、而蹿升者,则是贪官。宋朝陈宓所说‘大臣所用,非亲即故,执政择易制之人,台谏用慎默之士,都司枢掾,无非亲昵,贪吏靡不得志,廉士动招怨尤’。这正是官场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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