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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痕(155)

虽然新闻封锁,虽然没有一家电视台转播,虽然没有一份报纸报道,但是某个停泊在太平洋中,经常遇到什么特大型海波、海浪、海啸,经常被飓风温柔拜访,得了救援物资还硬说人家支援的食品过期的国家,那里的华人们,仍然知道了有两个中国军人正在用中国人的热血,在远离本土的俄罗斯和百倍于己的恐怖份子们浴血奋战,仍然知道了在他们手中那面不断飘舞,狂焰不灭的铁血战旗!

真的不知道,这些华人能在这两人中国军人的身上,能学到点什么龙的精神。

但是我们祝愿这些远在异乡他国扎根,只知道赚钱,只知道享受,一旦爆发反华暴动,就象是一群待宰羔羊一样惶惶不可终日的华人们,早一点觉醒吧!

中华民族,除了有聪明、勤劳、朴实的优点之外,在中华民族的血液里,也流淌着棉里针的特性。当忍无可忍,避无可避的时候,为什么还要老老实实的趴在那里,眼看着自己的女人被轮奸,眼看着才他妈十二三岁,屁大点的小兔崽子,用砍刀砍在了自己的头上?!

反正都是他妈的要死,反正你们也是钱多得花不完,干脆从军火黑市上买上一挺M134火神炮,架在自己别墅的门前,那些暴徒来一个扫一个,见一群轰一群,又有他妈的什么不可以的?!

只要有二三十个这样的亡命之徒,我就不相信那些拿着西瓜刀、铁链和木棍的暴徒们,还敢再往华人的家里乱闯!

如果有二三十个女人能在自己身上绑一个手榴弹,只要被人围住要被他们轮奸,就让自己身上的手榴弹冒出“哧哧”的白烟,然后扑上去拼死抱住一个衣服脱得最快表情最阴冷笑容最淫荡的烂货,看着他脸上那得意的表情瞬间变成最惊惶的震撼,听着他自以为是的淫笑变成歇斯底里的尖叫,那瞬间的快感,也让你足够捞回本钱了!

不管怎么样,哪怕是拿着一把虎牙格斗军刀,不,是拿着一把切猪肉杀鸡的菜刀拼死抵抗,砍倒上两三个,让他们象被人踩住尾巴的小公猪一样又蹦又跳又叫又嗥,也总比被一群烂货轮奸得气若游丝,再用砍刀把你的乳房割下来,用钢签把你当羊肉串一样刺钻身体,然后把你和一堆同样不敢抵抗同样被轮奸得必死无迟的傻蛋们堆在一起当成他们的战利品,要爽得多吧?!

第一百一十三章 沙漠之鹰(上)

整整在群山密林中战斗了二十天的战侠歌和赵海平,终于走出这片绿色的战场,将他们的身影彻底暴露在广阔无垠的天幕下。在这个时候,他们已经被世界媒体授予了一个并不代表军队功勋,却毫无争议,众望所归的外号……密林之虎!

他们是两只浑身伤痕累累,带着刺鼻硝烟味,重新返回人世间的猛虎!

找到了一个水潭,战侠歌蹲下身子,拔出陪伴他渡过了四十多天惨烈战斗,已经不知道刺进过多少敌人身体的虎牙格斗军刀。

战侠歌先用潭水打湿了自己的脸,再用潭水洗掉了军刀上的鲜血,那些鲜血已经在刀身上彻底凝固了,战侠歌必须从匣中取出一小块磨刀石,一点点的打磨掉军刀上凝固的血块,在轻微的磨刀声和虎牙格斗军刀放进水里洗涤声中,整个水潭中慢慢腾起了一丝淡淡的红色。

带着潭水特有清凉的虎牙格斗军刀放在自己的脸上,感受到这把杀人无数的战争利器刀锋上特有的锋锐,就连战侠歌自己也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在刀锋割断胡须的轻响中,战侠歌积蓄了四十多天,让他连吃饭都有些不方便的胡顺一点点脱落。

望着水潭里那个再也没有一丝幼稚,脸部线条犹如大理石雕刻般硬朗得令人心里发颤的男人,战侠歌有了片刻失神。

在那深深的眼眶中,有一双也许是因为休息不足,也许是因为见多了鲜血,而红得妖异红得炽热的双瞳。在他的右脸庞上,留下了一道足足三寸长,弹片造成的划伤。战侠歌用右手的手指缓缓从伤口上掠过,伤口上传来一股淡淡的刺痛,在不停的战斗中,战侠歌脸上的这道伤口不断的愈合,又不断的破裂,现在他脸上的伤口中,还会渗出细细的血丝,有时候战侠歌都在忍不住想,这条伤口该不会就这样永远不会愈合,永远要帮他随时放出一点体内过于旺盛的鲜血了吧?!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道伤痕,却像是一位宗匠级画师,妙手偶得的画龙点睛之笔,让战侠歌的身上,突然多了一种粗犷而具有侵略压迫感的男性魅力。同时从战侠歌脸上扬起的,是一种从战场上不断积累的平淡与沉静似水,但是在表面的平静中,他的眼睛,他的皮肤,他的头发,他全身的每一个细胞,却都蕴含了一种隐而未发的可怕战斗火焰。就算是战侠歌自己多看了几眼,都感觉到眼睛犹如被钢针刺中一样,痛得厉害!

战侠歌从口袋里翻出一管从老兵身上找到的伪装油漆,慢慢的把它涂在脸上,直到深绿色的油彩,把他脸上涂得严严实实,再也看不出原来的面貌,战侠歌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把自己身上好好收拾一下吧。”在这一刻战侠歌根本不知道自己和赵海平师徒二人,已经成为世界媒体关注的焦点,他把伪装油彩甩给赵海平,道:“前面想再找到水就不容易了。”

在他们的脚下已经可以看到星星点点的黄沙,放眼远望,在经过一段绿与黄的彼此融合后,在他们前方不到十公里的地方,已经是大片连绵不绝的金黄色沙漠。太阳毫不吝啬的把自己的光与热倾洒在这片到处都是黄沙的大地上,从战侠歌他们这个位置上,可以清楚的看到,那片金黄色世界的空气正在因为地表热力,而不断扭曲变幻,形成一种笔墨难以形容的美丽及诡异。

大沙漠正在用自己的方式警告每一个试图穿越并征服他的人:到了我的地头,你最好小心一点!这一片沙漠虽然没有中国号称生命绝壁的戈壁滩大沙漠那么雄伟,但是在战侠歌的记忆中,地图上标注的这个沙漠,也绝对是可以让人类望而却步,最不适合人类生存的地狱式空间。

而且这个沙漠不但有沙丘沙漠的特色,在少部分区域还有盐沼地形特征,及被称为“旱山”的深裂地形,在真正进入沙漠核心之前,他们还需要征服一段山地沙漠。踏入一个这样地形复杂多变的沙漠,稍有不慎,就会被大沙漠吞没,成为飘浮在黄沙之中的森森白骨。

现在阳光最暴虐的九月刚过,但是在大漠上的阳光仍然炽烈的可怕,如果战侠歌没有记错的话,这片沙漠就算是在十月份,平均气温仍然达到了四十三摄氏度。至于沙粒和岩石表面的温度,按照理论,要比大气气温要高出十七至二十二摄氏度,那么,在白天这片大沙漠的地表平均温度就能达到六十摄氏度。

假如在正午的时候你把一枚鸡蛋埋进沙子里,二十分钟后,你就可以从沙子里挖出一颗被烤熟的鸡蛋。当然还有更有趣的方法,你可以在太阳下放置一块钢板,等到它和沙漠地表的温度等同,你就可以直接在上面煎炸荷包蛋了。

赵海平点点头,也学着战侠歌的样子,蹲到水潭前用军刀一点点割掉自己比战侠歌更浓密的大胡子,他小心的扬起头,让自己的喉咙避开锋利的刀锋。

“师父,我们要吸引敌人注意力,在丛林继续打游击战就行了,为什么非要穿越这个沙漠?在沙漠里要是被直升飞机追到,再被他们居高临下用重机枪扫射,我们只怕连隐藏的位置都找不到啊!”

战侠歌不答反问:“你告诉我,你对一直追在我们身后,那群敌人的看法。”

“他们变强了!”赵海平思索的回答道:“他们追在我们身后整整二十天,现在这些由三个不同派系武装成员组成的追击部队,已经在不停的战斗中慢慢培养出团队的默契。而且他们已经适应了我们游击战术风格,和他们交手,越来越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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